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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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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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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 债券代码:123102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1 号文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000 万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5,278,510.94 元。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1]1519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 14,300.00
2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14,600.00
3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8,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合 计 67,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部分募 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拟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 拟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各项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 型投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通过适 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的 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 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 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 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 独立意见》 ;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