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NFHC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4, 2021

52211_rns_2021-08-04_efa2694a-e24b-4359-8656-524cb190ac74.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碼: 2880

(4)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 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華南銀行總行大樓)

錄 $\blacksquare$

壹、會議議程
貳、報告事項
參、承認事項
肆、討論事項
伍、臨時動議
陸、附 錄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0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 (星期五)上午9時。 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23號(華南銀行總行大樓)

一、報告出席股數並官布開會。

  • 二、主席致詞。
  • 三、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9年度決算報告。
  • (三)本公司109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
    • 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之相關法令宣導報告。
  • 四、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五、討論事項:

(一)辦理本公司10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報告事項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109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說明:109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5至12頁。

報告事項第二案

案由: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9年度決算報告。 說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3至14頁。

報告事項第三案

案由:本公司109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

  • 一、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36條第1項規定 辦理。
  • 二、本公司第7屈董事會第22次會議決議通過109年度分派之 董事酬勞金額為新臺幣 8,730萬396元,員工酬勞金額為新 臺幣 699萬 8,028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報告事項第四案

  • 案由: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 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之相關法今宣導報告。
  •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1 月 31 日金管銀控字第 10060005190號函規定辦理。
  • 二、相關法今內容說明如下:
  • (一)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同一 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金融控股公司已發 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5 %者,應自持有之日起 10 日 內,向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 1 個百分 點者,亦同;持股超過 10 %、25 %或 50 %者,均應分 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 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已明定於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 條及第 5 條。
  • (二)未依上述規定向金管會申報或經核准而持有金融控股公司 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依同法第 16 條第 10 項規 定,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並由金管會命其於限期內處分。 金管會另得依同法第60條規定,處該股東新臺幣 200萬 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罰錢。未來如被選任擔任金融控股 公司董事或其他負責人職務時,並將考量列為「金融控股 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 行事項準則」第 3 條第 13 款所稱有不誠信或不正當而不 得擔任負責人之事由。
  • (三)詳細申報規範,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及「金 融控股公司法第16條第2項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申報 應注意事項、「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 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之規 定。

承認事項第一案

董事會 提

  • 案 由: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 說 明: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經本公司審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並經第七屆董事會第22次會議審 議通過,其中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張鼎聲會計師及徐文亞會計師查核簽證,請參閱議事手 冊第5至32頁,敬請承認。

決議:

一、109年度國內外金融環境

109年度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世界各國紛紛採取封城或 邊境管制措施,重挫各國經濟成長及往來貿易,依據主要國際機 構公布 109 年全球經濟成長率介於-3.5%~-4.2%,為金融海嘯以 來首見自成長。惟金融市場受到全球央行大幅降息及擴大貨幣寬 鬆救市,債市殖利率走低及股市呈V型反轉。在產業則呈 K 型 復甦,遠距應用、宅經濟及醫療受惠,觀光旅遊、金融業與服務 業受挫較深。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 110 年 2 月 20 日概估統計 109 年度本國全年 經濟成長率約 3.11%,較 108年度 2.96%增加 0.15%。主要係台 灣因抗疫有成,並搭配振興方案,內需緩步復甦,對外貿易則受 惠於新興科技應用與遠距商機,電子零組件、資通與視聽產品等 外銷暢旺,出口創新高,經濟保持活絡,相較全球主要國家呈現 經濟衰退格局,成為少數能逆勢成長國家。

金融業方面,本國銀行受到主要國家皆以降息並採貨幣寬鬆救 市,使存放利差縮減、海外獲利減少及呆帳增提使淨利較108年 減少13.3%。證券商及保險業受惠資金行情帶動下且台股當沖盛 行,量能明顯活絡,又受惠集中市場上漲22.8%,獲利分別較108 年成長約51.56%及30.7%。

二、營業計劃及經營策略實施成果

本集團受到前述國內外金融情勢變化,衝擊傳統銀行業務,面臨 利差縮減、海外獲利減少及呆帳增提等不利因素影響,加上子公 司華南永昌證券發生權證事件損失約新臺幣(以下同)46.17億 元,以致集團獲利大幅衰退。本集團採行以下措施因應:1.配合 政府紓困及振興貸款, 加強中小企業及房貸放款量, 除支持企業 及個人金融外,並擴大客群及業務量。2.推展免接觸之數位金融 交易,保護客戶及員工避免疫情傳染。3.維持穩健財務結構及資 產品質。4.加強手續費收益及金融操作收益。5.督導華南永昌證 券進行財務及業務改善計畫。

本公司 109年稅後淨利為 86.53億元,每股盈餘(EPS)為 0.67元, 股東權益報酬率(ROE)4.58%。子公司華南銀行稅後淨利為124.61 億元,存、放款餘額年增率各為13.6%、6.8%,新臺幣活存規模 排名業界第3,中小企業放款餘額位居同業第4名,房貸餘額重 返前5大,業務動能活躍,且逾放比率0.15%,備抵呆帳覆蓋率 794.77%,資產品質表現仍佳。華南永昌證券稅後淨損 36.32 億 元,若排除權證業務損失,稅後淨利為 9.87 億元,經紀手續費 收入及業績量年成長近6成,承銷手續費收入成長1.5倍,本業 表現佳。華南產險稅後淨利 4.82 億元,簽單保費收入為 101.24 億元,年增11.6%,市占率5.40%,同業排名第7名。

本集團在公司治理、綠色金融、環境永續、企業社會責任、數位 金融創新及優質消費商品等面向,持續精進與努力,茲將109年 度主要經營成果說明如下:

(一)健全經營體質

  • 1.資產品質:子公司華南銀行109年底之逾放比及逾放覆蓋率分 別為 0.15%及 794.77%, 超越同業平均水準。
  • 2.資本適足率:109年底之集團資本適足率為 116.44%, 華南銀 行資本適足率為13.67%,第一類資本適足率為11.35%,符合 法定資本標準。
  • 3.公司治理:名列證交所 109 年度(第七屆)公司治理評鑑 6%~20%及入選「富時社會責任新興市場指數」、「臺灣永續指 數一「公司治理100指數」「臺灣高薪100指數」及「臺灣就 業99指數」成分股。
  • 4.法令遵循:
  • (1)召開定期性集團法令遵循委員會與座談會:
    • 為有效推動集團法令遵循業務,透過集團法令遵循委員會

與座談會之召開,有效督促各公司隨時掌握國內外重大法 規環境之異動並及時因應。

  • (2)落實集團重要法令之遵循:
  • 為確保並落實集團重要性規定之遵循,對於具有適用共通 性之法令規定,本公司已制定遵循標準一致性與集團層級 之規定,以有效管控法令遵循風險。舉例而言,藉由集團 一致性洗錢防制風險評估方法之制定,以有效控管集團洗 錢及資恐風險。此外,本公司亦戮力保護個人資料,除訂 有集團政策外,並透過個資管理會議與國際認證等方式確 保個資保護管理之有效性。
  • (3)優化集團法今遵循系統:

透過法令遵循資料呈報系統之優化,以強化即時性與定期 性事項之線上申報,管控集團內業務行為之適法性及執行 成效。此外,並藉由集團洗錢防制資訊分享平台進行集團 洗錢防制資訊之比對、審核、確認、傳輸與使用,以有效 抵減集團洗錢與資恐之風險。

