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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n 30, 2022
56977_rns_2022-06-30_c5164576-d43e-4f47-ab8d-e142f6e0c97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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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使用 1.06 亿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自有资金,向香港万汇资源有限公司( VANHUI RESOURCES(HK)CO.,LIMITED)、万瑞航运有限公司(VAN AUSPICIOUS LTD)、 万福航运有限公司(VAN DUFFY LIMITED)、万领航运有限公司(VAN GENERAL LIMITED)和万洲航运有限公司(VAN CONTINENT LIMITED)购买 6 艘散货运输 船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对本次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资产购买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购买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资产购买的有关议案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资产购买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预案》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交 易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在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 和同意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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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在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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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资产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胡正良 白静 高文进
2022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