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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6

Jun 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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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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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SST 天海 ST 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7-02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 年度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2006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对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中关于与关联方的往来款 项,公司作出如下补充公告:

1、关于本公司过往年度未对大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占用的资金 15,000 万元进行账务处理,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已经收回了上述资 金,并于2006 年财务报表中对年初数据进行了重述调整。

2、关于本公司与天海集团及津联运输有限公司历史交易形成的债权债务, 本公司于日前与天海集团及津联运输有限公司核对账务后形成三方确认,并据此 对本公司进行了相应的会计调整。三方确认主要内容为:甲方天津市天海集团有 限公司、乙方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津联运输有限公司共同确认,截止 2006 年12 月31 日,除天海集团与海航集团签订的重组框架协议中,约定应由 重组方海航集团承担并解决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对乙方的应付帐款 662,026,522.62 元人民币,以及该框架协议约定后日本天神海运株式会社与乙 方之间新发生的交易事项形成的债权债务以外,乙方尚欠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 95,547,122.23 元人民币,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欠乙方3,404,021.83 元人民 币。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截止2007 年05 月25 日,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与 乙方的债权债务对抵后,乙方尚欠甲方及其子公司款项金额为478,790.40 元人 民币,甲方及其子公司与乙方不存在任何其他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及交易事项。 478,790.40 元人民币欠款作为汇率变动的折算差异处理,乙方无须再行支付。

甲、乙、丙三方承诺并保证自身及其子公司不再对截止2007 年5 月25 日 之前的债权债务及交易事项提出任何异议。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6 月22 日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0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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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5 号楼 14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68315858 传真: 010-88395050 网址: www.tinwhacpas.com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天华中兴审字( 2007 )第 1079-01-01 号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天津海运 ” )财务报 表,包括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6 年度利润 及利润分配表与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 年度现金流量表与合并现金流量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天津海运管理 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 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海运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已经资不 抵债(净资产为 -5,825.54 万元)。截止 2007 年 4 月 4 日(打印贷款卡日期), 存在已经逾期未偿还的借款 14,350.22 万元。虽然天津海运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 公司仍可持续经营,并披露了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但由于天津海运如附 注(十三)、 1 及 2 所述的改善经营计划及重组事项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而且, 天津海运过往年度存在未披露以及未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如附注(三)、 16 述及 的重大追溯调整 ] 的事项,导致我们不能依赖天津海运的可持续经营假设和内部 控制及其运行结果对上述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三、审计意见

由于前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天津海运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06 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特别说明:

我们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对天津海运 2006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天津海运 2007 年 4 月 30 日公告的天华中兴审字( 2007 ) 第 1079-01 号审计报告)。

鉴于天津海运于该审计报告日后提供了如附注(三)、 16 所述的相关原始 依据、三方确认协议、 2007 年 5 月 28 日天津海运董事会对该等事项的决议以 及天津海运根据该等依据重新进行的相关追溯调整记录等补充证据,基于对报表 使用人负责的态度,我们根据该等补充证据就该等事项重新发表本审计意见。同 时,我们仍提醒报表使用人注意:上述三方确认协议、重大追溯调整事项等尚待 天津海运股东大会审批确认。

本报告后附天津海运根据三方确认协议及相关原始依据追溯调整后的 2006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贵鹏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海山 中国 北京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