  • (4)海外分支機構內控制度執行成效之提升:
  • 近年來集團內銀行與證券子公司為確保其海外分支機構內 控執行成效而舉行海外分支機構法令遵循座談會,除增進 聯繫並分享各國監管規範及趨勢,並進一步強化管理架構 與法遵文化,以有效降低相關法令遵循風險。舉例而言, 華南銀行紐約分行前因洗錢防制遵循問題受美國主管機關 頒布停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 在該行致力提升與強 化洗錢防制作業後,美國聯邦儲蓄銀行理事會(Federal Reserve Board)已公告終止對華南銀行暨紐約分行之停止 令;此外,美國地區分行亦於風險管理、作業控制、法令 遵循情形、資產品質及資訊技術等查核事項受當地主管機 關給予綜合營運評等調升,顯示該行對海外分支機構之管 理,已有顯著成效,並獲得國外主管機關之肯定。

  • (二)強化共同行銷

  • 1.集團共銷效益:109年度集團共同行銷業務收益貢獻金額目標 達成率為155%。
  • 2.透過虛實整合建構金融生態圈:因應數位金融趨勢,藉由實體 營業據點及數位金融交易平台之整合,串連線上與線下通路服 務,持續推展共同行銷業務,發揮集團跨業行銷綜效。
  • 3.強化集團共同行銷業務動能:將以「設計淺顯易懂的產品說明 書下「加強通路子公司前台人員的訓練」、「建立快速反應的後 勤支援體系 | 3 項重點,整合通路資源以提升共同行銷業務量 持續朝正向發展。
  • (三)推動數位化金融
    1. 佈局金融科技專利:

截至109年底,已取得行動平台、大數據、人工智慧、安控機 制、生物辨識等類別共計147項金融科技專利。

2.打造智慧金融產品:

推出 SnY 數位帳戶專屬 App、AI 智能客服、AI 智能理財、首 創 AI 對話式行動銀行、推動金融函證區塊鏈,及刷臉提款、 轉帳與行動支付等服務,運用科技手段使金融服務變得更有效 率。

3.推動大數據業務應用:

成立集團層級數位化金融推展小組,培育數十名資料分析師, 透過機器學習演算法產製預測模型並應用在行銷業務推展,於 109年推出共計28項主題式分析產出及15檔之情境式行銷活 動,109年情境式行銷活動之毛收益較108年倍數成長。

  • (四)善盡社會責任
  • 1.推廣公益活動:
  • (1)本集團以關懷弱勢族群、推動知識普及、支持體育活動與扶 植文創產業為首要公益目標。109年度贊助或舉辦公益活動 包括「華南真好 永遠不老」敬老活動、「蔡英文總統與高中 生面對面論壇」、「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臺北場)」、「華南金

控盃全國少棒錦標賽、「華南金控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 體操選手李智凱、黃克強及教練林育信訓練經費、中華民國 足球協會辦理國家代表隊集訓及聯賽經費、中華民國高爾夫 協會辦理國家隊培訓經費等。

  • (2) 本公司長期支持體育活動,於 109年獲教育部體育署頒發 「體育推手獎」的肯定,不僅連續第九年獲獎,更連續三度 同時獲得該獎項之贊助類金質獎、長期贊助獎及推展類銅質 獎等三項大獎。
  • 2.推行綠色金融:
  • (1)子公司華南銀行截至109年底,對綠能科技產業授信餘額為 1.060 億元,較 108 年底對同產業之授信餘額 958 億元,增 加 102 億元或成長 10.65%。
  • (2)子公司華南銀行截至109年底共發行綠色債券10億元,投 資綠色債券面額113.5億元。
  • (3)子公司華南銀行截至109年底,投資綠能科技產業共1件, 投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金額11.85億元。
  • (4)子公司華南金創投109年投資在節能環保相關產業約2.9億 元,占整體投資組合18%。
  • (5)華南產險持續關注氣候變遷對農作物收成的影響,並響應農 委會輔導產險公司開發各類農作物保險政策,已推出「木瓜 保險」及「荔枝保險」,透過保險商品的規劃,為農民朋友 分散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也為台灣農業建立一道防護網。

三、預算執行情形及獲利能力分析

109年度本公司稅後淨利 86.53億元,每股盈餘(EPS)為 0.67元, 預算達成率約64%,主要子公司說明如下:

(一)華南銀行稅後淨利124.61億元,預算達成率約96%,主要 係受到疫情影響,各國央行降息並採貨幣寬鬆政策,不利銀 行傳統業務,加上台美利差縮減,USD/TWD SWAP 兌換利 益減少所致。

  • (二)華南永昌證券稅後淨損 36.32 億元,主要係發生權證損失 46.17 億元所致。
  • (三)華南產險稅後淨利4.82億元,預算達成率約70%,主要係 因疫情影響,國人自行駕車及旅遊活動增加,致汽車出險件 數增加,及商業險因商業火險及船體險有重大賠案,使整體 損失金額超出預期所致。
  • (四)華南永昌投信稅後淨損 1.36億元,主要係營業收入減少、 PEM 案增提評價捐失及國稅局駁回95年結構債損失抵稅權 增列所得稅費用所致。
公司名稱 109年(查核數) 109年(預算數) 108年(查核數) 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
稅後淨利 税後淨利 税後淨利 (EPS) 報酬率(ROE)
華南金控 86.53億元 135.95億元 159.55億元 $0.67$ 元 4.58%
華南銀行 124.61億元 129.60億元 151.69億元 1.45元 6.24%
華南永昌證券 -36.32億元 7.30億元 9.31億元 -5.57元 $-33.44\%$
華南產險 4.82億元 6.85億元 6.51億元 2.41元 8.01%
華南永昌投信 -1.36億元 0.20億元 0.07億元 $-4.40$ 元 $-30.48%$
華南金創投 1.22億元 0.15億元 0.24億元 $0.61$ 元 7.47%
華南金AMC 0.23億元 0.11億元 0.20億元 $0.23$ 元 2.07%

華南金融集團 109年簡明財務資訊

四、110年經濟展望及發展策略

展望110年度隨著疫苗廣泛施打,下半年全球經濟將擺脫疫 情陰霾邁向復甦之路,加上109年基期較低影響,主要機構 預估全球經濟成長介於4~5.5%。潛在風險為疫苗分配不均不 利全球復甦、貧富差距加劇和社會分化、油價及其他原物料 價格上漲帶動通膨及金融資產泡沫疑慮。

國內則受惠疫情控制得當,掌握全球供應鏈重組之契機,預 估高科技業的發展及強勁出口動能外,國內消費成長也樂 觀,加上政府持續進行產業轉型升級並積極引導民間資金投 入實體建設,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 110 年經濟成長率為 $4.64\%$ , 維持強勁成長。

為因應前述政經情勢,本集團110年經營策略重點如下:

