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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11, 2016
51886_rns_2016-11-11_d6d1b130-5406-46c7-92a9-c9c6920e5b3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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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5及104年度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85號19樓 電話: (02)23956603
§目 錄§
| 財 務 報 告 |
||
|---|---|---|
| 項 目 一、封 面 |
頁 次 $\mathbf{1}$ |
註 編 號 附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4\sim$ 7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8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9 - 10$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11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12 - 13$ | |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4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4 | $\equiv$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4!\sim!21$ | $\Xi$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1 - 33$ | 四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33 - 34$ | $\overline{L}$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4 - 59$ | 六〜ニ六 |
| (七)關係人交易 | $59 - 61$ 61 |
ニセ ニハ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62 | 二九 |
| 承諾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62 | 三十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62 | $I = -$ |
| $(+ - )$ 其 他 |
$62 - 63$ | $I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3 \sim 64 \cdot 67$ | 三三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63 - 64 \cdot 68$ | 三三 |
| 3.大陸投資資訊 | 64 | 三三 |
| (十四)部門資訊 | $64 - 66$ | 三四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05年度(自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楊 碧 綺
106 年 $31$ 月 29 $\mathbf{H}$ $\dot{\mathbf{F}}$ 華 民 國
De oitte.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年及 104年12月 31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 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線電纜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 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 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 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 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存貨評價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可能因國際銅價或鋁價之變化而影響存 貨評價之產業,且對民國105年12月31日存貨餘額係屬重大。由於存貨係 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其中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涉及管理階層之重 大判斷,相關之重大會計估計及判斷說明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所揭露,因 此對於105年度查核係屬重要事項。
針對此重要事項,本會計師依照對其產業及產品性質之瞭解,著重於年 底存貨之評價,包括抽核用以計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使用數據資料,並依 據該資料重新核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金額,並與該公司已認列之備抵存貨跌 價損失金額比較,以評估其備抵存貨跌價損失餘額之適足性。
收入認列截止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共工程標案之電線電纜收入,係於客戶 驗收完成後,將相關風險及報酬移轉給客戶後認列收入,因此接近期末入帳 之該類收入,需確認是否已依照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記錄於正確期間。
針對此重要事項,本會計師考量該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評估該類收入相 關之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情形,並抽核年底前後認列該類收入樣本,核對客 戶驗收文件,以確認該類收入認列於適當期間。
其他事項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機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 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 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 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 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相 關 揭 露 ,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自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 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 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 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碼 代 |
蕡 | 產 | 金 | $\overline{\%}$ 額 |
$\triangleq$ | $\overline{\%}$ 額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 | 825,921 | 20 | \$ 509,593 |
12 | ||
| 11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七) | 120,998 | 3 | 110,385 | 3 | |||
| 1147 | 無活络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附註八) | 62,500 | $\mathbf{1}$ | 49,455 | $\mathbf 1$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五及九) | 93,876 | $\overline{2}$ | 21,354 | $\mathbf{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五、九及二七) | 539,591 | 13 | 886,878 | 20 | |||
| 1190 |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十) | 143 | 3,543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九) | 878 | 5,127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附註二二) | 24 | 658 | $\overline{\phantom{a}}$ | ||||
| 130X | 存貨 (附註十一) | 450,865 | 11 | 600,861 | 14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及二七) | 21,462 | 18,830 |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2,116,258 | 50 | 2,206,684 | 51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附註七) | 417,531 | 10 | 412,876 | 9 | |||
| 1546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附註八及二八) | 641 | 5,641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三) | 24,031 | $\mathbf{1}$ | 23,806 | $\mathbf{1}$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四及二八) | 1,401,184 | 33 | 1,238,387 | 29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附十五及二八) | 198,422 | 5 | 382,610 | 9 | |||
| 1780 | 無形資產 | 86 | $\ddot{\phantom{a}}$ | 402 | ||||
| 1840 | 遥延所得税資產(附註五及二二) | 54,915 | $\mathbf{1}$ | 52,960 | 1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六、二四及二七) | 11,558 | $\tilde{\phantom{a}}$ | 18,808 | $\blacksquare$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2,108,368 | $-50$ | 2,135,490 | 49 | |||
| 1XXX | 计 資 產 總 |
\$4,224,626 | $\sqrt{100}$ | \$4,342,174 | 100 | |||
| 代 | 碼 | 權 債 及 負 |
益 | |||||
| 流動負債 | \$ 383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1,100 | 208,637 | 5 | |||
| 2170 | 應付帳款 (附註二七) | 101,148 | 2 | |||||
| 2190 | 應付建造合約款 (附註十) | 11,374 | ÷. | 12,23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及二七) | 76,175 | 2 | 72,559 | 2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附註二二) | 3,271 | $\overline{a}$ | 10,119 | $\frac{1}{2}$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附註十七) | 27,701 | 1 $\overline{5}$ |
22,313 326,242 |
7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220,769 | ||||||
| 非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七、十八、二四及二七) |
30,162 | $\overline{\phantom{0}1}$ | 22,710 | $\mathbf{1}$ | ||||
| 2600 | ||||||||
| 2XXX | 負債總計 | 250,931 | $-6$ | 348,952 | $\frac{8}{5}$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附註十九) | 2,408,647 | __57 | 2,408,647 | 55 | |||
| 3200 | 資本公積(附註十九) | 648,415 | 15 | 648,415 | $\overline{15}$ | |||
| 保留盈餘 (附註十九)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87,494 | 7 | 276,715 | 6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260,007 | 6 | 110,541 | 3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610,363 | 15 | 808,911 | 19 |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1,157,864 | $\overline{28}$ | 1,196,167 | $\frac{28}{2}$ | |||
| 其他權益 |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7,688 | 8,196 | |||||
| 34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248,919) | $\overline{6}$ | 268,203) | _6) | |||
| 3400 | 其他權益總計 | 241,231) | (6 | 260,007) | 6) | |||
| 31XX |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 3,973,695 | $\frac{94}{5}$ | 3,993,222 | 92 | |||
| 3XXX | 權益總計 | 3,973,695 | $-94$ | 3,993,222 | $-92$ | |||
| 債與權益總計 負 |
\$4,224,626 | 100 | \$4,342,174 |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司及子公司 機 線 컒 電 合 表 |
|
|---|---|
| 至 12 月 31 $\mathbf{B}$ 105 年 н 民 孖 國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二十、二四及 ニセ) |
\$1,969,422 | 100 | \$2,314,420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附註十八、二一、 二四及二七) |
1,834,473 | 93 | 2,103,684 | 91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34,949 | 7 | 210,736 | $\overline{9}$ | ||
|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二一、 二四及二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44,409 | $\overline{2}$ | 48,305 | $\overline{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39,601 | $\overline{2}$ | 51,340 | $\overline{2}$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1,676 | $\overline{1}$ | 7,020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95,686 | 5 | 106,665 | $\boldsymbol{4}$ | ||
| 6900 | 營業利益 | 39,263 | $\overline{2}$ | 104,071 | 5 | ||
| 701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附註二一) |
21,756 | $\mathbf{1}$ | 21,848 | $\mathbf{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附註二 $\rightarrow$ |
657 | 853) | ||||
| 7050 | 財務成本 (附註二一) | ( | 54) | 96)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損益份額 (附註十三) |
648 | 1,287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23,007 | $\mathbf{1}$ | 22,186 | $\mathbf{1}$ | ||
| 7900 | 税前淨利 | 62,270 | 3 | 126,257 | 6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附註二二) | 8,583 | 18,463 | $\mathbf{1}$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53,687 | $\mathbf{3}$ | 107,794 | 5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全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 ||||||
| 衡量數 | $($ \$ | 7,687) | 1) $\left($ |
$($ \$ | 9,119)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 ||||||
| 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 ||||||
| 報表換算之兌換 | |||||||
| 差額 | 508) | 1,029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19,284 | $\mathbf{1}$ | 150,495) | 7)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 淨額)合計 |
