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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Jun 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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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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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 则。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 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 度报告并在指定报纸披露年度报告摘要;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 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并在指定报纸披露中期报告摘要;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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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并在指定报纸披露。与此同时,在指 定的网站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全文,公司网站的披露时 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七条 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以上会议结束后两个 工作日内将有关决议、公告和会议纪要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 定报纸上公告。

  • 2、独立董事的声明、意见及报告。独立董事在完成此类文件时,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提案及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 系并办理公告事宜。

  • 3、关联交易、收购资产、重大事件等要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责任

第八条 责任和义务

  • 1、公司董事会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

  • 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应当将以上内容作为重要提 示在公告中陈述。

  • 2、公司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认真负责地传递本制度要求的各类信息,

  • 并严格按照披露原则执行,对任何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的,董事会将追 究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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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连带责任。

第九条 在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和执行中,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 其职责是:

  • 1、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

  • 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 2、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 3、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 记录,并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字,保证其准确性;

  • 4、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 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 上市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5、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 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 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6、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 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及天 津证监局;

  •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 和董事会印章,保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记录;

  • 8、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 9、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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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持做 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要上,并将该会议纪要马上提交 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 10、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 11、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中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

第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大公报》;指定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是:www.sse.com.cn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 1、提供信息的负责人认真核对信息资料;

  • 2、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核。

第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的形式代替信息披

露。

第六章 信息披露的保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 工作关系直接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披露前,将信息 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 当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 经泄露,公司应当立即将待披露的事项的基本情况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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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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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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