  • (一)多元收益來源:有鑑於金融業處於長期低利環境,不利 銀行傳統業務推展,在核心業務落底後,將穩住利差及資 產品質,並加強在手續費收益及金融交易收益。
  • (二)提升其他子公司獲利比重:為使集團獲利多元化及均 衡發展,針對華南永昌證券及華南產險加強協助其獲 利成長,今年將以兩家子公司獲利貢獻合計達10%以上 為目標。
  • (三)拓展行銷業務:運用「雙向並進策略」有效快速累積客 戶數,透過點數兌換平台與異業結盟,建立互利互榮生態 圈,發揮集團共同行銷綜效,以成為客戶長期夥伴。
  • (四)發展數位金融︰建立以大數據為核心的數據驅動文化、 結合「AI」與「API」的數位金融應用,進而落實跨界合 作、共享數據,使客戶徜徉 AI 智能金融生活。
  • (五)強化風險管理:持續深化各項風險量化模型工具之應 用,強化金融商品評價,及運用風險管理資訊平台查詢信 用暴險資訊,以提升風險管控效能。
  • (六)完備資訊架構及安全:穩固資訊基礎架構,強化資訊安 全防護機制, 精進數位轉型資訊服務, 以提升金融服務品 質。
  • (七)落實 ESG 精神:集團除持續強化公司治理丶善盡企業社 會責任與力行環境永續外,並依循金管會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2.0,將 TCFD(氣候相 關財務揭露)、SASB(永續會計準則)納入營運決策考量 中,並於承作業務時秉持 ESG 精神,逐步接軌責任投融

資,持續協助綠能科技、循環經濟等產業永續發展。 110 年的金融環境仍存在許多變數、競爭與新的挑戰,本集 團將針對未來的機會與挑戰,設定目標、靈活調整經營方針, 希望能有效提升集團資源使用效益,推升整體經營績效,均 衡集團獲利貢獻,以符合股東、員工及顧客對我們的期待, 逐步朝「發展金融數位轉型,深耕全球布局,成為獲利與品 質兼具、永續經營的優質金融機構」之願景目標邁進。

$-12-$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一〇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其中財務報告 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鼎聲會計師及徐文亞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董事會造具之各項表冊,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符,並 經全體成員同意, 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規定繕具報告如上。

致 此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〇年股東常會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委員會召集人 吳森 美爱森

$-$ 0 $4$ $\leq$ $H$ $\leq$ $+$ $\leq$ 民 國 $\Box$ $\frac{1}{2}$

$-13-$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一〇九年度盈餘分配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完 竣,認為尚無不符,並經全體成員同意,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如上。

此 致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〇年股東常會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委員會召集人 吳森 多、黎森

$\mathcal{Z}_{\text{top}}$

民 - - 〇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國

$-14-$

會計師查核報告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期貨 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主管機關函令及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 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南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 109年及 108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 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 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 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覆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 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係 指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專 業 判 斷 , 對 華 南 金 融 控 股 股 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 事 項 。 該 等 事 項 已 於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及 形 成 查 核 意 見 之 過 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兹對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9 年度合併財 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貼現及放款之減損評估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所述,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管理階層於評估貼現及放款減損時,係基於對違約率及預期損 失率之假設。管理階層考量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前瞻性資訊, 以作成對違約率及預期損失率假設並選擇減損評估之輸入值,由於 評估可能產生違約及信用減損之證據以及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 否已顯著增加之判定,皆攸關重大判斷與估計,另亦須遵循相關法 令及函令之規範,因是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貼現及放款之減損評估會 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說明請 參閱附註五,所採用之重要假設及輸入值請參閱附註五二,相關表 達及揭露請參閱附註十四。

本會計師因應上述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查核程序包括瞭解管 理 階 層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規 定 以 衡 量 該 等 金 融 資 産 減 損 模 型所採用之方法論、主要假設與參數設定之依據,評估其是否適切 反映 貼 現 及 放 款 之 實 際 情 況 , 以 及 評 估 其 判 定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险有無顯著增加、違約及信用減損之定義、違約暴險額、違約機率、 違約損失率及前瞻性資訊等參數與預期信用損失計算等之合理性及 一致性,取具管理階層評估該等金融資產相關資料,測試應列入衡 量 項 目 之 完 整 性 , 並 自 貼 現 及 放 款 案 件 中 選 取 樣 本 驗 算 其 計 算 之 正 確性 多一併考量相關法令及函令規範,以確認其分類及備抵損失 之提列遵循相關法令及函令之要求。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製準則、主管機關函今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 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 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華南金融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 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華南金融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 行之其他方案。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 會)自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 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 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 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 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 策 , 則 被 認 為 具 有 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 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 险;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 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 造 、 故 意 遺 漏 、 不 實 聲 明 或 踰 越 內 部 控 制 , 故 未 偵 出 導 因 於 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 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 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 據 所 取 得 之 杳 核 證 據 , 對 管 理 階 層 採 用 繼 續 經 誉 會 計 基 礎 之 適 當性,以及使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可能 產 生 重 大 疑 慮 之 事 件 或 情 況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 作 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提 醒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相 關 揭 露 ,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 修 正 查 核 意 見 。 本 會 計 師 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 或情况可能導致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 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 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

會計師負責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查核案件之指 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華南金融控股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 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 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 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 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華南金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 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 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 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60023872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25 $\frac{1}{2}$ 民 國 110 年 3 月 華 $\mathbf{H}$ $-18-$

華南
及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frac{45}{11000}$
現金及约書現金(附註四丶六及四六)
109年12月31日
1,562,976
108年12月31日

\$38,861,68
11500 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附註六、七、四六及四八》 13,421,083 7 142,533,034 5
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街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八及四: 1,884,829 2 79,832,198 3
121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衛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五、九、十一及四八》 241,125,406 8 221,684,061 8
12200 按攤銷後成本街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淨額(附註四、五、十、十一及四八) 613,905,747 20 448,789,348 17
12500 附責回票券及債券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959,220 799,551
13000 應收款項一淨額(附註四丶五丶十三及四六) 51,486,371 $\overline{2}$ 46,116,677 $\overline{2}$
13200 本期所得税資產(附註四丶四四及四六) 450,435 356,269
13500 貼現及放款一淨額《附註四、五、十四及四六》 1,784,641,366 58 1,670,450,065 61
13700 再保险合约资産一净额 5,648,093 4,288,211
15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一淨額(附註四及十五) 179,552 164,524
15500 其化金融資產一淨額(附註四丶五丶十六及四六) 35,667,659 1 25,170,232 ı
18000
18500
投資性不動產一淨額(附註四、十九及四八)
不動產及設備一淨額(附註四、十七、四六及四八)
11,411,897
31,777,373
1 10,999,439
31,915,460
18600 使用權資產一淨額(附註三、四、十八及四六) 1,987,287 2,096,128
19000 無形資產一淨額(附註四及二十) 933,108 914,006
1930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四四) 3,432,040 3,353,551
19500 其他資產一淨額(附註四、二一、四六及四八) 5,607,796 3,503,792
19999 資產總計 \$3,101,082,238 $-100$ \$2,731,828,227 100
$\frac{1}{21000}$ ______ \$120,918,211 4 \$117,698,753
21500 央行及同業融資(附註二三及四九) 19,091,190 1
2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附註四及八) 7,475,164 3,050,189
2250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附註四、八、九、十及二五) 41,957,804 п 36,570,660 1
22600 應付商業本票一淨額(附註二四及四七) 15,578,122 1 18,530,988 ۱
23000 應付款項〔附註二六〕 40,262,838 I 37,298,835 1
23200 本期所得税負債(附註四、四四及四六) 2,617,347 × 1,252,443
23500 存款及匯款(附註二七及四六) 2,524,483,706 82 2,224,016,962 82
24000 應付債券 (附註二八及四七) 60,688,999 2 60,291,611 2
24400 其他借款(附註二九及四七)
負債準備(附註四、三十及三一)
1,490,500
23,747,147
п 1,458,000
20,632,462
24600
25500
其他金融负债(附註三二及四六) 39,388,701 10,792,205
26000 祖賃負債 (附註三、四、十八、四六及四七) 1,954,177 2,046,274
29300 遇延所得税负债《附註四及四四》 6,140,434 6,157,412
29500 其他負債(附註四、三三及四六) 5,883,733 . 3.330,776
29999 負債總計 2,911,678,073 $\frac{94}{5}$ 2,543,127,570 93
母公司業主權益《附註四及三四》

