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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C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0, 2021
55477_rns_2021-07-20_5d8a9443-af27-412e-912c-f30a5fb550b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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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 司利益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
二、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因此,我们 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三、 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 和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特”)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 关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的对象精实机电和格兰特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精实机电和格兰特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 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仅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基础上调整授 信额度,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未增加。公司为精实机电和格兰特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 项的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事 项。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德明、黄珺、金维宇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