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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CORP (SHENZHE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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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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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11 位参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全体董事同意为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信隆)2016 年度向台湾中小 企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000 万元整的1 年期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 书、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之一,公司对其持股75%。为应其经营 发展的需要,太仓信隆拟在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1 年期融资授信额度,现太仓信隆向公司申请为该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 担保用于补充太仓信隆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利于扩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提高 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融资银行 现融资额度 本次拟申请的融资额度 备注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
上海分行
1、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新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被担保人名称: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

  • 2、 成立日期:2000 年12 月29 日

  • 3、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陆渡镇

  • 4、 法定代表人: 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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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注册及实收资本:美元贰仟贰佰壹拾捌万元

  • 6、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配件(限管型配件)、机车及自行车零配件、冲压件、运动休 闲器材、室内外家具及展示架、散热器材零件、病床护栏、轮椅、协步椅、马桶扶 手、拐杖、电动自行车(限于内销)及管料成型加工,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上涉 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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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被担保人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1,443.58 万元,负债总额为17,243.96 万元,2015 年度实现收入总额为21,800.53 万 元,实现净利润-3,301.6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42%。

截至2016 年3 月31 日,被担保人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1,048.72 万元,负债总额为17,193.76 万元,2016 年1-3 月实现收入总额为5,592.88 万元,实现 净利润-344.6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6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额度合
同期限
担保
类型
担保
金额
担保方式:
签署担保合同
融资银行 融资额度 担保期限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单笔
授信业务签订之日起至债
务人在该单笔授信业务项
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两年止。
台湾中小企
业银行上海
分行
1,000 万
连带责
任保证
融资额的
100%。
一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该融资授信业务申请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此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于201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经全体11 位参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同意 为太仓信隆车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信隆)2016 年度向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上海分 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000 万元整的1 年期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 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书、相关合同及 文件。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太仓信隆资产负债率为 80.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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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支持太仓信隆进一步发展及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保证太仓信隆运营资金 的需求,协助子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创造经营效益, 回报股东。

2、董事会意见

(1)、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太仓信隆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占领 华东市场的目的而设立,为应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借款,保障太仓信 隆运营资金需求,公司继续为其提供贷款额度100%的担保有助于太仓信隆扩大生产经营, 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作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 够控制太仓信隆的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2)、 太仓信隆其它合资方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5%,故 由公司全额承担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1、 截止本披露日止,含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肆亿 捌仟叁佰万玖仟伍佰元(¥48,300.95 万元),其中公司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肆亿捌仟叁佰万玖仟伍佰元(¥48,300.95 万元),实际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80,772,332.8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1%。

  • 2、 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其他对外 担保金额为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 3、 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零元。

  • 4、 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其他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持续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 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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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上海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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