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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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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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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担保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公 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良好作用。《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相关结论。

二、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0,574 千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2017 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344 千元。2017 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基于公司 处于科技转型升级重要阶段,公司主营业务尤其是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对科技研 发、市场营销、人才引进、设备采购等方面加大投入,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预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进行了事 前审核,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和经营需要,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 的生产运营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合法 有效、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 保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与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 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在审阅有关文件 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

融资效率,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 议案》及其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吕品图 郑春美 向国栋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