11,089 | 158,585) | $\sqrt{7}$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64,776 | $\overline{3}$ | $\frac{6}{2}$ | 50,791) | $\sqrt{2}$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 | 53,687 | 3 | \$ | 107,794 | 5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mathbf{\mathfrak{S}}$ | $\overline{5}$ | ||||
| 8600 | \$ | 53,687 | $\overline{3}$ | 107,794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本公司業主 | \$ | 64,776 | 3 | $($ \$ | 50,791) | 2)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
| 8700 | \$ | 64,776 | $\overline{3}$ | $\overline{2}$ | 50,791) | $\overline{2})$ | |
| 每股盈餘 (附註二三) | |||||||
| 9710 | 基 本 |
\$ | 0.22 | \$ | 0.45 | ||
| 9810 | 釋 稀 |
\$ | 0.22 | $\mathbf{\mathfrak{B}}$ | 0.45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읇 | |||||||||
|---|---|---|---|---|---|---|---|---|---|
| 民人 | 104 年及 105 |
$\overline{31}$ 呎 $\frac{5}{11}$ |
Щ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ŞB | 噸 | 筷 | 蒋 琳 権 挨 檠 渕 表 电 犊 zha * $\frac{1}{2}$ 玄 ₩ 國 |
售產 m 出資 庚 供報 XĦ 能 俐 |
|||||
| 代碼 $\overline{A}$ |
104年1月1日餘額 | $\star$ \$2,408,647 昅 |
横 648,415 ∜ ee, HW. |
₩ ∢ 276,715 綠 嚩 钗 €Ą 여 채 |
帶 ∢ 犊 啝 蒙 e9 苹 |
条 868,950 떄 ę 仒 U) 未 |
薇 7,167 湿 \$ R ÷ $\boldsymbol{\lambda}$ |
썎 117,708 模 瑰 $\frac{d}{dt}$ ٣ 米 |
縯 \$4,092,186 鸯 쎠 椎 |
| B5 83 |
特別盈餘公積 股束現金股利 103年度盈餘分配 |
$\bullet$ | 110,541 | 110,541) 48,173) |
48,173) | ||||
| Z | 104年度净利 | $\mathbf{I}$ | 107,794 | 107,794 | |||||
| B 3 | 104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 9,119) | 1,029 | 150,495 | 158,585 | ||||
| b5 | 104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98,675 | 1,029 | 150,495 | 50,791 | ||||
| $\overline{\mathbf{z}}$ | 104年12月31日徐額 | 2,408,647 | 648,415 | 276,715 | 110,541 | 808,911 | 8,196 | (268,203) | 3,993,222 |
| 83 B5 Е |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股束現金股利 104年度盈餘分配 |
1 $\mathbf{I}$ |
10,779 | 149,466 | 10,779) 149,466) 84,303) |
J, | 84,303) $\pmb{\ast}$ Ţ |
||
| $\overline{D}$ | 105年度净利 | ŧ | 53,687 | $\mathbf I$ | $\mathbf I$ | 53,687 | |||
| B3 |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 ۰. | 7,68Z) | 508) | 19,284 | 11,089 | |||
| B5 |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46,000 | 508) | 19,284 | 64.776 | ||||
| $\overline{\mathbf{z}}$ | 105年12月31日徐額 | \$2,408,647 | \$648.415 | 287.494 ക്വ |
260,007 ക്വ |
610,363 ക്വി |
7,688 ക് |
$(\frac{248,919}{2})$ | \$3,973,695 |
及子公司
BEACSACA
地球商利服用。
2年程度要服务
合機電線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會計主管:問亭儀
国全国
$-11 -$ 電話
經理人:李新政
ወአ NESSES 國體
董事長:楊碧绮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碼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稅前淨利 | \$ 62,270 |
\$126,257 |
| A20010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101,116 | 103,251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381 | 514 |
| A20300 | 呆帳(迴轉利益)費用 | 2,366) | 7,540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54 | 96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3,887) | 5,953)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9,898) | $5,555$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 | ||
| 額 | 648) | 1,287)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 ||
| 備損失 | 110 | ||
| A235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 353) | |
| A23700 | 存貨跌價損失 | 1,000 | 37,500 |
| A24100 | 未實現外幣兌換 (利益)損失 | 170) | 831 |
| A29900 | 其他支出 | 6,742 |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73,486) | 2,019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350,782 | 756,307) |
| A31170 | 應收建造合約款 | 3,400 | 2,859)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4,905 | 1,378 |
| A31200 | 貨 存 |
148,996 | 97,352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2,632) | 1,297 |
| A3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80) | 21)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717 | 35,227)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107,489) | 182,045 |
| A32170 | 應付建造合約款 | 857) | 53,740)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4,972 | 27,003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5,388 | 6,192) |
| A3299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809$ ) | 71)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 480,306 | 273,277)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54) | 96)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15,812 ) | 1,701)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464,440 | 275,074)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30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2,684) |
\$ |
| B004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7,053 | |
| B00600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116,000) € |
123,395) |
| B00700 |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價 | ||
| 款 | 107,955 | 205,785 |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7,536) | 27,037)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overline{2}$ |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3,682) | 20,478)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2,435 | 19,450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63) | |
| B05400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1,450) | 562)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33,583) | 13,453)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3,870 | 6,441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9,898 | 5,555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63,724) | 52,245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3000 | 收取存入保證金 | 334 |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返還 | 1,495) |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84,303) | 48,173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4,303) | 49,334 )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85) | 175 |
| EEEE |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減少) 數 |
316,328 | 271,988)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09,593 | 781,581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25,921 | \$509,593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公司」) 係於 78 年 3 月 設立於臺北市之股份有限公司,工廠設於桃園市觀音區,從事銅、塑 膠等買賣;電線、電纜製造、買賣及安裝工程;並經營前述相關業務 之進出口貿易。
本公司股票自89年9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6年3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50050021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函,本公司及由 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公司」)將自106年度開始適用業 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 106 年適用之 IFRS、IAS、IFRIC及 SIC (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註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註3)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 2016年1月1日 |
| 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接次頁) |
(承前頁)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IAS1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6年1月1日 |
|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2016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 2014年7月1日 |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持續適用」 | |
| IFRIC 21「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規定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 變動: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資產或現 金產生單位減損損失當期揭露其可回收金額。此外,已認列/ 迴轉減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可回收金額若以公允價值減 處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將揭露公允價值層級,對屬第2、3等 級公允價值衡量,並將額外揭露衡量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及每 一關鍵假設。若以現值法衡量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須增加揭 露所採用之折現率。前述修正將於106年追溯適用。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IFRS 3「企業合併」及 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106年追溯適用 IFRS 13 之修正時, 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之無 設定利率短期應收款及應付款將按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 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 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 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包含於 IAS 39 或 IFRS 9 適用範圍內 並依其規定處理之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 IAS 32「金融 工具:表達,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亦可適用以淨額 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規定(即「組 合例外」)。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及停業單位」、IFRS 7、IAS 19 及 IAS 34 等若干準則。
-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 106 年適用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 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 IFRSs 情形,強調 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合併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 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 控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 揭露與合併公司進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 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合併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以 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 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損 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修正規定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 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二)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IFRS9及IFRS15應 自107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註2 |
| IFRS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4$ 之修正「於 IFRS $4$ 『保險合約』下 IFRS 9 | 2018年1月1日 |
| 『金融工具』之適用」 | |
| $IFRS9$ 「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 未定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5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nvert \$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6$ $\sqrt{4}$ 種賃 | 2019年1月1日 |
