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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C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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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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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2021 年 3 月)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对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方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 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 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 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 于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 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但是公司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程另有规定除外。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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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下列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二)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 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内且持股比资产的 10%;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例超过50% 的控股子公司的,可以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 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股东大会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序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审 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司有权视 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追究当 事人责任。 公司下列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产负债率超过70%; (二)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 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内且持股比资产的10%;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例超过50%的 控股子公司的,可以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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