31101
3150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128,547,788
17,758,986
121,727,402
17,758,986
32001
32003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17,837,809
6,471,594
-1 16,322,174
6,471,594
32011
32000
特别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熄计
9,340,889
33,650,292
16,941,042
39,734,810
32521 其他權益
固外管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3,060,523)
1
1,304,234)
t
32529
325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街量之權益工具評價利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利益
9,785,036
2,531,748
9,291,816
1,351,567
32571
32500
31000
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其他綜合利益
其他權益總計
188,835
9.445,096
189,402,162
138,162
9,477,311
188,698,509
39500 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2,003 2.148
39999 權益總計 189,404,165 $\overline{6}$ 188,700,657 $\overline{1}$
负债及推益總計 \$3,101,082,238 $-100$ S2,731,828,227 $-100$
董事長:張雲鵬 經理人三羅寶珠 會計主管:朱婉麓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108年度 百分比
代碼 % % (96)
41000 利息收入(附註四、三五及四
六) \$36,863,125 92 \$45,056,216 96 18)
51000 利息費用(附註四、三五及四
六)
12,220,586) $(-30)$ 19,642,639) $(-42)$ 38)
49600 利息淨收益 24,642,539 62 25,413,577 - 54 3)
利息以外淨收益
49800 手續費及佣金淨收益(附
註四、三六及四六) 9,339,079 23 8,715,726 19 7
49810 保險業務淨收益(附註四
及三七)
7 12
498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3,516,581 9 3,134,440
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
(損失)利益(附註四、
八、三八及四六) C 11,757,397) - ( 29) 2,624,180 6 548)
49825 投資性不動產淨利益(附
註十九) 506,672 1 698,767 1 27)
4983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
實現利益(附註四及三
九) 3,389,629 8 2,282,910 5 48
49850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利益 7,311 3,006 143
49870 兌換利益(附註四及四十) 9,949,796 25 3,827,427 8 160
49880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49890 (附註四丶十一及二一)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35,325 $\left($ 25,858) ٠ 237
業利益之份額(附註四
及十五) 8,667 6,038 44

(接次頁)

$-20-$

(承前頁)

109年度 108年度 百分比
代碼 % % (96)
49898 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損失
(附註四、八及十一) $($ \$ 48,971)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183,524) 73)
49900 其他利息以外淨收益(附
註四及四六)
49700 利息以外淨收益合計 375,293 -1 207,644 $\sim$ 81
15,321,985 38 21,290,756 46 28)
4xxxx 净收益 39,964,524 100 46,704,333 100 14)
58100 呆帳費用、承諾及保證責任準
備提存(附註四、十三及十
四) $2,061,723$ (5) (1,409,146) (3) 46
58300 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附註四
及三十) $\frac{911,675}{2}$ (2) (396,178) (1) 130
營業費用(附註三一、四一、
四二、四三及四六)
58501 員工福利費用 16,493,790) $41)$ (
$\left($
$16,737,583$ ( 36) - ( 1)
58503 折舊及攤銷費用 2,185,685) 6)
$\left($
(2,144,388) 4)
$\left($
$\overline{2}$
58599 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 7,121,846) $\left( 18\right)$ $(-7,320,780)$ (16) - ( 3)
58500 營業費用合計 25,801,321) $(-65)$ (26,202,751) 56)
$\left($
2)
61000 稅前淨利 11,189,805 28 18,696,258 40 40)
61003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四四) (2, 536, 322) $\left( \underline{\qquad 6} \right)$ (2,740,890) $(\underline{\underline{\phantom{A}}6})$ 7)
69005 本年度税後淨利 8,653,483 $-22$ 15,955,368 $-34$ 46)
本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附
註四、八、三四及四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6956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69565 量數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
1 356,586) ( $1)$ ( 454,397) ( $1)$ ( 22 )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其變動金額來
自信用風險 $\mathcal{L}$ 10,347 100
695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評價(損失)
利益 318,235) ( 1) 4,247,464 9 (107)
6956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
關之所得稅 70,981 88,088 $\bf{1}$ 19)
(接次頁)

(承前頁)

109年度 108年度 百分比
代碼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6957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换算之兌換差額 ( 1,756,289) $\epsilon$ $4)$ (\$ 1,194,666) 3)
- (
47
6958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
務工具利益 1,195,438 $\overline{3}$ 2,078,866 5 42)
69590 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
其他綜合利益 48,971 183,524 73)
695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
69500 相關之所得稅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
13,555 59,476) 77)
(損失)利益
1,129,275 $\left(\begin{array}{cc}3\end{array}\right)$ 4,879,056 11 0 123)
697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7,524,208 19 \$20,834,424 45 ( 64)
淨利歸屬
69901 母公司業主 \$ 8,653,353 22 \$15,955,270 34 46)
69903 非控制權益 130 98 33
69900 淨利歸屬合計 8,653,483 22 \$15.955.368 34 4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
69951 母公司業主 \$ 7,524,039 19 \$20,834,297 45 64)
69953 非控制權益 169 $\sim$ 127 $\overline{\phantom{a}}$ 33
6995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合
7,524,208 $\perp$ \$20,834,424 45 64)
每股盈餘 (附註四五)
70001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overline{v}$ 0.67 $\overline{v}$ 1.24

平安部件名 保 14 地 朝
\$174,157,583
6,291,269) $\frac{1}{2}$ 15,955,368 4,879,056 20.834.424 188,700,657 6,820,386 )
k
69)
۲
245 8,653,483 $1 - 1122.275$ 7.524.208 ज्ज्ञा छिन्छा छ
u
W
非性制模丝
2.102
n
$\frac{1}{13}$ × 98 $\overline{12}$ 2,148 90 69) 2451 130 ҏ ୍ରଥ Solding
খ∣ 张用 覆盖法
重分额之英化
综合《猪》益
34,0971
١č
172.29 172.259 138,162 ¥ $\overline{\phantom{a}}$ в 50.671 50,673 5 188.835
指 定 再 透 遍
辅益按公允缩值
æ
物餐之会融负债
外 變 効 全 額
參自信用風險
10.347
10,142) $-10,342$
化氯酸酶

