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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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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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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津海运)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和全体员工的责任,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是规范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二是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规范公司管理程序和方法,防范并 化解公司重大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 略目标实现;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公司内外信息传递及时、可靠, 保障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四是培育和提升全员内部控制与风险 管理理念、意识,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同时,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而改变。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程序,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截止日 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变化。
公司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应当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而加以调整。公司
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的制 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规范和完善企业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于2015 年1 月启动内部控 制体系评价工作。此次评价工作主要是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检查并解决内部控制体系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规范业务操作程序,确 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同时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 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股份公司本部的五个部门以及4 家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 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海海员服务有限公司和天津 市天海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事项,包括整体公司层面:治理结构与议事 规则、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和权限分配、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 评估、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业务层面:包括全面预算、筹融资管理、资金管 理、财务报告管理、关联交易、税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以及子公司的业务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固定资产 管理和采购管理。
上述评价的范围和事项,已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 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 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下称“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下称“审计指引”)、《COSO 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以 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财
-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
缺陷,即不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1)单项缺陷
-
①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10%(含
-
10%),认定为重大缺陷;
-
②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10%,但是达到或
-
超过5%(含5%),认定为重要缺陷;
-
③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2)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
①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
-
10%(含10%),认定为重大缺陷;
-
②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10%,但
-
是达到或超过5%(含5%),认定为重要缺陷;
-
③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1)重大缺陷:
-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重大舞弊行为;
-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
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⑤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意见类型的
-
审计报告。
-
2)重要缺陷:
①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 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
②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
3)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 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经营目标及合规目标等。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不能合理保证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实现的内部 控制缺陷。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主要取决于该内控缺陷对于公司战略目标及 日常经营的影响程度, 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1)单项缺陷
①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10%(含 10%),认定为重大缺陷;
-
②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10%,但是达到或
-
超过5%(含5%),认定为重要缺陷;
-
③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2)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
①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
-
10%(含10%),认定为重大缺陷;
-
②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天津海运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10%,但
-
是达到或超过5%(含5%),认定为重要缺陷;
-
③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1)重大缺陷:
-
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未能依法履职,或滥用职权的; ②因内控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利,导致公司出现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
③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中,在重要环节出现内控制度缺失、或虽有内控制度但
得不到执行的;
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谴责的;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导致公司将承担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责任的;
⑥其他内控缺陷(包括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上市公司经营、 声誉等受到严重影响的。
2)重要缺陷:
①因内控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利,导致公司出现较大损失的;
②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中,主要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的制定、执行存在缺陷和 隐患,且未能及时纠正的;
③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中,非重要环节出现内控制度缺失、或虽有内控制度但 得不到执行的;
④重要岗位出现人员流失,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进行的;
⑤其他内控缺陷(包括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上市公司经营、 声誉等受到较大影响,但尚达不到重大缺陷标准的。
3)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天津海运及其 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天津海运及 其子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针对发现的一般性控制缺陷, 公司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已限期进行落实。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