|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年1月1日 |
| 認列」 | |
|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2018年1月1日 |
|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IFRS 12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8 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 其 他 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 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
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 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 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 原 始 認 列 時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以 計 算 信 用 調 整 後 之 有 效 利 率 , 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過渡規定
IFRS 9 生效時,首次適用日前已除列之項目不得適用。金 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應追溯適用,惟合併公司無須重編 比較期間,並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一 般 避 險 會 計 應 推 延 適 用 , 惟 避 險 選 擇 權 之 損 益 認 列 則 須 追 溯 適 用。
-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合併公司與客戶簽訂之材料及工程合約,所承諾之各項商 品或勞務皆有單獨售價,惟合併公司主要係提供重大服務將所 有 商 品 或 勞 務 整 合 為 一 項 勞 務 合 約 , 經 判 斷 該 客 户 合 約 僅 有 一 項履約義務。適用 IFRS 15 前,材料及工程合約係拆分為商品 製造及安裝服務兩項組成部分。
IFRS 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 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 短期 租 賃 得 選 擇 採 用 類 似 IAS 17 之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外 , 其 他 租 賃 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 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 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合併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 透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 允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合併公司很有可能以 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 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 益之揭露」及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等準則。
-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該修正釐清,合併公司僅當不動產符合 (或不再符合)投 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證據時,始應將不動產轉入或 轉出投資性不動產。僅因管理階層對不動產使用意圖之改變不 能作為用途改變之證據。此外,該修正釐清用途改變之證據不 限於 IAS 40 所列之情形。
合併公司得選擇自首次適用之年度期間開始日推延適用上 述修正,並依首次適用日存在之情況於必要時將不動產重分 類,並將首次適用日之重分類納入投資性不動產帳面金額之調 節。合併公司亦得選擇在不使用後見之明之前提下追溯適用該 修正。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及經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生物資產外,本合併財務報告 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
-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 第 2 等級輸入值; 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 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 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合併 公司從事建造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 建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 動之標準。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 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 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 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 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 公司業主。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二。 (五)企業合併
企業合併係採收購法處理。收購相關成本於成本發生及勞務取 得當期列為費用。
商譽係按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金額以 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總額, 超過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衡量。
幣 (六)外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 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 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合資或分公司)之 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若 合 併 公 司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所 有 權 益 , 或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聯合協議 或關聯企業後之保留權益係金融資產並按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 理,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若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未導致喪失控制,係按比例 將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 益。在其他任何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累計兌換差額則 按處分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七)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
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 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權 益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 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 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 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 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 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 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 調整資本公積一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 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 之 金 額 按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 企 業 若 直 接 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 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 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 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 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 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 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 含 商 譽 ) 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
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 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 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 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 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 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若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 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合併公司係持續採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 作再衡量。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 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 務報告。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每 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 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 影響。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 提列折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無形資產
-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 , 並 且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 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 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二)有形及無形資產 (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 資產 (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 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 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 理一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 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三)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 款及應收款。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 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幣 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效利 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 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 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2)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與無 活络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捐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暈 , 惟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之 利 息 認 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 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 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係於 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捐客觀證據,當 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 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 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若經 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 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集體超 過平均授信期間90天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 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 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關,則先 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 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 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或持 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滅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 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 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 捐 益 迴 轉 。 任 何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回 升 金 額 係 認 列 於 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 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 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 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 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 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帳 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 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 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金融負債
-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 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四)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 商品之銷售
錨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1)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
- 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 列。合約完成程度係採用下列方式決定:
- (1) 安裝收入係按安裝完成金額占合約總金額認列。
- (2) 連工帶料合約之收入係依當期出貨數量占合約總數比例認 列。
-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五) 建造合约
建造合約之結果若能可靠估計,於資產負債表日係參照合約活 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 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但以此決定完成程度不具 代表性者除外。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 於金額能可靠衡量且很有可能收現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建造合約之結果若無法可靠估計,合約收入僅在已發生合約成 本預期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且合約成本係於其發生當 期認列為費用。
