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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Apr 30, 2008

56977_rns_2008-04-30_08cf7867-2857-4ad3-aa14-657ad338436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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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 作规程如下:

  • 第一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 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 第四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 第五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要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 董事会审核。

  • 第六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建议下年度续聘或者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决议。

  •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上述约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日常具体工作,可以 由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机构应当 进行记载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 第八条 本公所规程有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 第九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