и,
8 (横) 単
株 令 禎 A
林公允教会
樹曼之治6
エ男(将)4
エ男(19,088)
200055 2.030.655 1,351,567 1.180.181 RT@TT 32,31,748
sl 追 遇 界 忙
球 合 捕 益
快 公允慎益工具
刑量之嫌益工具
11 竹 11,911,269
4,247,435 1247.435 453.112 9,291,816 318,278 118,278
J
811.498 1.9,785,036
× 图外管道液线线
财停损失换算
- 2.兄伴差期
- (SS 109.568)
$($ 194,666) (194.666) (1304.234) (282.0211) (1.756.282) (33,060,523)
ш
$\overline{31}$
취취
\$37,181,499
$\left \phi\right $
$( 0.291.269 )$
( $ 0.291.269 )$
15,955,270 (96.302) 15,588,961 $($ 453,112) 39,734,810 6,820,386)
6.820,386)
$\overline{\phantom{a}}$
8,653,353 $(-285.691)$ 8.367.752 811.498
J
\$3,650,292
۵
Ħ
Ý.
$\frac{3.56 \times 10^{10} \text{ m/s}}{514,860.042} = \frac{10.012 \times 10^{-4} \text{ m/s}}{56,492,093} = \frac{10.012 \times 10^{-4} \text{ m}}{515,839,364}$ 1,462,132)
6,291,269)
6,291,269)
20,499 15,955,270 166,102) 13,588,961 453,112) 16,941,042 6,820,386)
6,820,386)
1,515,635)
8,653,353 $-35.691$ 8,367.752 867118 2.2.140,832
化公平 R
尾巴基
在在村上夜雨水
п
٢
20,499 6.471.594 W, 7777754
FRA
Ì
Ϊ
ŧ
In

3

é,
1,462,132 16.322.174 1,515,635 SIZ 817,802 ELITE
al.
南金
109
14

\$17,758,986
40
1,325
17.758.986
1,325
317,758.936
其他首本公林

n
E
2,936
4
2.936 اند
ا
r
Y,
∣≁∣
45
÷
52.349 1.224
座藏股交易
5 52.149
$\overline{\phantom{a}}$
'n. 17,702,376 SALLER
217.102.376

普通股股系 股 来 篇 價
SHS.436.133 SH7.702.376
6.291,269 121,727,402 6,820,386 2128.547.788
108 年1月1日依頼 107 年度监狱分配
法定发软公债
现金股利
干公司投卖现金股村 特别单位的复数 108年度净利 108年度具他结合(摘)益 08年度综合(拼)益结核 違分透過其他综合調益技公允情值街量之展益工具 108 年12月31日秋期 108 年度最軟分配
法定量除公積
税金取利
千公司股東流会投刊 非控制模益减少 109年度評刊 109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109年度综合(提)益地额 成分选项其他综合信益按公允清值衡量之得益工具 109年12月31日待镇
$\frac{1}{2}$ E 2 2 $\overline{\circ}$ 517 $\bar{\Xi}$ $\tilde{\Xi}$ $\mathbb{E}$ $\overline{\circ}$ $\Xi$
$\overline{\phantom{a}}$
22 E
23
$\ddot{\phantom{1}}$
$\overline{\mathrm{c}}$ $\overline{\circ}$ $\overline{\mathbb{Z}}$ $\tilde{\Xi}$ $\mathbf{r}_2$ $\bar{\circ}$ $\Xi$

董事長:張蜜鵬

會計主管:朱婉麗

ñ

Post

經理人:羅寶珠


109年度 108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稅前淨利 \$ 11,189,805 \$ 18,696,258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866,466 1,875,995
A20200 攤銷費用 319,219 268,393
A20300 呆帳費用、承諾及保證責任準
備提存 2,061,723 1,409,146
A20900 利息費用 12,220,586 19,642,639
A21200 利息收入 36,863,125) 45,056,216)
A21300 股利收入 ( 1,794,989) 1,702,565)
A21400 各項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 911,675 396,178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
益之份額 8,667) 6,038)
A22450 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損失 48,971 183,524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利
益)損失 62) 80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 147,680) 278,101)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損
( 35,417) 25,766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92 92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177) $\left($ 105)
A7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71110
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增
加)減少
6,546,064) 2,052,058
A71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融資產減少 28,745,294 6,672,597
A7112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 ( 18,476,457) 24,016,872)
A7112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
投資(增加)減少 165, 113, 277) 1,646,828
A71160 應收款項增加 6,939,279) 5,281,043)
A71170 貼現及放款增加 114,917,912) 48,625,083)

(接次頁)

$-24-$


109年度 108年度
A71180 再保險合約資產(增加)減少 $($ \$ 213,097) \$ 50,714
A71200 其他金融資產 (增加) 減少 10,512,365) 5,194,015
A72110 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增加 (減
少) 3,219,458 14,568,288)
A7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增加 (減少) 4,425,121 1,765,312)
A72140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增加
(減少) 5,420,889 9,752,587)
A72160 應付款項增加(減少) 4,381,388 $\overline{(\ }$ 6,300,963)
A72170 存款及匯款增加 300,466,744 68,366,511
A72190 負債準備增加 (減少) 2,797 309,357)
A72200 其他金融負債增加(減少) 28,584,669 2,839,133)
A72990 其他負債增加 (減少) 2,542,542 6,148,359)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44,838,871 40,169,22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8,160,044 45,705,457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788,410 1,692,80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3,438,148) 19,934,57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463,790$ ) $2,548,169$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69,885,387 15,253,70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8,780) 49,17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1,005,168$ ) 704,972)
B02800 處分不動產及設備 419 235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293,505) 304,586)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1,572,606) $\overline{(\ }$ 1,200,249)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1,292,233 1,271,042
B06800 其他資產增加 $2,127,004$ ) 740,76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714,411) 1,728,46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减少 140,000) 863,000)
C00300 央行及同業融資增加 19,091,190
C00700 應付商業本票 (減少)增加 2,961,544) 2,578,623
C01200 發行公司債 7,500,000
C01300 償還公司債 4,900,000)
C01400 發行金融債券 6,000,000 6,000,000
C01500 償還金融債券 8,200,000) 4,300,000)

(接次頁)

(承前頁)


109年度 108年度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696,765) ( 689,899)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6,806,523) 6,272,656)
C05800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69) 81)
C099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245)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9,058,544 3,347,013)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025,706$ ) $($ 1,144,650)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73,203,814 21,473,830)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1,232,243 122,706,073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4,436,057 \$101,232,243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調節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E00210 合併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S. 37,562,976 \$ 38,861,681
E00220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
金定義之存放央行及拆借金融同業 135,913,861 61,571,011
E00230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現金及約當現
金定義之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959,220 799,55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4,436,057 \$101,232,243

$$
\textbf{E} =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textbf{E} \cdot \
$$