總合約成本若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所有預期損失則立即 認列為費用。
當建造合約至今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並減除已認列損失 超過工程進度請款金額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收建造合約款。當建 造合約之工程進度請款金額超過至今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並 減除已認列損失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付建造合約款。於相關工作 進行前所收到之款項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依照已完成工作開立帳單 而客戶尚未付款之金額帳列應收帳款。
(十六)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加 計 至 出 租 資 産 之 帳 面 金 額 , 並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内 認 列 為 費用。
-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 租賃之土地及建築物
當租賃同時包含土地及建築物要素時,合併公司係依附屬 於各要素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是否已移轉予承租人以 評估各要素之分類係為融資租賃或營業租賃。
(十七)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
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 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 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 係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提撥短紬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書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與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會計處理相同, 惟相關再衡量數係認列於捐益。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機器設備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 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 遞 延 所 得 税 負 債 , 惟 合 併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 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 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 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 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十九)生物資產
生物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減 出售成本衡量。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之變動所產生之利益或 損失,係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
自生物資產收成之農產品原始係以收成點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 本衡量並轉列存貨,後續係按存貨處理。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 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税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與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有關之遞延所 得 稅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分 別 為 54,915 仟 元 及 52,960 仟 元 。 由 於 未 來 獲 利 之不可預測性,合併公司於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分別尚有 35.297 仟 元 及 35.356 仟 元 並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得 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二)應收款項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 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46 \$ |
146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276,875 | 227,667 |
| 約當現金 | ||
|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 ||
| 銀行定期存款 | 548,900 | 281,780 |
| \$825,921 | \$509,593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銀行存款 | $0\%$ ~0.66% | $0\% \sim 3.20\%$ |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流 動 |
||
| 國內投資 | ||
| 黄金存摺 | \$118,305 | \$110,385 |
| 上市 (櫃) 股票 | 2,693 | |
| \$120,998 | \$110,385 | |
| (接次頁) |
(承前頁)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 | ||
| 國內投資 | ||
| 上市 (櫃) 股票 | \$170,759 | \$159,404 |
| 未上市 (櫃) 股票 | 236,512 | 236,512 |
| 特别股 | 10,260 | 16,960 |
| \$417,531 | \$412,876 | |
| 八、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流 動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 | ||
| 期存款 | \$62,500 | \$49,455 |
| 非流動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 | ||
| 期存款 | \$ 641 |
5,641 \$ |
(一)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市場利 率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0.40%~1.30%及 1.02%~3.40%。
(二)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二八。
九、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 ||
|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95,124 | 21,638 S. |
| 減:備抵呆帳 | 1,248) | 284) |
| \$93,876 | \$21,354 | |
| 應收帳款 | ||
| 應收帳款一因營業而發生 | \$545,053 | \$895,836 |
| 減:備抵呆帳 | 5,462) | 8,958) |
| \$539,591 | \$886,878 | |
| 其他應收款 | ||
| 應收退稅款 | \$ | \$ 2,163 |
| 應收收益及進貨價差等 | 878 | 2,964 |
| \$ 878 |
\$ 5,127 |
應收款項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授信期間除合約另有規定外,原則上為月 結 30 至 90 天,於決定應收款項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款項 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 示逾期超過 180 天之應收款項無法回收,合併公司對於帳齡超過 180 天之應收款項認列 100%備抵呆帳,對於帳齡在 180 天以下之應收款 項,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 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帳齡已逾180天,但合併公司尚未認列100%備抵 呆帳之應收款項,因其由代銷廠商提供全額之擔保,故合併公司管理 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
合併公司之客戶群除公家機關外,其餘客戶廣大且相互無關聯, 故信用風險之集中度有限。
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0 - 60$ 天 | \$639,302 | \$916,434 |
| $60{\sim}180$ 天 | $\blacksquare$ | $\bullet$ |
| 180天以上 | 875 | 1,040 |
| 計 수 |
\$640,177 | \$917,474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但未减損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0 - 60$ 天 | $\overline{a}$ | $\qquad \qquad$ | ||
| $60 - 180$ 天 | $\overline{\phantom{a}}$ | - | ||
| 180天以上 | 875 | 1,040 | ||
| 計 合 |
1,040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款項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別 個 |
評 估 |
群 組 |
估 評 |
|||
|---|---|---|---|---|---|---|
| 減 損 |
損 失 |
減 損 |
損 失 |
合 | 計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2,838 | \$ | 1,702 | \$ | 4,540 |
| 加:本期提列呆帳費用 | 7,540 | 7,540 | ||||
| 減:本期實際沖銷 | 2,838) | 2,838)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9,242 | 9,242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 | \$ | 9,242 | \$ | 9,242 | |
| 減:本期迴轉呆帳費用 | 2,366) | 2,366) | ||||
| 減:本期實際沖銷 | 166) | 166 )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ጦ | 6,710 | 6,710 |
合併公司讓售應收帳款之金額與相關條款,請參閱附註二六「金 融工具」附註(五)金融資產移轉資訊。
十、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
||
| (減除已認列損失) | \$ 143 |
\$33,465 |
|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29,922 ) | |
| 應收建造合約款 | \$ 143 |
3,543 |
| 應付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 |
90,633 S. |
\$80,266 |
| 潤(減除已認列損失) | 79,259) | 68,035) |
| 應付建造合約款 | \$11,374 | \$12,231 |
| 應付工程保留款 | \$ 56 |
56 |
合併公司於105及104年度認列建造合約收入分別為6,039仟元及 86,212 仟元。
十一、存货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製成品(含商品) | \$124,146 | \$138,038 |
| 在製品 | 142,761 | 163,172 |
| 原物料 | 181,084 | 298,530 |
| 農產品 | 2,874 | 1,121 |
| \$450,865 | \$600,861 |
105 及 104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營業成本分別為 1,811,145 仟元及 2,028,632 仟元。營業成本包括存貨跌價損失 1,000 仟元及 37,500 仟元。
105年及104年12月31預期超過12個月以後回收之存貨分別有 57,242 仟元及 34,905 仟元。
十二、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5$ 年 $104 +$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十 麿
| $\mathcal{Z}$ | 稱 子 | ಕ≀ | 稱 業 | 森 | 性 | 質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 本公司 | 合機貝里斯投資有限公司 | 投資業 | 100% | 100% | ||||||||
| 本公司 | 牧蟲園有機農場股份有限公司 | 農作物栽培批發業 | 100% | 100%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 \$ 24,031 | \$23,806 |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
|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本年度淨利 | 648 | \$1.287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關 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自 | 土地 有 |
建 | 築 物 |
機 | 器 設 備 |
什 | 項 設 備 |
合 | 計 | |
|---|---|---|---|---|---|---|---|---|---|---|
| 本 成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248,029 | \$1,011,292 | \$ | 863,824 | \$ | 132,336 | \$2,255,481 | ||
| 添 增 |
9,340 | 6,627 | 11,070 | 27,037 | ||||||
| 分 慮 |
10,831) | € | 170,858) | 7,148) | 188,837) | |||||
|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 1,253 | 6,998 | 884 | 9,135 | ||||||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23,058 | 159,558 | 182,616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271.087 | \$1,170,612 | \$ | 706,591 | \$ | 137,142 | \$2,285,432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 | 359,140) | (\$ | 656,429) | $($ \$ | 71,811) | (\$1,087,380) | ||
| 分 處 |
4,971 | 170,858 | 7,036 | 182,865 | ||||||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47,974) | $\tild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47,974) | ||||||
| 折舊費用 | 31,908) | 46,346) | 16,302) | 94,556)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S | $($ \$ | 434,051) | (\$ | 531,917) | (\$ | 81,077) | (\$1,047,045) | ||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271,087 | \$ | 736,561 | \$. | 174,674 | \$ | 56,065 | \$1,238,387 | ||
| 本 成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S | 271,087 | \$1,170,612 | \$ | 706,591 | \$ | 137,142 | \$2,285,432 | ||
| 增 添 分 |
9,772 | 18,512 9,771) |
7,896 10,644) |
36,180 34,602) |
||||||
| 處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
14,187) 5,139 |
33,472 | € | 3,484 | 42,095 | |||||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31,286 | 226,250 | 257,536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302,373 | \$1,397,586 | \$ | 748,804 | \$ | 137,878 | \$2,586,641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S | $($ \$ | 434,051) | (\$ | 531,917) | $($ \$ | 81,077) | (\$1,047,045) | ||
| 處 分 |
14,187 | 9,771 | 10,644 | 34,602 76,225) |
||||||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76,225) 37,314) |
42,842) | 16,633) | 96,789) | ||||||
| 折舊費用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533,403) | (\$ | 564,988) | ( | 87,066) | $(\underline{$1,185,457})$ | |||
|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302,373 | \$ | 864,183 | \$183,816 | \$ | 50,812 | \$1,401,184 |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 提折舊:
