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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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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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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紧急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欣盛路园区 7 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 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 9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760万股限制 性股票,包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00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660万股,预留授予40万股。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于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经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佘朋鲋先生、袁江 锋先生、苗洪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经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佘朋鲋先生、袁江 锋先生、苗洪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 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 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佘朋鲋先生、袁江 锋先生、苗洪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

  • 议案》

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格兰特”)拟向银行申请 9,000 万元授信;同时,格兰特的全资子 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坎普尔”)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授信银行 拟申请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 授信期限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3,000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000万元,保函额度1000万元 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4,500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3000万元,保函额度1500万元 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1,500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混用额度 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1,000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500万元,保函额度500万元 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为保证上述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为格兰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共 900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北京坎普尔共同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 担保;格兰特以其持有的京平国用(2013 出)第 00125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 筑物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以其名下全部应收账款向中关村担保公 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中关村担保公司为北京坎普尔及上述 1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本公司、格兰特共同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及孙公司董 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授权前述人员或其授权代 表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授权公司 董事长、格兰特董事长和北京坎普尔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 1、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 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