$-26-$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overline{\frac{9}{6}}$
$\overline{96}$
110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85,517
\$
300,089
121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36,957 761,454 Ł
13000 應收款項一淨額 135.837 321,981
1320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930,416 $\mathbf{1}$ 494,240
15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一淨額 219,575,026 99 219,581,779 99
18500 不動產及設備一淨額 24.328 36,679
18600 使用權資產一淨額 175,728 64,816
19000 無形資產一淨額 7,626 612
193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2,808 2,808
19999


\$222,974,243 100 \$221,564,458 $\overline{100}$







22600 應付商業本票一淨額 \$12,894,905 6 \$13,686,553 6
23000 應付款項 1,762,313 ı 1,840,505 Ŧ
2320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694,584 1 331,493
24000 應付債券 16,988,999 7 16,891,611 8
24600 負債準備 55,260 50,254
26000 租赁负债 175,740 65,253
29500 其他負債 280 280
29999 負債總計 33,572,081 15 32,865,949 15


31101 普通股股本 128,547,788 $-58$ 121,727,402 55
8
31500 資本公積 17,758,986 8 17,758,986
32001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17,837,809 8 16,322,174 $\overline{7}$
32003 特別盈餘公積 6,471,594 3 6,471,594 3
32011 未分配盈餘 9,340,889 $\overline{4}$ 16,941,042 $8\phantom{1}$
32000 保留盈餘總計 33.650.292 15 39,734,810 18
其他權益
3252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3,060,523)
$\left($
1)
1,304,234)
$\left \cdot \right $
3252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評價
利益 9,785,036 4 9.291.816 4
325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利益 2,531,748 $\mathbf{1}$ 1,351,567 1
32571 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其他綜合利益 188,835 138,162
32500 其他權益總計 9,445,096 $\overline{4}$ 9,477,311 $\overline{4}$
39999 權益總計 189,402,162 85 188,698,509 85
負債及權益總計 \$222.974.243 100 \$221.564.458 $\perp 00$

$\sim$

華南 公司
民國 109年 至 12 月 31 日
單位:
: 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overline{\mathbb{R}^n}$

109年度 108年度
代碼 %
$\rightarrow$

41000 利息收入 \$ 5,201 \$ 6,877 24)
4989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
份額 9,318,703 16,802,143 45)
49900 其他利息以外淨收益 57,001 51,413 11
4xxxx 收益合計 9,380,905 16,860,433 ( 45)
費用及損失
51000 利息費用 266,328) 316,037) 16)
58501 員工福利費用 271,862) 360,335) 25)
58503 折舊及攤銷費用 73,237) 73,336)
58599 其他業務及管理費用 116,241) $155,455$ ) 25)
58500 費用及損失合計 727,668) 905,163) ( 20)
61000 稅前淨利 8,653,237 15,955,270 46)
61003 所得稅利益 116
61005 本年度税後淨利 8,653,353 15,955,270 46)
** 11. AA A 10 M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接次頁)

(承前頁)

109年度 108年度
代碼 $\left($ %
$\mathcal{L}$
6956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overline{(}$ 1,680) $\overline{(\cdot)}$ 13,957) $\overline{(\ }$ 88)
6956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子公司及關聯企
業之其他綜合
(損失)利益之
份額一不重分類
至損益之項目 748,682) 3,909,448 ( 119)
695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評價
利益(損失) 75,503 $\left($ 112,800) 167
6956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70,980 88,088 19)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6957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子公司及關聯企
業之其他綜合
(損失)利益之
份額一可能重分
類至損益之項目 $\overline{(\ }$ 511,880) 1,067,724 148)
6957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
目相關之所得稅 $13,555$ ) 59,476) 77)
69500 本年度税後其他綜
合(損失)利益 1,129,314) 4,879,027 123)
697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S 7,524,039 20,834,297 64)
每股盈餘
70001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 0.67 $\mathbf{\mathcal{F}}$ 1.24

单位:联合警杆元 推 基 - 地 - 精
\$174,155,481
0.291.209 }
×
¢
15,955,270 4,879,027 20.814.297 128,899,881 6,820,386 8,653,353 нтати: 7,524,039 2189,402,162
抹困 覆盖法
重分额之英地
经合(拼)益
159,00 172,259 172.259 138,162 $-1.4$
$\mathbf{r}$
÷ 59.673 50,673 $-188.815$
¥ 指 定 海 渡 遍
辅益按公允僧侯
则量之金融角侯
冬 自 信 想 派 法
冬 自 信 想 风快
10,342 10,347.1
J
C.
$\mathbb{R}^{n+1}_{>0}$
$\langle \hat{u} \rangle$
捐 益 兹 按 公 允
消值附登之情得
工法(捐)益
«
透遊其他球
加き下 17 2,030,655 2.030.655 1,351,567 THROTH 1780781 B-2,53,138
追随英化炼合 莱 联 联 安
根 基 强 安之性益
作用的量之性益
二年1591.269
$\sim$
×
q × 4,247,435 1247.435 45.112 9,291,816 118.228 318,2711
ت
811,498 2.2785.036
$\ast$ 因外背逐横横横
附绣横丧横某
之 兄 快 差 销
(3 109.568)
1.74
×
1,191,666 12091911 1,304,234)
ü
s.
ı.
(286.289) 1,756,289)
J
$(3 - 3.069.523)$

t.
\$ 37.181.499
4
(971, 760)
÷
15,955,270 $366,309$ ) 15.588.961 453, 112.) 39,734,810 6,820,386
6,820,386
8,653,353 285.601.) 8,367,752 (365/118) 77,997,977
ā
$\overline{31}$
æ
$\frac{k}{5}$ + $\frac{9}{5}$ E $\frac{8}{8}$ #
1,462,132)
6,291,269)
6,291,269)
$\checkmark$
--
20,499 15,955,270 166,309 15,583,961 453,112) 16,941,042 6,820,386
6,820,386
1,515,635)
$- - -$
8,653,353 285,601) 8,367,752 811,498) 3-8140.882
Ľ
PETTHE CONTROL
Ù.
幽默
l

$\bar{\sigma}$
$\frac{11 \text{ N} \times 0.001}{15 \times 0.02,001}$
×
$\mathbb{R} \subseteq \mathbb{R}$
$\mathcal{F}$
20,499) 6,471.594 机叶 Ċ, FSSTIF-9-3
福林城县
Л
同制
4T
年露片風
Í
$\vec{U}$
h

法定显标公律
\$14,860.042
ä
×
1,462.132
16,322,174 1,515,635 75 3.17.837.802

- 95
29
109
# #
\$17,758.986
831.8 × × 17,758,986 $\mathbb{R}^3$ on
×
× 3.17.758.986
民國 外伦普本公债
SEE

÷,
u 1,325 à)
a1
$\lambda$
× ANA
金 盘
2.936
$\frac{1}{\sqrt{2}}$
n
×
1.16
× 2.936 ÷
(1, 1)
٠ 2.936
原藏技文艺
52.349
4
$\bullet$
$\mathbb{R} \rightarrow \mathbb{R}$
ĸ,
X 52349 X)
$\alpha$
× 52.342
投本議院
\$17,702,376
6
$\boldsymbol{\theta}$
17.702.376 t 5 17.702.376