| 建築物 | 2至55年 |
|---|---|
| 機器設備 | 3至20年 |
| 什項設備 | $2 至 10年$ |
合併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主建物及消防給水工程 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50年及10年予以計提折舊。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 參閱附註二八。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 土 | 地 | 建 | 築 | 物 | 租 | 賃 | 改 | 良 | 合 | 計 | |
|---|---|---|---|---|---|---|---|---|---|---|---|
| 本 成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184,512 | \$486,346 | \$ | 474 | \$671,332 | ||||||
| 增 添 |
562 | 562 | |||||||||
| 處 分 |
3,315) | ( | 474) | 3,789) | |||||||
| 移轉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3,058$ ) | 159,558) | 182,616)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61,454 | \$ 324,035 | \$ | \$485,489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144,669) | $($ \$ | 396) | (\$145,065) | ||||||
| 處 分 |
2,433 | 474 | 2,907 | ||||||||
| 移轉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7,974 | 47,974 | |||||||||
| 折舊費用 | 8,617 | 78) | 8,695)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2,879) | \$ | (\$102,879) | |||||||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161,454 | \$221,156 | \$ | \$ 382,610 | |||||||
| 本 成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161,454 | \$324,035 | \$ | \$485,489 | |||||||
| 增 添 |
1,450 | 1,450 | |||||||||
| 處 分 |
3,478) | 3,478) | |||||||||
| 移轉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1,286) | 226,250) | 257,536)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30,168 | \$ | 95,757 | \$ | \$225,925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02,879) | \$ | (\$102,879) | |||||||
| 分 處 |
3,478 | 3,478 | |||||||||
| 移轉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6,225 | 76,225 | |||||||||
| 折舊費用 | 4,327 | 4,327)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 | 27,503) | \$ | (\$ | 27,503) | |||||
|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130,168 | $\mathfrak{D}$ | 68,254 | \$ | \$198,422 |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5至50年之耐用年限計 提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由獨立評價師陳立人及謝典璟於各資產 負債表日以第3等級輸入值衡量。該評價係採現金流量法,所採用之 重要不可觀察輸入值包括折現率,評價所得公允價值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公允價值 | \$423,884 | \$593,659 |
| 折現率 | 2.095%及 2.345% | 2.055% |
合併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設定作為借款擔保 之投資性不動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二八。
十六、其他資產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流 動 |
||
| 預付款 | \$18,580 | \$16,831 |
| 暫付款及代付款 | 1,292 | 709 |
| 其 他 |
1,590 | 1,290 |
| \$21,462 | \$18,830 | |
| 非流動 | ||
| 存出保證金 (附註二四) | $\mathbb S$ 8,157 |
6,910 \$ |
| 預付設備款 | 3,286 | 11,798 |
| 他 其 |
115 | 100 |
| \$11,558 | \$18,808 | |
| 十七、其他負債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流 動 |
||
|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設備款 | $\mathfrak{S}$ $-5,388$ |
$\mathfrak{S}$ 6,744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30,899 | 33,938 |
| 應付佣金 | 3,714 | 3,550 |
| 應付營業稅 | 9,797 | |
| 應付退休金、保險費及勞務 | ||
| 費等 | 26,377 | 28,327 |
| \$76,175 | \$72,559 | |
| 其他負債 | ||
| 預收款 | \$24,342 | \$18,956 |
| 暫 收款 |
2,705 | 2,729 |
| 代收款等 | 654 | 628 |
| \$27,701 | \$22,313 | |
| 非流動 | ||
| 其他負債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6,248 | \$16,796 |
| 存入保證金 (附註二四) | 3,914 | 5,914 |
| \$30,162 | \$22,710 |
十八、退職後福利計書
(一)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及牧蟲園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 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 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 資總額2%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 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 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 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 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書金額列示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91,522 | \$80,947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65,274) | $-64,151)$ |
| 提撥短絀 | 26,248 | 16,796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6,248 | \$16,796 |
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 變動如下:
| 確 福 定 利 |
畫 資 計 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 務 值 現 |
價 公 值 允 |
負債 (資產) |
|
| 104年1月1日 | \$ 70,683 |
$\mathfrak{F}$ 64,803) |
\$ 5,880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301 | 1,301 | |
| 利息費用(收入) | 1,237 | 1,145) | 92 |
| 認列於損益 | 2,538 | 1,145) | 1,393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 | |||
| 於淨利息之金額外) | 577) | 577) | |
| 精算 (利益) 損失一人 | |||
| 口統計假設變動 | 3,117 | 3,117 |
(接次頁)
(承前頁)
| 確 定 |
利 福 |
書 計 |
資 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 務 |
值 現 |
允 公 |
價 值 |
負債(資產) | |
| 精算(利益)損失一財 | |||||
| 務假設變動 | \$ | 2,875 | \$ | \$ 2,875 |
|
| 精算(利益)損失一經 | |||||
| 驗調整 | 5,572 | 5,572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1,564 | 577) | 10,987 | ||
| 雇主提撥 | 1,464) | 1,464) | |||
| 福利支付 | 3,838) | 3,838 | |||
| 104年12月31日 | \$ | 80,947 | (\$ | 64,151) | \$16,796 |
| 105年1月1日 | \$ | 80,947 | (\$4,151) | 16,796 \$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311 | 1,311 | |||
| 利息費用 (收入) | 1,113 | 890) | 223 | ||
| 認列於損益 | 2,424 | 890) | 1,534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 | |||||
| 於淨利息之金額外) | 435 | 435 | |||
| 精算(利益)損失一人 | |||||
| 口統計假設變動 | 2,350 | 2,350 | |||
| 精算(利益)損失一財 | |||||
| 務假設變動 | 4,439 | 4,439 | |||
| 精算(利益)損失一經 | |||||
| 驗調整 | 2,037 | 2,037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8,826 | 435 | 9,261 | ||
| 雇主提撥 | 1,343) | 1,343) | |||
| 福利支付 | 675) | 675 | |||
| 105年12月31日 | 91,522 | (\$ | 65,274) | 26,248 \$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1,008 | 992 | |||
| 推銷費用 | 139 | 145 | |||
| 管理費用 | 322 | 192 | |||
| 研發費用 | 65 | 64 | |||
| 534 L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 (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增加,惟計書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書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0.875% | 1.375%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2% | 2%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折 現率 |
||
| 增加 0.25% | S 2,312) |
2.031 ' |
| 減少 0.25% | 2.402 | 2.109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 0.25% | 2,332 | 2,054 |
| 減少 0.25%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1,300 | \$1,200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0.3 $#$ | 10.3 $\pm$ |
十九、權益
(一) 股 本
普通股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仟股) | 320,000 | 320,000 |
| 額定股本 | \$3,200,000 | \$3,2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240,865 | 240,865 |
| 已發行股本 | \$2,408,647 | \$2,408,647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 ||
| 撥充股本(1) | ||
| 股票發行溢價 | \$644,221 | \$644,221 |
|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 ||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 | ||
| 動數 $(2)$ | 159 | 159 |
|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資本 | ||
| 公積之變動數 | 4,035 | 4,035 |
| \$648,415 | \$648,415 |
-
-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
-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 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或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子公司資本公積之調整數。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bar{L}$
本公司配合環境及產業的特性及長期財務規劃之需求,股利政 第衡量投資資金、財務結構及盈餘等情形,據以決定盈餘分配之數 額及種類。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酬勞之分 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應依法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並按法令提列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送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股東紅利之分派,其現金紅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東紅利總額 10%。修正後章程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一之(六) 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號函、金管證發字第1030006415號及「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提 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分配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 除 屬 非 中 華 民 國 境 内 居 住 者 之 股 東 外 , 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於105年6月27日及104年6月22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4及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餘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股利 | 兀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0,779 | $\overline{\phantom{a}}$ | |||||||||
| 特別盈餘公積 | 149,466 | 110,541 | |||||||||
| 現金股利 | 84,303 | 48,173 | 0.35 | 0.2 |
有關 105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預計於 106年6月28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二十、收入
| 105年度 | $104$ 年度 | |
|---|---|---|
| 電線電纜收入 | \$1,947,528 | \$2,282,228 |
| 租賃收入 | 15,852 | 26,684 |
| 其他營業收入 | 6,042 | 5,508 |
| \$1,969,422 | \$2,314,420 |
二一、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 銀行存款 | 3,877 S |
5,943 \$ |
||
| 押金設算息 | 10 | 10 | ||
| 3,887 | 5,953 | |||
| 股利收入 | 9,898 | 5,555 | ||
| 其 他 |
7,971 | 10,340 | ||
| \$21,756 | \$ 21,848 |
(二)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 ΄\$ 110) |
| 353 | |
| 1,044 | 7,690 |
| 740) | 8,433) |
| 657 | 853'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1 |
\$ 12 |
| 53 | 84 |
| 54 | 96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6,789 | \$94,556 |
| 投資性不動產 | 4,327 | 8,695 |
| 無形資產 | 316 | 326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65 | 188 |
| 승 計 |
\$101,497 | \$103,765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92,800 | \$96,629 |
| 營業費用 | 8,316 | 6,622 |
| \$101,116 | \$103,251 | |
