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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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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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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正信 (北京)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Zhong Wei Zheng Xin(Beijjing) Asset Appraisal Co., Ltd.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威正信评报字 (2015) 第 11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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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_{-\infty}^{\infty}$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 声明……………………………………………………………………………………………… |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 资产评估报告 |
|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
| 二、评估目的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 五、评估基准日……………………………………………………………………………………………… |
| 六、评估依据 |
| 七、评估方法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九、评估假设 |
| 十、评估结论 |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十三、评估报告日……………………………………………………………………………………………16 |
| 附件目录 |
明 吉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 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 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 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 估结论的影响。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威正信评报字 (2015) 第 1154 号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海投资)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 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天海投资拟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权事宜涉及的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 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 天海投资拟收购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权, 本次评估目的是通过对海航供 应链深圳公司讲行整体评估, 在此基础上对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 准日所表现的现时公允市场价值发表专业意见,为天海投资收购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权 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确认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 2015年10月31日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亚仕其准日、2015年10日91日 今嫡单位,大民币万元
| VT旧杢1出目: 4VIJ 푸 IV /J JI 니 並(映千世: 八八中刀刀 |
||||
|---|---|---|---|---|
| 项目 | 账面净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流动资产 | 4, 226.78 | 4, 226.77 | $-0.01$ | 0.00 |
| 非流动资产 | 1.68 | 2.77 | 1.09 | 64.88 |
| 固定资产 其中: |
1.68 | 2.77 | 1.09 | 64.88 |
| 资产总计 | 4, 228.46 | 4, 229. 54 | 1.08 | 0.03 |
| 流动负债 | 3, 615. 57 | 3, 615. 57 | 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3, 615. 57 | 3, 615. 57 | 0.00 | 0.00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12.89 | 613.97 | 1.08 | 0.18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 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15年10月31日起一年内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2015年12月12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应 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威正信评报字 (2015) 第 1154 号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 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 对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天海投资) 拟收购海航供应链 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权事宜涉及的海航供应链深 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 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 况
(一) 委托方: 天海投资
1、企业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1030621752
注册资本: 贰拾捌亿玖仟玖佰叁拾叁万柒仟柒佰捌拾叁元人民币
住所: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803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股票代码: SH600751)
法定代表人: 刘小勇
2、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 仓储服务; 陆海联运; 集装箱租赁 买卖;自有船舶、设备、属具、物料、集装箱的进口业务;船舶租赁,自用退役船舶和船 舶设备的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不含国际快递);国际船 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
1、企业概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95323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 (B 座) 0703-0704 法定代表人: 堵学明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7年10月26日 2、经营范围
供应链管理;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海、陆、空国内及国 际货运代理;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 机软硬件、纺织品、服装、工艺品、机电产品、塑胶原料及辅料、润滑油、化工产品(不 含易燃易爆剧毒品)、燃料油、金属材料、金属矿产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 易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变压器油、石脑油、 沥青的销售。
3、历史沿革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成立于 2007年 10月 26日, 系由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成立。公司设立时名称为大新华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大 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以上出次由深圳华融会计师 事务所所于 2007 年 9 月 17 日出具华融验字[2007]第 3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7月22日, 公司原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将100%股权转让给大新华物 流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原股东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将 100%股权转让给海航物流有 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公司名称由大新华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海航供应链管理 (深圳) 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2日, 原股东海航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将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其中: 股东上海尚
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 2015年10月31日,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东及出资未发生变动, 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4、近年资产、财务状况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需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海航供应 链深圳公司 2015年 10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5] 第2079号"审计报告。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近年财务状况如下表:
历年资产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2.12.31 | 2013.12.31 | 2014.12.31 | 2015.10.31 |
|---|---|---|---|---|
| 资产总额 | 5, 956. 49 | 8,747.16 | 5, 592.82 | 4, 228.46 |
| 负债总额 | 6,098.00 | 9, 049. 17 | 6, 256. 51 | 3, 615. 57 |
| 净资产 | $-141.51$ | $-302.01$ | $-663.69$ | 612.89 |
历年损益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 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2014年度 | 2015年1-10月 |
|---|---|---|---|---|
| 营业收入 | 4, 167. 43 | 9, 293. 12 | 19, 454.87 | 18, 260.67 |
| 营业成本 | 4, 014.73 | 9,071.04 | 19, 164. 61 | 18, 206. 09 |
| 利润总额 | $-557.34$ | $-157.39$ | 25.46 | 314.85 |
| 净利润 | $-557.34$ | $-157.39$ | 25.46 | 314.85 |
5、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经营状况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成立时主营业务为海、陆、空国内及国际 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货运代理;在 2011 年大新华物流的关停并转期间, 公司转为专业的供应链服务机构。目前作为海航集团专业 的供应链服务机构, 是海航集团现代高端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始终坚持 "为客户提升供应链价值"的理念,依托海航集团在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金、品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资源, 打造了专业的供应链服务平台, 在采购(境 内外)、牛产、销售(境内外)等各个环节,通过贸易执行、供应链金融、进出口代理等 多种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集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一体化、产品 化、定制化的供应链服务, 使客户将有限资源和精力集中于研发、营销等核心领域, 从而 帮助客户创造和扩大竞争优势。
目前为5家企业代理出口项目, 客户有江苏灵通集团、深圳锐旗威派通讯公司等, 代 理的产品主要是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采购执行客户主要为广东海晟隆贸易公司、 云南盈天公司等, 主要产品涉及钢材等。
6、对外投资情况
无
7、税收优惠政策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无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主要所执行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 种 税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7% $6\%$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三) 产权持有者
产权持有者为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东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商登记机关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天海投资拟收购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权。
本次评估目的是通过对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在此基础上对海航供应链 深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现时公允市场价值发表专业意 见, 为天海投资收购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二) 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是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截止 2015年10月31日经审 计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4,226.78元、总负债3,615.57万元, 净资产 612.89 万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已对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2015年10 月 31 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5]第 2079 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依据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包括:流动资产 账面值为 4,226.78 万元; 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1.68 万元, 其中;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1.68 万元; 流动负债账面值 3,615.57 万元。
具体如下表:
评估范围简表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账面净值 |
|---|---|
| 流动资产 | 4, 226.78 |
| 非流动资产 | 1.68 |
| 固定资产 其中: |
1.68 |
| 资产总计 | 4, 228.46 |
| 流动负债 | 3, 615. 57 |
| 负债合计 | 3, 615.57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12.89 |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 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1、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5年10月31日;
2、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实现及评估目的确定的;
3、本项目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或执行的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委托方与中威正信评估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10月1 日起施行):
