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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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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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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 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五)董事会表决本次授予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授予 288 名激励对象 7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8 元/股。其中,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0.00 万股。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德明、黄珺、金维宇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