|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16 |
\$ 10 |
| 推銷費用 | 21 | |
| 管理費用 | 343 | 453 |
| 研發費用 | 22 | 30 |
| 381 \$ |
\$ 514 |
(五)投資性不動產之直接營運費用
| 105年度 | $104$ 年度 | |
|---|---|---|
| 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 ||
| 產之直接營運費用 | \$ 5,485 | \$11,200 |
$\mathcal{A}^{\text{out}}$
(六)員工福利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退職後福利 (附註十八)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5,999 |
\$ 6,054 |
| 確定福利計畫 | 1,534 | 1,393 |
| 7,533 | 7,447 | |
| 其他員工福利 | 174,435 | 178,337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181,968 | \$185,784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135,989 | \$135,646 |
| 營業費用 | 45,979 | 50,138 |
| \$181,968 | \$185,784 |
- 105 及 104 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6月經股東會決議之 修正章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當年度獲利1%至5%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當年度獲利1.5%為董監事酬勞,前項提撥 基礎為當年度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董監事酬勞前 之利益)扣除累積盈虧後,再就餘額計算之。105年度員工酬勞 及董監事酬勞之估列如下,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之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於105年5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員工酬勞 | 2.92% | 3.26% |
| 董監事酬勞 | 1.46% | 1.36% |
金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現 | 全 | 現 | 金 | ||
| 員工酬勞 | J | 1,900 | æ | 4,311 | |
| 董監事酬勞 | 950 | 1,800 |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因估計變動,於105年5月11日召開董事會,致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 104 年度合併財 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不同,差異數調整為105年度損益。
| 104年度 | |||||||||
|---|---|---|---|---|---|---|---|---|---|
| 昌 | 酬 | 苾 | 董 | 監 | 事 | 酬 | 挙 | ||
| 董事會決議配發金額 | |||||||||
|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 |
有關本公司106及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 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103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本公司於104年6月22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 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現 | 金 | 红 | 利 | |
|---|---|---|---|---|
| 員工紅利 | - | |||
| 董監事酬勞 | - |
104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 勞與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4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 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外幣兌換損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4.033 | \$9,251 | ||
|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2,989) | $1,561$ ) | ||
| 淨利益 | 1,044 | 7.690 |
二二、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8,830 | \$10,739 | ||
| 以前年度調整 | 134 | 1.057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381) | 6,667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8,583 | 18,463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105年度 | $104$ 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62,270 | \$126,257 |
|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費用 (17%) | \$10,586 | \$21,464 |
| 調節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免税所得 | 1,743) | 3,753) |
|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394) | 305)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期之調整 | 134 | \$ 1,057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8,583 | \$18,463 |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其他轄區所產生之稅額係依各相關轄區適用之稅率計算。
由於 106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5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
| 一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1.574 | 1,868 |
(三) 本期所得税資產與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 應收退稅款 | 658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 應付所得稅 | 3.271 | \$10,119 |
(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5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年 初 |
餘 額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 年底餘額 | ||||
| 延所得税資產 遞 |
||||||
|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投資損失 | 26,841 | 356 \$ |
\$ | 27,197 | ||
| 存貨跌價損失 | 21,505 | 170 | 21,675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4,157 | 33 | 1,574 | 5,764 | ||
| 其 他 |
457 | 178) | 279 | |||
| 52,960 | 381 | 54,915 |
104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年 餘 額 初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 |||
| 遞 資 得 產 稅 延所 |
|||||
|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投資損失 | 26,294 \$ |
\$ 547 |
\$ | 26,841 \$ |
|
| 存貨跌價損失 | 15,130 | 6,375 | 21,505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2,301 | 12) | 1,868 | 4,157 | |
| 其 他 |
1.145 | 688) | 457 | ||
| 44,870 | 6,222 | 1,868 | 52,960 | ||
| 虧損扣抵 | 12,889 | 12,889) | |||
| 57,759 | 6,667 | S 1,868 |
52,960 |
(五)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未使 用虧損扣抵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可减除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投資損失 | \$159,983 | \$157,886 |
| 資產減損 | 13,453 | 17,870 |
| \$173,436 | \$175,756 | |
| 虧損扣抵 | ||
| 107年度到期 | \$ 1,299 |
\$ 1,299 |
| 108年度到期 | 2,392 | 2,392 |
| 109年度到期 | 2,323 | 2,323 |
| 110年度到期 | 4,876 | 4,876 |
| 111 年度到期 | 4,512 | 4,512 |
| 112年度到期 | 2,893 | 2,893 |
| 113年度到期 | 7,905 | 7,905 |
| 114年度到期 | 5,984 | 6,021 |
| 115年度到期 | 2,007 | |
| 34,191 | 32,22 |
(六)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未分配盈餘 | ||
|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 \$610,363 | \$808,911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26,488 | \$160,097 |
| 105年度 (預計) | 104年度 | |
|---|---|---|
|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 | 20.72% | 21.18% |
(七)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103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 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牧蟲園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104年度以前之申報 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三、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本年度淨利 | \$53,687 | \$107,794 |
| 數 股 |
單位:仟股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
240,865 | 240,865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430 | 556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
241,295 | 241,421 |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 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 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 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四、營業租賃協議
(一)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辦公場所及設備,租賃期間為1至5年。於租 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承租辦公場所及設備並無優惠承購權。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合併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支付之存 出保證金分別為 2,070 仟元及 2,744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1年内 | \$6,309 | \$6,988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3.972 | 17,854 |
| 超過5年 | $\overline{\phantom{a}}$ | 566 |
| \$20,281 | \$25,408 |
(二)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合併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1 至3年。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合併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收取之保 證金分別為 3,914 仟元及 5,914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1年内 | \$14,132 | \$15,565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2,143 | 5,397 |
| \$16,275 | \$20,962 |
二五、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係考量產業特性及未來產業發展情形,訂定 營運計畫,以支應未來12個月所需之營運資產、資本支出、研究發展 費用及股利支出等,保障公司之持續經營,並維持資本優化,提升長 遠股東價值。
二六、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一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他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公允價值之資訊一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公允價值層級
105年12月31日
| 第 | 級 | 第 | 級 | 第 | 三 | 級 | 合 | 計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 ||||||||||
| 證券 | ||||||||||
| 一權益投資 | \$ | 173,452 | \$ | \$ | \$ | 173,452 | ||||
| 國內未上市 (櫃)有 | ||||||||||
| 價證券 | ||||||||||
| 一權益投資 | 236,512 | 236,512 | ||||||||
| 特別股 | 10,260 | 10,260 | ||||||||
| 黄金存摺 | 118,305 | 118,305 | ||||||||
| 合 計 |
\$. | 291,757 | \$ | 246,772 | \$ | 538,529 | ||||
| 104年12月31日 | ||||||||||
| 第 | 級 | 第 | 級 | 第 | 級 | 合 | 計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岡内 ト市 ( 暦 ) 右僧 |
| 證券 | ||||
|---|---|---|---|---|
| 一權益投資 | \$ 159.404 |
\$ |
\$ | \$ 159,404 |
| 國內未上市 (櫃)有 | ||||
| 價證券 | ||||
| 一權益投資 | - | 236,512 | 236,512 | |
| 特別股 | 16,960 | 16,960 | ||
| 黄金存摺 | 110,385 | 110,385 | ||
| 計 合 |
269,789 | 253,472 | 523,261 | |
105 及 104 年度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 情形。
2. 金融資產以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05年度
| 備 供 |
出 | ||||
|---|---|---|---|---|---|
| 無 | 公 | 開 | 報 | 價 | |
| 權 | 益工具投資 | ||||
| 期初餘額 | \$253,472 | ||||
| 總利益或損失 | |||||
| 一認列於損益 | 353 | ||||
| 買 購 |
|||||
| 處 分 |
7,053) | ||||
| 期末餘額 | \$246.772 | ||||
$104$ 年度:無變動。
-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若無市場價格可供 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 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 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2) |
\$1,531,707 538,529 |
\$1,488,501 523,261 |
|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3) |
193,711 | 299,724 |
-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應收建造合約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 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3:餘額係包含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建造合約款、其他應 付款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為降低與營運活動相關之財務風險,包含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之重要財 務活動係經董事會及內控制度覆核並恪遵職務,權責劃分之財務操 作程序。
