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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CORP (SHENZHE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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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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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前提,在未来约定时间以约定汇率水平卖出本币买入外币,或者买入本币卖出外币的交易 行为。

本公司产品70%以上出口,且均为自营出口收入,多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而采购 多以国内采购为主,日常需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较多,公司每月的结汇需求较大,因此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201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 会审议批准了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交易业务,截止报告日,尚有2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汇交易 未到期交割。现计划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主要目的仍然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 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二、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 行合计不超过4,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3、预计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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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时,公司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外,不需要投入保证金等任何担保, 到期交割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2014 年度已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 1、年初至今共到期交割20 笔远期外汇交易,总金额为3000 万美元,共产生结汇收益人民 币89.24 万元。

  • 2、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与香港永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但尚未到期结算的远 期外汇交易合约150 万美元,已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但尚未到期结算 的远期外汇交易合约1850 万美元明细如下表:


日期 日期 遠期外匯+利率 遠期外匯+利率
交易日 交割日 賣出USD 買入RMB 匯率 保証金
USD
1 2014/3/11 2015/3/13 1,500,000 9,267,000 6.1780 NO
2 2014/3/19 2015/3/23 1,000,000 6,240,000 6.2400 NO
3 2014/4/9 2015/4/13 1,500,000 9,355,500 6.2370 NO
4 2014/4/23 2015/4/27 500,000 3,145,000 6.2900 NO
5 2014/5/15 2015/5/19 1,000,000 6,286,500 6.2865 NO
6 2014/5/26 2015/5/28 1,000,000 6,301,000 6.3010 NO
7 2014/6/11 2015/6/15 500,000 3,141,000 6.2820 NO
8 2014/6/12 2015/6/16 500,000 3,140,000 6.2800 NO
9 2014/6/25 2015/6/29 500,000 3,152,500 6.3050 NO
10 2014/7/14 2015/7/16 1,000,000 6,290,000 6.2900 NO
11 2014/8/15 2015/8/19 1,500,000 9,377,250 6.2515 NO
14 2014/9/16 2015/9/18 1,000,000 6,267,000 6.2670 NO
15 2014/11/24 2015/10/26 1,000,000 6,260,000 6.2600 NO
16 2014/12/2 2015/10/8 1,000,000 6,265,000 6.2650 NO
17 2014/12/2 2015/11/4 1,000,000 6,271,000 6.2710 NO
18 2014/12/5 2015/11/9 500,000 3,141,000 6.2820 NO
19 2014/12/5 2015/12/9 1,500,000 9,435,000 6.2900 NO
20 2014/12/15 2015/7/17 500,000 3,149,000 6.2980 NO
21 2014/12/15 2015/9/17 500,000 3,159,000 6.3180 NO
22 2014/12/15 2015/11/17 500,000 3,168,500 6.3370 NO
23 2014/12/15 2015/12/17 500,000 3,173,500 6.3470 NO
24 2015/1/6 2016/1/8 1,500,000 9,555,000 6.3700 NO
合计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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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合理性:

公司销售收入实现以出口为主,收款多以美元等外币结算,而材料采购以国内采购为主, 以人民币结算付款,公司每月均有大量的结汇需求,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结售汇业务连同之 前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结算的远期外汇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远期结汇总 额约占 2013 年经审计公司外销收入总额的 39%,远小于公司正常的结汇金额,在目前人民 币升值的趋势下,为防范人民币大幅升值,未来造成公司每月产生大量的结汇损失,公司持 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部分正常结汇风险提前锁定,此交易行为是科学、合理的。 2、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

㈠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㈡董事会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 情况进行核查。

综上,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 的交易操作。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 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即当人民币升值预 期小于协议预定汇率时,公司按照协议到期结汇将会产生汇兑损失。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专门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该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 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 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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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参考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 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 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

  • 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 4、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不得超

  • 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七、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和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年末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根据本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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