青道理型本
\$115,436,133
¥
6,291,269 121,727,402 6,820,386 2128.547.788
$1084 - 1$ $J1 + 84$ : 107 年度监狱分配
未完监控公债
现全股利
股票股利
特别黄蜂公镇冠锦 108年度净利 108年度其他综合《模》益 108年度综合《提》益德辑 成分这遍其他50分模显按公允模缺
物量之模模正具
108年12月31日杜精 108 年度显敏分配
- 未定器独公供
- 既全联行
109年度净利 109年度具化综合(损)益 109年度综合《摄》总选辑 选分选进先综合模益按公允慎值
街景之报益工具
109 年12月31 日价额

≚ ≂
522 B 17 E $\vec{D}$ č $\bar{\circ}$ K,
-
$\Xi \cong \Xi$
30
Ξ ă Σ $\bar{\circ}$ $\overline{\kappa}$

曾计主管:朱婉麗

IIII

經理人:羅寶珠

董事長:張雲鵬

華南金融控股 药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九 月三 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年度 108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税前淨利 \$ 8,653,237 \$15,955,270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72,538 72,637
A20200 攤銷費用 699 699
A20900 利息費用 266,328 316,037
A21200 利息收入 5,201) 6,877)
A21300 股利收入 60,785) $\overline{(\ }$ 57,277)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
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overline{(\ }$ 9,318,703) $\overline{(\ }$ 16,802,143)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3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71160 應收款項減少 80,168 7,471
A72160 應付款項(減少)增加 $\overline{(\ }$ 3,416) 210,168
A72190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3,326 $\overline{(\ }$ 3,745)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206 6,900
A33200 收取之股利 8,228,106 7,026,225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89,341) $\overline{(}$ 312,25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26,886) 80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605,237 6,412,307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5,00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及設備 1,226) 1,973)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6,603) 3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2,829$ ) 2,00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700 應付商業本票減少 $\overline{\mathcal{L}}$ 800,000) ( 200,000)
C01200 發行公司債 5,000,000
C01300 償還公司債 4,900,000)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60,457) 59,682)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6,806,523) 6,272,656)

(接次頁)

(承前頁)

$\mathcal{L}(\mathcal{C})$

.

109年度 108年度
$\overline{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7,566,980) 6,532,338)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數 14,572) 122,038)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0,089 422,12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85,517 300,089

承認事項第二案

董事會 提

案由: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說明:

  • 一、本公司109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新臺幣(以下同)17億8,463萬 3,971 元, 加計當年度稅後淨利 86億 5,335 萬 2,632 元, 調減確 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2億8,560萬1,350元,及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處分損失8億1,149萬8,012元 後,依據公司章程第36條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提列及分配如下 (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5頁):
  • (一)提列法定盈餘公積:7億5,562萬5,327元。
    • (依公司法第 237 條及經濟部 109 年 1 月 9 日經商字第 10802432410號函令)。
  • (二)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現金(每股0.265元):

共計 34億 651萬 6.385元。

(三)分配股東股息紅利-股票(每股0.264元):

共計 33億 9,366萬 1,600元。

  • (四)期末未分配盈餘:17億8,508萬3,929元。
  • (五)本年度盈餘分配以109年度稅後淨利優先分配。
  • 二、本盈餘分配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
  • (一)現金股利:由董事會另訂分派基準日。
  • (二)股票股利:增資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訂定配股基

準日。

$-33-$

三、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 有其他情形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 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事宜。

決議:

$\sim 10^{-1}$

and the second contract of the second 單位:新臺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1,784,633,971
本期稅後淨利 8,653,352,632
減: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85,601,350
減: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811,498,012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處分損失
本期税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 7,556,253,270
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提列項目
減:法定盈餘公積(10%) 755,625,327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8,585,261,914
分配項目
-每股現金 0.265 元
股東現金股利
3,406,516,385
股東股票股利–每股股票 0.264 元 3,393,661,6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1,785,083,929

註: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 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 配總額。

討論事項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由:辦理本公司10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 說明:

  • 一、為提升資本規模及強化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 240 條規 定,自109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新臺幣33億9,366萬1,600 元,以每股面額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億3,936萬6,160 股。盈餘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為 131億 9.414萬 4.970股, 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1,319億 4,144萬 9,700元。
  • 二、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將提請董事會 另訂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 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6.4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 5 日内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併 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 1 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 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 購。
  •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 四、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票轉讓、註銷或其他情 形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擬請 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事宜。
  •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 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決議:

臨時動議

--- ---
一、本公司章程 ………………………………………………………………………………………………
二、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47
三、本公司董事持股概況表…………………………………55

附錄一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總則

  • 第 一 條 本公司為擴大經濟規模及經濟範疇,發揮綜合經營效益,依照金 融控股公司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令組織成立之。
  • 第 二 條 本公司定名為「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第 三 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並得視業務需要,於國內外適當地點 設立分支機構。
  • 條 本公司公告方法,以登載於新聞紙或新聞電子報,或中央主管機 第 四 關建置或指定網站行之。

前項規定,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二章股份

  • 第 五 條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壹仟捌佰億元,分為壹佰捌拾億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第 六 條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 錄,並依該機構之規定辦理。
  • 第 七 條 本公司股東應填具印鑑卡交由本公司收存。凡領取股息紅利或以 書面行使股東權利或與本公司之書面接洽,均以該留存印鑑為憑。
  • 第 八 條 本公司股票之轉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股東與受讓人共同 具名,填具本公司所定之股票過戶申請書,連同轉讓之股票向本 公司申請過戶,非經記載於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本公司。 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決定分 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依法停止股票過戶。
  • 第 九 條 本公司股務之處理,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辦理之。

第三章業務

第 十 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H801011 金融控股公司業。

第十一條 本公司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本公司得投資下列事業:

  • (一)金融控股公司。
  • (二)銀行業。
  • (三)票券金融業。
  • (四)信用卡業。
  • (五)信託業。
  • (六)保險業®
  • (七)證券業。
  • (八)期貨業。
  • (九)創業投資事業。
  • (十)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
  •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之事業。

(十二)其他依法本公司得投資之金融相關事業。

  • 二、對前款被投資事業之管理。
  • 三、本公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投資第一款所列以外之其他事 業。

四、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第十二 條 本公司之業務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專業,投資其他事 業之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 十之限制。

第四章股東會

第 十三 條 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 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召開之。 股東會之召集,除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 依法召集之。

$-40-$

  • 第 十四 條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臨時會應於十五日前,將開會日 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 之股東,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 第 十五 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親自 答名或蓋章,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一人出席;惟除信託事 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 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 分之三部分,不予計算。

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如有重複時, 以先送達者為有效。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 第 十六 條 本公司股東,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 第十七條 股東會議決事項如下:
  • 一、釐訂及修改本公司章程。
  • 二、選任及解任董事。
  • 三、查核董事會所造具之表冊及審計委員會之報告。
  • 四、資本增減之決議。
  • 五、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決議。

六、其他依法令應經股東會決議之事項。

  • 第 十八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 假或因故不能出席時,如設有副董事長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 未設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 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 十九 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金融控股公司法、公司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 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 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 二十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 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議有關事項,除相關法令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本公 司所訂之股東會議事規則行之。

