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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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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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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紧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兰芳女士召集,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监事会会 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2、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兰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华自转债 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自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 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华自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25 元/股)的 130%(即 12.03 元/股), 触发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华自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提 前赎回全部“华自转债”,赎回价格(含税)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 期应计利息,即 100.276 元/张。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鉴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整合公司资源、降低

管理和运营成本,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作效益,公司决定将可转债募 投项目之一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 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华自”),将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 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同时,鉴于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前海华自将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的需要补充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 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格兰特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特”) 部分银行授信期限已届满,为保证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格兰特拟向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保函、银行承兑 汇票等,授信有效期一年。

为保证上述事项的顺利实施,格兰特全资子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坎普尔”)为格兰特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以其名下编号为京(2018)平不动产权第 0017897 号和编号为京(2018)平不动 产权第 0017898 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为格兰特上述 2500 万元的银行授信 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格兰特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安排有利于促进其经营 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格兰特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部分银行对公司的授信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

和开具保函等。授信期限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不超过3亿元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不超过1亿元
合计 不超过4亿元

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监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