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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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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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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彭诚信作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本人独立、客观地参与了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努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诚信,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在牛津大学法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做研究学者,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在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任教。经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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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前获取到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仔细研究,综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均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亲自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在审议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时,就本人的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无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进行了说明。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次)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 | 出席次数 | |
| 彭诚信 | 6 | 6 | 0 | 0 | 否 | 1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内控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内控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
| 2025年6月27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2025年7月11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1. 2025年半年度业绩相关情况 |
| 2. 公司与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2025年7月31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1. 拟购买船舶资产相关情况 |
| 2. 公司与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关 |
| 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 2025年8月8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1.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 |
| 2.公司与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2025年8月18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暨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年9月26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远期运费协议)的议案》 |
|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2025年10月30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 |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2.《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3.公司与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4.关于苏银金租结案情况的汇报 | ||
| 2025年12月2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 | 1.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及年度审计计划开展情况 |
| 2.诉讼进展情况 | ||
| 2025年12月24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 | 1.关于购买船舶资产相关情况 |
| 2.独立董事与会计师闭门会议,会计师汇报2025年度报告审计进展情况 |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
| 2025年6月27日 | 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三)与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公司经营与管理实际,对审计机构执业过程、工作质量及独立性进行监督,同时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效果,督促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计划、审计进展、重点风险事项及核查情况的汇报,并结合法律与合规视角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构建的“三道防线”风险管控机制予以充分认可,认为其体系完整、职责清晰、具备较好风险防控效果;同时明确要求,针对检查及调研报告中揭示的问题,相关数据支撑需与报告内容严格对应、真实准确,并督促公司
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闭环落实,切实提升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并积极通过股东会交流环节及休会期间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定期关注上证e互动、各网络平台关注投资者的提问,督促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现场会议方式外,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任职后本人坚持实地履职、深入一线,不定期赴公司现场办公,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模式与资产运营状况,立足法律专业视角,从合规管理、风险防控、资产安全等方面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与建议。具体如下:
2025年6月,本人赴公司天津办公区现场履职,对公司自有物业资产开展专项调研,并实地考察天津马场道207号酒店项目,详细了解项目运营管理、成本收益及风险管控情况,从资产合规运营、法律风险防范角度提出优化建议。
2025年9月,本人前往公司上海办公区现场履职,听取法务监察部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汇报,结合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对风险处置、纠纷化解、合规管控提出专业法律意见。
2025年12月,本人前往公司上海办公区现场履职,与公司管理团队进行现场沟通,就年度经营成效、后续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交流;同时听取内部审计团队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全面掌握审计工作部署、实施安排与目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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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审计工作贴合公司战略、强化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本人2025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下列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不定期向公司了解了公司与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在商品贸易领域开展的合作进展情况。未发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并审议了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与公司经营层通过现场办公、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了联系,重点关注了公司经营业务所处外部环境和行业的波动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所编制并披露的定期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制度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人事前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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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司聘任、续聘或改聘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晏勋先生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历进行了审阅,认为晏勋先生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及任职能力,同意聘任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通过,董事会聘任晏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事前本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与评估,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同意本次聘任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十)金融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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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远期运费协议)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衍生品业务的开展,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为防范市场风险及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业务。
四、其他说明事项
2025年度,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 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责。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独立履职,加强与公司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大贡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彭诚信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