第 五 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十五人至二十一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 股東會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及公司法之規定,就有行為能力之人或 其代表人中選任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得連選連任。但董事任 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 配合證券交易法第一八三條之規定,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獨 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 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 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 养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政府及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當選之董事,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 派代表人補足原任期。

  • 第二十三條 除法今另有規定,本公司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 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本公司必要時得 設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 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不論營業盈虧得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 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同業通常水準議定支給。 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卸任時之離退給與,準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 度規定辦理,不受退休年齡、年資之限制。
  •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公司。董事長請 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如設有副董事長時,由副董事長代理 之,未設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 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時,由董事互推 一人代理之。
  •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董事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召集之。其決議除金 融控股公司法、公司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以董事過半數出 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

如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 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代理人以受一人委託為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 視為親自出席。

  •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 一、業務方針及計畫之核定。
  • 二、預算之核定及決算之審議。
  • 三、重要規章之核定。
  • 四、本公司資本增減之擬定及證券發行核定。
  • 五、盈餘分派之擬定。
  • 六、公司債發行之決議。
  • 七、買回本公司股份計畫之決議。
  • 八、取得或處分重要資產之審議。
  • 九、各種重要契約之審議。
  • 十、經理人員及稽核主管之任免。
  • 十一、本公司營業用基地、房屋之建築或買賣之審議。
  • 十二、股東常會或股東臨時會召集日期之決定。
  • 十三、執行股東會之決議事項。
  • 十四、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報酬之核定。
  • 十五、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指派。
  • 十六、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之核定。
  • 十七、員工報酬之審定。

十八、其他依法令規定及股東會授權之事項。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一個月開常會一次,如遇緊急事項,或依董事過半數之 請求,得開臨時會議,除金融控股公司法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 董事會之召集通知及議事錄之製作與分發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為 $z$ $\circ$

本公司董事會得設置各類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之組織及議事, 除依相關法今及本章程之規定外,授權董事會另訂董事會規程行 之。

  •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設稽核處綜理稽核業務,置總稽核一人,秉承董事會決議 督導本公司及子公司稽核工作,其任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提經董 事會決議行之。
  •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 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同時廢除監察人制度
  • 第 三十 條 有關審計委員會之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證券主管機 關之相關規定。
  • 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董事得依法令兼任子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
  • 第三十二條 本公司得就董事及主要職員執行業務範圍內依法應負之賠償責 任,與保險業訂立責任保險契約。

第六章經理人

  • 第三十三條 本公司設置總經理一人,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聘 任,其解任時亦同;總經理秉承董事會決議綜理一切業務,總經 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總經理一人代行其職務。
  • 第三十四條 本公司設置副總經理、協理若干人,輔佐總經理處理事務,其任 免由總經理提經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 七 章 決算與盈餘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會計年度,每會 計年度終了時,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 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三十六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稅前利益扣除董事及員工酬勞前之利 益,依下列方式授權董事會於該範圍內按年決定,但尚有累積虧 損時,應預先扣除彌補數額:

一、董事酬勞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一。

二、員工酬勞為萬分之二至萬分之十五,以發放股票或現金方式 為之,發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辦法 由董事會另訂之。

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兼顧相關法規,採取 膳餘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於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後,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要提列或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並得併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數,提撥可分派數 之百分之三十至一百,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股東股 息紅利將依據本公司營運規劃,分派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惟現 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分派總額百分之十,倘每股分派現金股利不 足〇·一元時,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不予分派。

第八章 附 則

  •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重要章則,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之。
  •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訂立。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一次修正。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第二次修正。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第三次修正。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第四次修正。 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第五次修正。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第六次修正。 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七次修正。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八次修正。本章程關於監察人之 $-45-$

相關規定之刪除,自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始生效。

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日第九次修正。

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二日第十次修正。

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十一次修正。

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四日第十二次修正。

附錄二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 1 條 (訂定依據)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金 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1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 2 條 (法令適用)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 3 條 (股東會召集及開會通知)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今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並 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 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 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 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 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及其 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 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 除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外,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 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 $-47-$ 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 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 未列入之理由。

第 4 條 (委託出席股東會及授權)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 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 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 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 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 5 條 (召開股東會地點及時間之原則)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 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第 6 條 (簽名簿等文件之備置)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簽 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 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

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 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第 7 條 (股東會主席、列席人員)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 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 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 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 8 條 (股東會開會過程之存證)

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 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 9 條 (股東會出席股數之計算與開會)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居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 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 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 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 得依公司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 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 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174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 10 條 (議案討論)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 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 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 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 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 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 11 條 (股東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 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 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 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 不得發言干擾,

$-50-$

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出 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12條(表決股數之計算、迴避制度)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 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 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 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 13 條 (議案表決、監票及計票方式)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 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 書面或雷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 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 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 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

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 總數。

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有 異議者,應依前項規定採取投票方式表決。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提出之 其他議案或原議案之修正案或替代案,應有其他股東附議。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 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計票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為之,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第 14 條 (選舉事項)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 果。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 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 15 條 (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 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前項決議方法,係經主席徵詢股東意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者,應記載「經 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惟股東對議案有異議時,應載明採票 決方式及通過表決權數與權數比例。

第 16 條 (對外公告)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 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 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 17 條 (會場秩序之維護)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 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 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 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18條(休息、續行集會)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 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 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182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53 -$

19 條(核定層級)

本規則經股束會通過後實旄,修正時亦同。

20 條(修訂沿革)

本規則於民國 99618日訂定。

民國 1016228 第一次修正。本規則關於監察人之相閽規定之刪除,自審 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始生效。

民國 1086148 第二次修正。

附錄三

  • 一、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揭露本公 司全體董事於110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110.4.27)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 數。
  • 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2,854,778,810股,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 160,000,000股,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無監察人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之 適用。
職稱 法人股東 代表人 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董事長 財政部 張雲鵬 218,513,460 1.70%
副董事長 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 林明成 227,024,784 1.77%
董事 財政部 羅寶珠 (218, 513, 460) $(1.70\%)$
董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鄭士卿 2,729,230,377 21.23%
董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昭文 (2,729,230,377) (21.23%)
董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陳和全 (2,729,230,377) (21.23%)
董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顏佑銘 (2,729,230,377) (21.23%)
董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安邦 (2,729,230,377) (21.23%)
董事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蔡偉德 (2,729,230,377) (21.23%)
董事 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 林知延 (227, 024, 784) $(1.77\%)$
董事 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 林知佑 (227, 024, 784) (1.77%)
董事 財團法人林熊徵學田基金會 林志揚 (227, 024, 784) (1.77%)
董事 和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許陳安瀾 3,567,065 0.03%
董事 和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許元禎 (3,567,065) $(0.03\%)$
董事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沈嘉瑩 68,253,382 0.53%
獨立董事 吴癸森 0 0.00%
獨立董事 林國全 0 0.00%
獨立董事 陳松棟 $\theta$ 0.00%
獨立董事 楊民賢 $\overline{0}$ $0.00\%$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3,246,589,068 25.26%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個別持股暨合計持股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