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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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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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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海航科技”)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 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卖方”)拟将其下属子公司 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标的公司”)与 Imo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交易对方”)新设子公 司 Imola Merger Corporation 根据美国法律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存 续公司,并由交易对方持有其 100%股权,Imola Merger Corporation 终止存续。本 次交易完成后,卖方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 )作 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海航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2 年 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进行修订。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海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期间,采取 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1、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保密性,在商议筹划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商谈的人员仅 限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少数核心人员,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范围。

2、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严格控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保证敏感信息处 在可控范围内,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被要求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 务,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

3、在本次交易保密阶段,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在公司内部严格控制知情人员 范围,尽量缩短信息流传路径,缩小信息扩散的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相关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件、材料、数据、合同、财务报告等),确保在信息公开 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上市公司已与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保 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交易进程备忘录形 式,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上市公司在筹划、实施本次交易的过 程中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进行了上报。上市公司将在披露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制定了《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 _____ 莫太平 赵佳琦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___ _____

先庭宏 刘兆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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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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