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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FHC AGM Information 2021

Ma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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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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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3/25 發言時間 16:24:22
發言人 張炳輝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9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華南銀行總行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9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09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
比率之相關法令宣導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辦理本公司10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109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三)受理期間:110年4月6日起至110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0年4月15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
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處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電話:02-23713111)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
知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10年5月26日起至
110年6月22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s://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