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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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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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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 江新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福元路支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公司、子公司湖北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实”)、 子公司湖南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坎普尔”)会同保荐机构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38)。

一 、 补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湖北精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湖南坎普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湖北精实 和湖南坎普尔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湖北精实、湖南坎普尔(以 下均简称“甲方”)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以下均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补充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湖北精实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金鹏支行
1901018019200177587 10,000,000 新能源自动检
测装备及数控
自动装备生产
项目
湖南坎普尔环
保技术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溁湾支行
79190188000109559 10,000,000 水处理膜及膜
装置制造基地
项目
合计 20,000,000 -

注:表中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余额,后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分步将募集资金从上市公司对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入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补充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光大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 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 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郭护湘、刘立冬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 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 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

单位介绍信。

乙方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

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 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双 方确定的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 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 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 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