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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CORP (SHENZHEN)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Oct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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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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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4-056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定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下午3:00 至2014年11月11 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大楼301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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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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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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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权登记日: 2014年11月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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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聘任魏天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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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 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3、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上述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已于2014年10月24日刊登在指定媒体《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三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5日、6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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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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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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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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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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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1月6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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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4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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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6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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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信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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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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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投票当日,“信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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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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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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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
-
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
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
| 审议《关于聘任魏天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 | ||
| 1 | 议案 | 1.00 |
| 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
| 2 | 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
| 3 |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 3.00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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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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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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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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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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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 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 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 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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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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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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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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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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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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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时,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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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 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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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联系人:陈丽秋、林家华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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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5-27746236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邮 编:5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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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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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 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1、审议《关于聘任魏天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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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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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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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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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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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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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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