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NA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29, 2014
56977_rns_2014-04-29_49ea852e-1b78-4952-9ed8-a9c3b2d82bd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13年度工作中,我们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 独立董 事姓名 |
工作履历 | 专业背景 | 兼职情况 | 是否 影响 独立 性 |
|---|---|---|---|---|
| 杜斌国 | 1970 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郑州市公 安局管城分局副局长、局长,1986 年 任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90 年任党 组书记、局长,1992 年任海口市公安 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委员,1993 年任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2000 年任 海南省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2003 年当选海南省第三届人大常委,2007 年底到届退休。2008 年6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
北京政法 学院政法 法律专业 本科,刑事 技术高级 工程师 |
退休 | 否 |
| 周宝成 | 1974 年至1992 年在黑龙江省绥化地区 行署工作,历任行署公交办科长、副主 任,二轻局副局长;1988 年任绥化行 署化工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1992 年任海南省经济合作厅办公室主任, 1994 年任海南省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 驻琼工委副书记,2000 年任海南省人 |
复旦大学 化学专业 本科,工程 师 |
退休,现任 亿城投资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否 |
| 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 年1 月至2008 年1 月任海南省政协常委, 现已到届退休。2008 年6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
||||
|---|---|---|---|---|
| 陈伟力 | 1965 年任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助理 研究员,1978 年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 会干部,1984 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访 问学习,1987 年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 资公司副总经理,1988 年任中国新技 术创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1989 年 至2003 年11月任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 作公司总经理,2003 年底退休。2008 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中国科技 大学毕业 物理专业 本科 |
退休 | 否 |
| 黄宇 | 1998 年8 月至2000 年7 月担任普华永 道国际会计公司审计部咨询员,2000 年8 月至2005 年5 月担任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高级咨询员、助理 经理,2005 年7 月至今担任捷安华瑞 国际会计公司国际部高级经理。2009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2008 年7 月毕业于 中国人民 大学商学 院财务管 理专业,硕 士学历,注 册会计师 |
否 |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姓名 | 应参加会 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含通讯表决)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决议表决结果 | |
|---|---|---|---|---|---|---|
| 杜斌国 | 14 | 14 |
0 |
0 |
全部赞成 |
|---|---|---|---|---|---|
| 周宝成 | 14 | 14 |
0 |
0 |
全部赞成 |
| 陈伟力 | 14 | 14 |
0 |
0 |
全部赞成 |
| 黄宇 | 14 | 14 |
0 |
0 |
全部赞成 |
2013年度,全体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为 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 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对年度内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 (一) 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与大股东签订资金使用协议等关联交 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
1、2013 年 5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3 年9 月6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该项议 案时所有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2、2013 年6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资金使用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有利于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目前已发生的 重大对外担保事项均依法经过股东大会审批,并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资金 使用协议的议案》,同意为1.7 亿元贷款提供抵押物并与银行签署相 关《抵押合同》。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有利于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至本报告期。
-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举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聘任了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 策及考核标准的规定,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及时履行业绩预告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 《201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六)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13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鉴于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 2010、2011、201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公允独 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其为本公司2013 年度报 告审计机构。
-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由于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累计为负数,不具备现 金分配的能力。我们建议公司在财务状况好转后,制定更加积极的现 金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大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 通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如下(G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
日即2013 年6 月4 日):
| 股东 名称 |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
可上市流通 时间 |
承诺的限售条件 |
|---|---|---|---|
| 大新 华物 流 |
44,632,441 | G+12个月后 |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 过百分之十。 |
| 89,264,882 | G+24个月后 | ||
| 267,178,476 | G+36个月后 |
大新华物流承诺若违反限售承诺,则将卖出股票所获得资金全部 划入本公司账户归上市公司,并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 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天虹承诺自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起,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31,571,280 股在 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13 年度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基本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对市场传 闻做到及时澄清。
-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办会﹝2012﹞30 号《关于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要 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正在建设中。独立董事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汇总、整理内部控制 缺陷,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2014 年度内完成内控规范体系的 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水平。
- (十一)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内控五个专门 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内的事项进行审议,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3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发表独立意 见。利用各自在行业、专业上的经验和优势,对公司规范运作、持续 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客观的建议。在2014 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承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尽职地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全体股东服务,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随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完成及启动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已 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全体独立董事建议公司在发展起步期不断完善内 控制度,构建有效的内控体系,不断提升公司质量、防范管理风险。 2014 年独立董事将任期届满,我们建议下一届独立董事坚持审 慎、客观、独立的工作原则,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之间 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 用。
独立董事:杜斌国 周宝成 陈伟力 黄宇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