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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n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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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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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4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 年4 月24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 总额不超过30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 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4 月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大公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市海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15-023 号)。

根据上述内容,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2015 年6 月23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0 万元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包括但不限

  • 于1 天、2 天、3 天、4 天、7 天、14 天、28 天、91 天、182 天等期限; 2、到期日:2016 年4 月23 日前;

  • 3、交易收益:国债逆回购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4、交易目的:国债逆回购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公司 将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保 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

二、交易主体

(一)公司已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 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进行的 国债逆回购交易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计财部负责资金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是在确保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 年4 月27 日,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宁 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约》,约定以自有资金80,000 万元购买 该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2.5%-5.10%,产品起始日为 2015 年4 月28 日,到期日为2015 年7 月28 日。(详情请参阅公司公告临2015-038 号)

2、2015 年5 月4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平 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以自有资金170,000 万元认 购了该行发行的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80%,产品起始 日为2015 年5 月5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5 年6 月8 日。(详情请参阅公司公告 临2015-041 号)

3、2015 年5 月21 日,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或“受托人”)签订了《安信·宝盈(十期)单一 资金信托合同》(编号:AXXT(2015)DY083)。公司将总额不超过12 亿元的自有 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委托期限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至2016 年4 月23 日止。

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将首期信托资金5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划至信托财产专户, 委托期限自5 月21 日信托成立之日起至2016 年4 月23 日。(详情请参阅公司 公告临2015-046 号)

4、2015 年6 月9 日,公司与安信信托签订《安信·宝盈(十期)单一资金 信托第2 期信托认购和追加申请书》,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 亿元划转至信托财产 专户,追加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委托期限自2015 年6 月9 日起至2016 年4 月23 日止。(详情请参阅公司公告临2015-047 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 年2 月1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人 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28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 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2 月17 日,约定开放日为 2015 年3 月17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4.6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 年3 月17 日 到期。(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17 号公告)

2、2015 年3 月1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3 月17 日,约定开放日为2015 年4 月17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仍为4.60%。(详 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18 号公告)

3、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签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 万元购买了中信证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55 期收益凭证”,收益起始日为2015 年4 月1 日,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年化收益率为5.60%-5.6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 公告)

4、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海口世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 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0 万元购买了 改行发行的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 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4 月1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3%。(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5、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中银

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0 万元 购买了该行发行的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 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4 月1 日,收益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最 高预期收益率为5.8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6、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 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4 月1 日,约 定开放日为2015 年5 月4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为4.6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临2015-020 号公告)

7、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 中 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 》,约定以闲置募集资金150,000 万元购买结构 性存款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4 月2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7 日, 年利收益率有95%的可能性等于5.4%。(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8、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签订《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金54 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以闲置募 集资金50,000 万元购买华泰证券发行的保本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华泰证 券聚金54 号收益凭证”,起息日为2015 年4 月3 日,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12 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5.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9、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 万元购买富滇银行重庆 渝北支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富滇稳健”Z15066 人民币系列理财计划, 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4 月3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年化利益率为 5.3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10、2015 年4 月3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企业定制版)》,约定以闲置募集资 金30,000 万元购买海通证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一海通财·理财 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049 号,起息日为2015 年4 月3 日,到期日 为2015 年5 月6 日,年化收益率为5.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7 号 公告)

11、2015 年4 月2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280,000

万元购买中行海口新港支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4 月28 日,约定开放日为2015 年8 月5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为4.2%。(详 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39 号公告)

12、2015 年5 月5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世贸支行签订《平 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合约》,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认购了该行销售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5 月5 日,产品 到期日为2015 年6 月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5.30%,根据该产品挂钩标的定盘 价格确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42 号公告)

13、2015 年5 月 5 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 券”)签订《金樽定制42 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5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申万证券发行的固定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5 年5 月6 日,到期日为2015 年6 月8 日,收益率(年化)为4.9%。(详情请参 阅本公司临2015-042 号公告)

14、2015 年5 月5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0 万元认购了富滇银行重 庆渝北支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5 月6 日,产品 到期日为2015 年6 月8 日,年化收益率为5.2%(已扣除银行管理费)。(详情 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42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