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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tech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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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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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师报字(2014)第 0880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13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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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3年12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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