-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 ).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中已沖銷 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參閱附註三二。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日幣、人民幣及美元匯率波動之影 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2%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2%係 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 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 之評估。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 值 2%時,將使稅前淨利/損或權益增加/減少之金額;當 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值2%時,其對稅前淨利/損或 權益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幣 之 影 響 人民幣之影響 美 元 之 影 響 日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frac{1}{216}$ $$749$ $$397$ 註 註 $$636$ 損 益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應收、應付款項。
註:105年度合併公司受到日幣及人民幣匯率之影響非重 大,故未揭露影響金額。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612,041 | \$336,876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275,794 | 226,732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暴險而決定。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 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0.25%, 此亦代表管理階層 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 0.2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 之情況下,合併公司105及104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 加/減少 689 仟元及 567 仟元,主因為合併公司之變動利 率銀行存款。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及其他投資而產生價格暴 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藉由持有不同風險投資組合以管理 風險。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價格暴險進行。
若價格上漲/下跌1%,105及104年度稅前其他綜合 損益將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增加/減 少 2,918 仟元及 2,698 仟元。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 險主要係來自於:
- (1)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 (2)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所產生之或有負債金額。
合併公司主要往來之客戶包括公家機關及履約信用良好之 公司。個別客戶信用評估係依據該客戶之財務狀況、歷史往來 經驗及產業經濟環境等綜合因素,評估客戶信用品質,據此訂 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並於必要時要求給予足額擔
保或預付貨款,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之財務損失風險,故無重 大之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評估個別客戶應收款項減損評估及說明請參閱附 註九。
-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 支 應 集 團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 額度分別為1,605,226仟元及1,595,739仟元。
(五)金融資產移轉資訊
合併公司讓售應收帳款之相關資訊如下:
| 易 對 交 |
本 讓 售 象 金 |
期 本 額 |
期 截至 已收現金額 |
期末 已預支金額 |
已預支金額 年利率 (%) |
額 | 度 |
|---|---|---|---|---|---|---|---|
| 105年度 | |||||||
| 上海銀行 | 13,998 \$ |
S. | \$ 13,001 |
USD | 250 仟元 | ||
| 兆豐銀行 | 5,764 | 5,764 | USD 1,000 仟元 | ||||
| 19,762 S. |
S | 18,765 S |
|||||
| 104年度 | |||||||
| 上海銀行 | \$ 3,802 |
\$ | \$ | USD | 250 仟元 | ||
| 兆豐銀行 | 9,434 | 9,434 | USD 1,000 仟元 | ||||
| 華南銀行 | 2.098 | 2,098 | USD | 700 仟元 | |||
| 15.334 ፍ |
\$. | 11.532 ፍ |
上述額度可循環使用。
依讓售合約之約定,因商業糾紛(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 生之損失由合併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該等應收 帳款承購商承擔。
二七、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關 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營業收入
| 帳 | 列 | 項 目 |
關 類 係 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銷貨收入 | 關聯企業 | \$18,735 | \$30,756 | ||
| 其他關係人 | 51 18,786 |
40 30,796 |
|||
| 租賃收入 | 其他關係人 | 12,247 | 23,087 |
關係人之銷貨,係屬合作外銷或產銷分工性質之方式,故與關 係人間之銷貨價格係屬雙方議定。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銷貨之收款條件,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 異。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出租廠房予關係人,而收受 之存入保證金分別為 3,450 仟元及 5,450 仟元。
(二) 進 貨
| 關 | IAP | 類 | 別 | ын | 度 |
|---|---|---|---|---|---|
| 其他關係人 | -- |
關係人之進貨,係屬合作外銷或產銷分工性質之方式,故與關 係人間之進貨價格係屬雙方議定。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進貨之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 異。
(三)應收關係人款項
| 帳 | Tπ | 項 | 目 | 關 | 係 | 人 | 類 | 別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關聯企業 | ||||||||||
| 其他關係人 | $\tilde{\phantom{a}}$ | ||||||||||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5年度應收關係人款 項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四)應付關係人款項
| 帳 | 關 | 係 人 類 別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帳款 | 其他關係人 |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且將以現金清 償。
(五)其他流動資產
| 帳 | 目 | 關 | 係 | ㅅ | 類人 | 別 |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
|---|---|---|---|---|---|---|---|---|---|---|
| 代付款 | 其他關係人 |
(六)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
| 帳 | 珀 | 關 | 係 人 類 別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
|---|---|---|---|---|---|---|---|---|---|
| 其他應付款 | 其他關係人 |
(七)各項費用
| 帳 | 垍 | 目 | 關 | 係人 | 類 | 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製造費用一人力支援費 其他關係人 | 360 | 360 | ||||||||
| 製造費用一租金支出 | 其他關係人 |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合併公司因向關係人租用土地及設 備,而支付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174仟元及185仟元。
(八)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 105年度 TOO _________ |
104年 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6 305 Ъ |
Ъ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八、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已提供擔保或質押之主要資產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帳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
| 質押定存單 | \$ 641 |
\$ 641 |
| 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地 土 |
170,737 | 135,521 |
| 建築物 | 520,128 | 408,572 |
| 帳列投資性不動產 | ||
| 地 土 |
51,692 | 86,908 |
| 建築物 | 23,871 | 153,992 |
| \$767.069 | \$785.634 |
二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 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合併公司因購置進口原物料及機器、配件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金 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1,859 | 953 | ||
| 圓 | $\overline{\phantom{0}}$ | .080 | |
| 新台幣 | 669 |
(二)合併公司因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新台幣 |
(三)合併公司因承攬工程而與下包廠商簽訂工程施工合約,未認列之合 約承諾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新台幣 | \$140.519 | \$154.917 |
三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 三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三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外 | 幣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616 |
32.20 | \$19,825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 港 | 幣 | 1,678 | 4.16 | 6.977 | ||||||||
104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外 | 幣 |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日 | 幣 | \$118,145 | 0.27 | \$31,982 | |||||||
| 民 人 |
幣 | 2,501 | 4.97 | 12,429 | |||||||
| 美 | 元 | 2,008 | 32.77 | 65,796 | |||||||
| \$110,207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 港 | 幣 | 1,630 | 4.23 | \$ | 6,904 | ||||||
| 外 | 幣 | 負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日 | 幣 | 77,080 | 0.27 | \$. | 21,174 | ||||||
| 美 | 元 | 1,034 | 32.87 | 33,977 | |||||||
| \$55,151 |
合併公司主要承擔美元、日幣及人民幣之外幣匯率風險。以下資 訊係按持有外幣個體之功能性貨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 功能性貨幣換算至表達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兌換損益(含 已實現及未實現)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功 | 能 | 性 | 貨 | 幣 | 淨 | 兌 | 换功 | 能 | 性 | 貨 | 幣 | 淨 | 兌 | 换 | |
| 功能性貨幣 | 兌 | 表 | 達 | 貨 | 幣 | 損 | 益兌 | 表 | 達 | 貨 | 幣 | 損 | 益 | ||
| 幣 新台 |
(新台幣:新台幣) | 1.044 | (新台幣:新台幣) | \$ | 7,690 |
三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一。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無。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無。
-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二。
- (三) 大陸投資資訊: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無。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
-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三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 資訊,著重於提供之產品種類。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105 年度
| 電線電纜部門 | 其 部 他 |
門 合 |
計 | |
|---|---|---|---|---|
| 部門收入 | \$1,947,528 | 21,894 \$ |
1,969,422 | |
| 部門損益 | 33,436 | 5,827 | \$ | 39,263 |
| 什項收入及支出 | 22,413 | |||
| 財務成本 | 54) |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 損益份額 | 648 | |||
| 税前净利 | 62,270 |
104年度
| 電線電纜部門 | 其 | 他 | 部 | 門 | 合 | 計 | |
|---|---|---|---|---|---|---|---|
| 部門收入 | \$2,282,228 | \$ | 32,192 | \$2,314,420 | |||
| 部門損益 | 96,106 | 7.965 | \$ | 104,071 | |||
| 什項收入及支出 | 20,995 | ||||||
| 財務成本 | 96) |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 損益份額 | 1,287 | ||||||
| 税前淨利 | 126,257 |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
部門(損)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總 部管理成本、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利息收入、股利收 入、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益、處分投資損益、外幣兌換淨損 益、財務成本、其他收支以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 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二)部門總資產與負債
合併公司資產與負債之衡量金額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故資產 與負債之衡量金額為零。
(三)其他部門資訊
| 舊 | 匝 | 攤 | 銷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電線電纜部門 | 94.133 |
(四)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分析如下:
| 疳 Security Contracts . ~ |
ਸ਼ . ∼ |
|
|---|---|---|
| 電線電纜部門 | i kan ზ 1 ЧΔ |
,,, $-$ - $-$ - $-$ - $-$ |
(五)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於國內、歐洲及美洲地區營運。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營業地點區分之資訊 列示如下:
| 來 | 自 | 外 部 |
客 | ń | 之 | 收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國 | 內 | \$1,825,560 | \$2,049,275 | ||||||
| 歐 | 洲 | 38,856 | 83,844 | ||||||
| 美 | 洲 | 59,209 | 141,313 | ||||||
| 其 | 他 | 45,797 | 39,988 | ||||||
| \$1,969,422 | \$2,314,420 |
(六) 主要客户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客 | ۴7 | 銷貨金額 所佔比例 銷貨金額 所佔比例 | ||||||||
| \$915,092 | 46% | \$1,149,474 | 50% |
$\alpha$ .