3、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 准则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会协「2003]18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 准则》的通知(财企「2004]20号);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一独立性》的通知(中评协 (2012) 248 号)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 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号); 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7、《资产评估准则一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8、《资产评估准则一评估程序》(中评协 [2007] 189号);
9、《资产评估准则一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一工作底稿》(中评协 [2007] 189号);
11、《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2、《资产评估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 [2007] 189号)。
(四) 权属依据
1、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提供的账务资料、相关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4、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
5、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结果;
6、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7、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相 关资料:
8、其它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编号为"利安达专字[2015]第2079 号"审计报告。
七、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评估应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经过对企业、市场及 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股权转让市场尚未完全公开,相关股权公平交 易价格的公开资料不足,难于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因此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的条件。
根据对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主营业务为进 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其他国内贸易,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自身经营战略影响, 近几年 经营情况波动较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均为亏损。由于目前进出口仍不景气, 海航供应 链深圳公司管理层预计业务模式将进行调整, 未来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此不具备收 益法评估条件。故本次对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 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10-$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与企业各项资产和 负债相适应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以评 估后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确定净资产评估价值。
各单项资产具体评估过程及评估方法说明如下:
(一) 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竹子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 圳泰然支行等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和美元存款及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人民币存款。评 估中在对企业银行存款账账、账表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 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通过向银行询证, 对银行未达账项发生的原因、经济内容等进行 分析核实, 确认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其中: 对于人民币存款, 以核实后的人民币金 额确定评估值: 对于美元存款, 根据核实无误的美元金额乘以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外币汇率牌价中间价确定评估值。
2、债权性资产的评估
债权性资产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 致的基础上, 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 对大额债权进行了函证,同时评估人员采用了审核财务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等替代程序, 经分析核实后,根据债权性资产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3、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为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增值税的进项税。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 单一致的基础上, 审核了账务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进项税认证材料等相关资料, 以 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固定资产的评估
此次委估的资产为电子及办公设备,清单数量共计47台(套),实有数量47台(套)。 启用时间为 2007年11月至 2015年9月。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交换机、冰箱、空调
及办公家具等。委估资产分布在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办公场所,均在正常使用。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即: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①重置价值的确定
根据当前市场调查和查阅有关价格资料, 以现行市场供货价格确定购置成本, 并综合 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确定重置价值。对于无需特殊安装的小型设备, 重置 价值则不另行考虑其运杂费及安装调试费。
②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当前的技术状态、实际使用情况的介绍, 结合设备的综合使用寿命, 同时考虑设备的使用频率、以及维护、维修、保养状况等因素 综合确定。
(三)负债的评估
负债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
1、应付款项的评估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的应付款项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赣州市恒亚实业有限公司、赣州市恒迪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锐 旗威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货款:
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广州市天河区天平锐飞贸易部、阳东海鹰塑金制品厂等公司的货 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上海海航物联网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福建)有限公司、北 京锦绣大地联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内部往来款、保证金及货款等。
评估中, 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 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 讲 行了解分析,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付职工薪酬的评估
应付职工薪酬为应付职工的工资、五险一金等。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 的基础上, 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 进行了解分析, 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 债务, 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应交税费的评估
应交税费为应缴深圳地方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评估中, 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 致的基础上, 审核了账务资料及纳税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 确认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 的债务,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评估委托后, 立即组成资产评估组制定评估计划, 正式讲入现 场,开展评估工作。我们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则, 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有关人员介绍委估资产的基本情况,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编制评估计划, 组织评估人员, 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杳资产、准备评估资料:
4、对委估资产清单、相关产权证明资料、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核实,确 定评估范围及对象:
5、对本次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并核实、分析,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抽杳 盘点;
6、根据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所具备的条件,确定评估方法:
7、进行市场调查, 收集相关资料, 对各类资产、负债及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讲 行评定估算;
8、核定修正评估值, 编制填写有关评估表格:
9、归纳整理评估资料, 撰写各项评估技术说明及资产评估报告书:
10、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复核、签发资产评估报告书:
11、整理装订评估工作底稿并归档。
九、评估假设
1、本项目评估过程中采用的资产基础法所使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1) 企业按照目前的模式持续经营;
(2) 委估资产原地、按现有用途、持续使用。
十、评估结论
海航供应链深圳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 $\mathbf{v}$ , and the second the second $\mathbf{v}$ $\frac{10}{10}$ $\frac{1}{10}$ $\frac{10}{10}$ $\frac{10}{10}$ $\frac{10}{10}$ $\frac{10}{10}$ $\frac{10}{10}$ $\frac{10}{10}$ |
||||
|---|---|---|---|---|
| 项目 | 账面净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流动资产 | 4, 226.78 | 4, 226.77 | $-0.01$ | 0.00 |
| 非流动资产 | 1.68 | 2.77 | 1.09 | 64.88 |
| 固定资产 其中: |
1.68 | 2.77 | 1.09 | 64.88 |
| 资产总计 | 4, 228, 46 | 4, 229. 54 | 1.08 | 0.03 |
| 流动负债 | 3, 615. 57 | 3,615.57 | 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3, 615.57 | 3,615.57 | 0.00 | 0.00 |
| (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 |
612.89 | 613.97 | 1.08 | 0.18 |
评估基准日, 2015年10月31日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委估资产账面值为 4, 228. 46 万元, 评估值总计 4, 229. 54 万元, 评估增值 1. 08 万元, 增值率 0.03%。主要原因为: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09 万元, 由于部分设备的实际使用年 限高于其折旧年限,导致评估增值。
委估负债账面值为 3,615.57 万元, 评估值为 3,615.57 万元, 评估无增减值变动。
净资产账面值为 612.89 万元, 评估值为 613.97 万元, 评估增值 1.08 万元, 增值率 $0.1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在执行本评估项目过程中,我们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我们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 认和保证。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被评估单位负责。
2、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以下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 力所能评定估算的事项,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这些事项对于评估结论的影响, 合理使用评 估结论:
委估预付账款中, 预付朗易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煜彩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灵通实业有限公司及麦维讯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共计97.70万元,由 于海航供应链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也无法函证确认, 审计已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讲行估计。
3、重大期后事项
(1) 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 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讲行 相应调整:
(2) 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 了严重影响时, 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 评估基准日期后发生重大事项, 不得直接使用本评估报告。
4、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所产生的溢折价对评估值的影响, 也未考虑 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5、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假设、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 只有在上述假设、 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6、上述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 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7、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评估测算中所依据的,部分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分是评 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参数。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 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变化而导致与本次评估结果不同的责任。
以上特别事项, 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在假设委估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 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 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 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及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等 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 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2、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 阅相关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从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5 年10月31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 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5、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由中威正信评估公司负责解释。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2015年12月12日。

