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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A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1

May 2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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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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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名称:SST 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1-01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李维艰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10名董事参加会议 并行使了表决权,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所有议案全部同意。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决议内容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对董事选举程序和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一)关于选举李维艰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徐伟勇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申雄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选举郭健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选举李忠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关于选举骆志鹏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七)关于选举杜斌国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关于选举周宝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九)关于选举陈伟力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关于选举黄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将上述十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个人简历附后) 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细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为: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天津 市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803,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天津空港 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议审议本议案时,6名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时经过4名独立董事审议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详细内 容请参阅临2011-019临时公告)

六、《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交通部近期即将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海员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至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

原股东方,本次出资以现金方式为同比例增资。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决定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17日10: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关于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议案一: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二: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议案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七: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选举李维艰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选举徐伟勇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申雄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郭健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李忠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骆志鹏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杜斌国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选举周宝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七:关于选举陈伟力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八:关于选举黄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九:关于选举文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二十:关于选举张建新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二十一:关于选举丁平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出席对象:2011年6月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A股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8日,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6月8日、股权登记日 为2011年6月13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股权登记日在册的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登记办法: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于2011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登记手续,亦可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姜涛 闫宏刚 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679130 地址: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 邮编:300380 (六)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 司(本人)承担。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5 月24 日

个人简历:

李维艰:男,50 岁,哈佛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研修班毕业,硕士学历,1993 年进入海南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高级助理、首席运营官、 执行总裁等职,2008 年 9 月起至今担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伟勇,男,50 岁,上海海运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海鹏达上海办事处经理,中海集 运上海公司总经理,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2 月至2010 年12 月曾任 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大新华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新华轮船 (烟台)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1 年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申雄,男,48 岁,天津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系硕士研究生毕业, 高级经济师, 1988 年至1996 年任天津海运公司部门经理,1996 年至1998 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1997 年至1999 年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郭健,男,56 岁,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1972 年至1992 年间任交通部西安筑路机械厂干部,1992 年至2000 年长安航空公司营运部历任副科长、科 长、副处长、处长;20000 年8 月历任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计划室主任、计划财务部 经理助理,2002 年5 月至2003 年8 月任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03 年8 月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2007 年12 月至2008 年6 月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 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8 年6 月至2009 年6 月任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副 总裁兼财务总监。2009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李忠,男,43 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1995 年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工作,2004 年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2008 年2 月在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工作,2008 年7 月任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大新华物

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财务总监。2008 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骆志鹏,男,45 岁,民主党派人士,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法官资格, 曾任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庭长,2010 年6 月至今担任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1 年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杜斌国,男,66 岁,刑事技术高级工程师,北京政法学院毕业,1970 年参加公安工作,历 任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副局长、局长,1986 年任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90 年任党组书 记、局长,1992 年任海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委员,1993 年任海南省公安厅副 厅长,2000 年任海南省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2003 年当选海南省第三届人大常委,2007 年底到届退休。2008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宝成,男,65 岁,工程师,复旦大学化学系毕业,1974 年至1992 年在黑龙江省绥化地区 行署工作,历任行署公交办科长、副主任,二轻局副局长;1988 年任绥化行署化工医药局 党组书记、局长,1992 年任海南省经济合作厅办公室主任,1994 年任海南省经济合作厅副 厅长兼驻琼工委副书记,2000 年任海南省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 年1 月至2008 年1 月任海南省政协常委,现已到届退休。2008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力,女,69 岁,中国科技大学毕业,1965 年任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78 年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干部,1984 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习,1987 年任中国新技术 创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88 年任中国新技术创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1989 年至2003 年11 月任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总经理,2003 年底退休。2008 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黄宇,男,35 岁,2008 年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8 年8 月至2000 年7 月担任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审计部咨询员,2000 年8 月至2005 年5 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高级咨询员、助理经理,2005 年7 月至今担任捷安 华瑞国际会计公司国际部高级经理。2009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 2008 年修订)

提名人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杜斌国、周宝成、陈伟力、 黄宇 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杜斌国、周宝成、 陈伟力、黄宇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 独立性:

  •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 股份 1% 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 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 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 [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 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 作的通知》(上证上字 [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 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23 日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周宝成 ,作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 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 [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 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 家,本人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声明人: 周宝成

2011 年 5 月 23 日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杜斌国 ,作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 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 [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 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 家,本人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声明人:杜斌国

2011 年 5 月 23 日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陈伟力 ,作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市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 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 [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 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 家,本人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声明人: 陈伟力

2011 年 5 月 23 日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黄宇 ,作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 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 [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 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 家,本人在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声明人: 黄宇

2011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