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NA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8, 2021

55477_rns_2021-09-28_e2619b93-f459-46a4-adf9-36f3333a0a0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精实机电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 为扩充产能,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精实机电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敞口额度不 超过 1 亿元,敞口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授信协议签订之 日起一年;同时,拟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敞口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敞口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 期为授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 授权精实机电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 金额及业务种类。

公司授权精实机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同 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被担保对象精实机电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精实机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07 月 09 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工业区第十二栋 1-4 层 法定代表人:黄剑波

注册资本:5080 万元

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电设备、精密五金件的销售;机电设备的设 计与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生产技术的研发;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 项目是:机电设备、精密五金件的生产;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械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精实机电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905.50 87,012.47
负债总额 34,890.71 64,518.19
净资产 18,014.79 22,494.28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950.60 34,573.72
利润总额 3,355.14 5,303.29
净利润 2,978.55 4,479.5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 1、担保方式:公司为精实机电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共计 1.4 亿

  •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担保总额:人民币 1.4 亿元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

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精实机电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 供担保主要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扩充产能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的需 要。子公司精实机电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各级子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精实机电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安排有利 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精实机电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精实机电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是基于 子公司为扩充产能,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的对象精实机电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精实机电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 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精实机电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行为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 担保事项的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3 亿元(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0%。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 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