附件目录
- 1、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 3、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 4、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 5、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6、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 7、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tjai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

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拟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委托你公司对该经 济行为所涉及的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截止至 2015年10月31日的全部资 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 我公司 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获批准;
2、不干预评估工作。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我单位股权事宜,委托你公司对该经济行 为所涉及的我单位截止至 2015年10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为确保资 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获批准;
2、我单位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 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机构及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收购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 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在 2015年 10月 31日所 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假设条件成立的情况下, 我们对资产评估结果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范围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的资产范围保持一致;
2、对委估的资产进行了合理的清查、核实;
3、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资料可靠;
4、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
5、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6、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为干预并独立进行。
中国汪冊 资产评估师 赵继平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11000062 中国注册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资产评估师 王新飞 1100319 中威正信 (北京)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015年12月 $^{o}$ , $^{o}$ $^{o}$ $^{o}$ $^{o}$ $^{o}$ $^{o}$
$\begin{minipage}{0.99\textwidth} \begin{tabular}{|c|c|c|c|c|} \hline & $\text{if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w}$ is a linear case:} \\hline $\mathbf$
والمرداف والمانع والمانع والمانع والمنافية والماري والماري والماري والمنافس والمراقع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اقاة والمراق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والمرواة
编号:No.1 01032934

$\frac{1}{2}$


赵继平 姓名: 男 性 别: 身份证号: 110104195306080031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 机构名称: 限公司 批准机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证日期: 2010年8月14日 初次注册时间: 1998年12月31日
本人印鉴:
本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发
Issued by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证书编号:11000062




(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发
Issued by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姓名: 王新华 性别: 異

身份证号: 120102197908210735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 机构名称:公司
批准机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证书编号: 11100319
发证日期: 2010年10月20日 初次注册时间: 2010年10月15日
本人签名:

检验登记

检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