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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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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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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3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4 月2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 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0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 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4 月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 公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15-023 号)。

根据上述内容,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公告如 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2015 年4 月27 日,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宁波 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约》,约定以自有资金80,000 万元购买该行 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第11 期); 产品收益: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预期收益率(年化):2.5%-5.10%;

产品期限:91 天;

产品起始日:2015 年4 月28 日; 产品到期日:2015 年7 月28 日;

资金到账日:到期日后2 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2 个工作日内 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一)公司已对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 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公 司计财部将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 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保证公司资金流 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型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收

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除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外,公司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 年2 月1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人 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28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 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2 月17 日,约定开放日为 2015 年3 月17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4.6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 年3 月17 日 到期,理财收益已如期到账。(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17 号公告)

2、2015 年3 月1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签订《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3 月17 日,约定开放日为2015 年4 月17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仍为4.60%。理财 收益已如期到账。(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18 号公告)

3、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签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 万元购买了中信证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55 期收益凭证”,收益起始日为2015 年4 月1 日,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年化收益率为5.60%-5.6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 告)

4、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海口世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 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0 万元购买了改 行发行的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 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4 月1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预 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3%。(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5、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中银 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0 万元 购买了该行发行的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 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4 月1 日,收益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最 高预期收益率为5.8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6、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 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0 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5 年4 月1 日,约 定开放日为2015 年5 月4 日,年化产品收益率为4.6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 2015-020 号公告)

7、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 中 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 》,约定以闲置募集资金150,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4 月2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7 日,年 利收益率有95%的可能性等于5.4%。(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8、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签订《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金54 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以闲置募集

资金50,000 万元购买华泰证券发行的保本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华泰证券 聚金54 号收益凭证”,起息日为2015 年4 月3 日,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12 日, 年化固定收益率为5.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9、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 万元购买富滇银行重庆 渝北支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富滇稳健”Z15066 人民币系列理财计划, 产品成立日为2015 年4 月3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4 日,年化利益率为 5.3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0 号公告)

10、2015 年4 月3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企业定制版)》,约定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海通证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一海通财·理财宝” 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049 号,起息日为2015 年4 月3 日,到期日为2015 年5 月6 日,年化收益率为5.5%。(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临2015-027 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 (一)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约;

  • (二)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确认书;

  • (三)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 (四)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五)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