幣仟元/仟股 $\sqrt{D}$ : 第 $\Delta$ 斗
$\overline{u}$
$\prec$
$#$
$\approx$
$\overline{\mathfrak{m}}$
$\breve{\leq}$ 盥 贝
眼 價
有
電纜股份
绿
合機電
券 $31$
期末持有有
$\overline{\mathbf{m}}$
$12$
國 105年
吆
| Ķ 41 |
|
|---|---|
| پي |
| 쎲 備 |
(註4) | |||||||||||||||||
|---|---|---|---|---|---|---|---|---|---|---|---|---|---|---|---|---|---|---|
| 术 | 值 債 |
1,419 | 1,274 16,435 |
154,324 | ||||||||||||||
| R | ↔ | |||||||||||||||||
| 持股比例%公 | 0.03 | $0.02$ $0.92$ |
$\begin{array}{c} 3.32 \ 3.61 \ 4.73 \ 5.61 \ 6.41 \ 7.50 \ 8.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 | 6.67 | ||||||||||||||
| 潁 섺 ြ 慧 庖 |
1,419 | 1,274 16,435 |
154,324 10,260 102,221 24,520 4,520 9,649 9,8158 |
27,596 | $\frac{80}{300}$ | 420.224 | ||||||||||||
| 悵 | ↔ | ₩ | ||||||||||||||||
| 數 | 55 | $\frac{18}{1705}$ | 12,598 1,026 4,556 1,727 1,125 3,4,125 |
30 | ||||||||||||||
| 雲 | 股 | |||||||||||||||||
| Ш 科 闵 帳 |
ł 產 ¥w, 顧 金 鲁 狭出 備 |
流動 | $\tilde{z}$ | $\mathsf I$ 達 資 顧 섺 書 Ŧ 侠 備 |
流動 $\frac{11}{10}$ |
= | = | |||||||||||
| 發行人 $\mathbf{c}$ 1# 與有價證券: 之關係 (記 |
璅 | 無無 | 其他關係 | 谦 | 人董事 本公司之法 |
本公司之監察 | 集集 | 璅 | $\overline{\mathcal{L}}$ 本公司為被投資 |
事 司之法人 |
璅 | |||||||
| 類及名稱 (註 1) 英種 쏊 償 有 |
帐 股 |
鉅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司 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 |
同 世紀銅鐵結構股份有限公 |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東博資本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嵩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邦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富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冚 華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 |
雅士晶業股份有限公司 | 厛 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 |
俪 柒聯合貿易股份有限公 뺸 |
|||||||
| $\frac{1}{2}$ $\rightsquigarrow$ $\sqrt{ }$ 与 持 |
冚 $\rightsquigarrow$ $\star$ |
$\ddot{\phantom{0}}$ 养 曫 之有價 衍生 斤 $\mathfrak{m}$ 瘐 及上述 憑證 $\mathbb{X}\not\models$ $\frac{1}{2}$ 养 、债. 圍內之股票 一範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 翡 39 際會計準則第 $\overline{M}$ , 係指屬 價證券 稱有, 本表所 $\ddot{\cdot}$ $\overline{ }$ 씮
$\bullet$ 填 免 耀 核 $\ddot{\phantom{1}}$ 人者 徐 麗 屬 人非 行 豫 碁 諡 債 有 $\ddot{\phantom{1}}$ $\overline{\mathcal{L}}$ $\frac{11}{4m}$
抬 愿 填 請 2 楓: 面金額 帳 $\mathbb{R}^2$ 뺚 $\frac{1}{| \mathbf{E} |}$ 衡 值 公允價 桉 優 $\frac{1}{2}$ 鎮 徐 面 帳 $\overline{\mathsf{N}}$ 螵 累計減 及扣除 後 垫 需 衡 $\frac{1}{10}$ $\ddot{\phantom{1}}$ 請填公允價值 面餘額 計減損之帳 1 麗 2 面金額 W 本扣除 ,候 峳 $\frac{1}{2}$ 後 攤 銷 $\mathbb{B}[\mathbb{B}]$ 值衡: 减 公允價 $\frac{1}{\sqrt{2}}$ 成 得 按 取 $\ddot{\phantom{1}}$ $\omega$ $\frac{114}{112}$
$\mathbb {E}$ 及限制使 金額 借 質 嵛 保 、横、 股數 借 質 惭 擔保. ,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 限制使用者 后质 $\omega$ 他依约 其 域 蔌 借 芈 $\mathbb{R}^m$ $\bar{\epsilon}$ 保 穆 供 娱 $\mathbb E$ 有 券 쒦 價 有 $\bullet$ $\overline{\mathbb{R}}$ 步 析 情 $\ddot{\phantom{1}}$ $\overline{\mathbf{r}}$ 썮
$\bullet$ $\bar{V}$ 表 宝 閔 $\phi_{\rm Pl}^{\prime\prime}$ 讀 $\ddot{\phantom{1}}$ 幂 $\frac{1}{2}$ 關 电 無 $\Leftrightarrow$ 導 矚 $\approx$ $\overline{w}$ $\rightsquigarrow$ $H$ $\frac{1}{2}$ 投 $\ddot{\phantom{0}}$ $\overline{5}$ $\frac{111}{100}$
$-67-$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仟股
꿬
传
帘
$\rightsquigarrow$
$+$
$\sqrt{5}$
$\rightsquigarrow$
$\ddot{\tau}$
븒 被投资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之益 4,796) 449 8 199 資 損
(註2、3) |京 B l
R ٠, 医益 $4,796$ ) 2,136 18 911 有核投资公 期
(註2) 篇 17,943 28,814 17,054 6,977 医 唱 e. 特 睾 $\mathbb{\overline{R}}$ $100.00$ 21.83 100.00 21.00 s. ₩ $\dot{z}$ 数 8,000 10,366 2,325 $0.21$ 末股 鐵馬 $(\begin{array}{c} \textbf{346,448} \ \textbf{(USD10,237)} \ \textbf{(USD10,237)} \ \textbf{(HND 1,000)} \ \textbf{37,250} \end{array})$ 539 420 坝 俐 GSD GSD 票 How $\overline{4}$ $\begin{array}{c} \text{ $ \begin{array}{c} \text{ } \text{ $ \begin{array}{c} \text{ } \text{ } \text{ } \text{ } \text{ } \text{ } \text{ } \text{ } \text{ } \text{ }$ $\overline{\ast}$ 牧 $420$ 539 $\equiv$ $\frac{4}{3}$ 雲 GSD USD $\frac{1}{\sqrt{2}}$ 竖 œ Ķ #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85號19樓 農作物栽培批發 電源電纜之買賣 香港新界蔡芳興芳路 223 號新都 各種面板之買賣 擲 投資業務 啉 $\ddot{H}$ $\boxed{\mathtt{b}^{\mathtt{b}}_{\mathtt{b}}}$ 4180 Capital View Drive
Suwanee, GA 30024 會廣場第2座 2911室 휯 棰 貝里斯市 所 榫 牧蟲園有機農場股份有限 合機貝里斯投資有限公司 COMMODITY CABLES,
INC. $\frac{1}{2}$ MIDORI MARK (H.K.)
LIMITED 資 公 司
(註1、2) 公司 投 枝 .
# 合機貝里斯投資 $\frac{1}{2}$ 投資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ddot{\phantom{0}}$ $\overline{a}$ $\star$
註1: 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 2: 非属註 1 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规定填寫:
暭 (1)「被投资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资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問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 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 (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 (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资公司本期损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资公司之本期损益金额。
$\gamma\hspace{-.1em}/\hspace{-.1em}$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 各子公司木期损益金额」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损益金额案已包含其再转投资依规定應認列之投资损益
註3: 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無。
$-68-$
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