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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Annual Report 2021

Nov 12, 2021

51886_rns_2021-11-12_f3dfbd62-74ab-4ac2-a6bb-60e5a0a38f9b.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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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0及109年度

地址 : 臺北 市 中山 區復 興 南路 1段 36之 9號3樓 電話 : (02)23956603

§目 錄 §


一 、

1 -
二 、

2 -
三 、
關係 企 業合 併 財務 報告 聲 明書
3 -


會計 師
查核
報 告
4~7 -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
8 -


合併 綜 合損 益 表
9~10 -


合併 權 益變 動 表
11 -


合併 現 金流 量 表
12~
13
-


合併 財 務報 表 附註
(一
公司 沿 革
)
14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
14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4~
16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
16~
28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及假 設 不確
)
28~
29
定性 之 主要 來 源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
29~
57
六~
(七
關係 人 交易
)
57~
58
二八
(八
質抵
押 之資 產
)
59 二九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
59 三十
承諾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
60 三一
(十 一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60 三二
(十 二


)
60~
61
三三
(十 三
附註 揭 露事 項
)
1.重 大 交易 事 項相 關資 訊 61、
65
三四
2.轉 投 資事 業 相關 資訊 61、
66
三四
3.大 陸 投資 資 訊 61~
62
三四
4.主 要 股東
資 訊
62、
67
三四
(十 四
部門 資 訊
)
62~
64
三五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sim$

本公司110年度 (自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告。

特此聲明

w.

公司名稱: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bar{\alpha}$ ,

$\psi$

負責人:楊 碧 綺

華 民 國 111 年 $\mathfrak{Z}$ 月 $22$ 日

Deloitte.

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73,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E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0年及 109年12月 31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 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線電纜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 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 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

已於 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 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國內公共工程標案之電線電纜 收入,係依約定條件於客戶驗收完成後,始認列收入。民國 110 年度該類收 入金額係屬重大,因此,該類收入之認列是否已確實發生,本會計師將其列 為民國110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此重要事項,本會計師考量該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評估該類收入相 關 之 內 部 控 制 設 計 與 執 行 情 形 , 並 執 行 攸 關 控 制 測 試 及 證 實 測 試 , 抽 核 該 類 收入樣本,核對客戶合約、驗收文件、銷貨單及發票等,以確認該類收入交 易確實已發生。

其他事項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0 及 109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允 當 表 達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且 維 持 與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有 關 之 必 要 內 部 控 制 , 以 確 保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未 存 有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機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 基 礎 之 採 用 , 除 非 管 理 階 層 意 圖 清 算 合 機 電 線 電 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或 停 止 營 業 , 或 除 清 算 或 停 業 外 別 無 實 際 可 行 之 其 他 方 案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 (含審計委員會) 負 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 程 序 , 惟 其 目 的 非 對 合 機 電 線 電 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 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相 關 揭 露 ,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 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 情 況 下 , 本 會 計 師 決 定 不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溝 通 特 定 事 項 , 因 可 合 理 預 期 此 溝 通 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90347472號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2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四及六) \$ 176,505 $\overline{4}$ \$
684,882
14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七) 157,113 3 167,508 3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八) 93,689 $\overline{2}$ 126,724 $\overline{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九及二九) 28,408 $\mathbf{1}$ 36,000 $\mathbf{1}$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267,778 6 240,070 5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二) 36,115 $\mathbf{1}$ 26,497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二二及二八) 303,131 7 290,533 6
1200 其他應收款 (附註十) 10,953 $\tilde{\phantom{a}}$ 2,943
130X 存貨淨額 (附註四、五及十二) 906,904 20 757,574 15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附註十八) 12,838 40,527 $\mathbf{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993,434 44 2,373,258 47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
八)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附註四及十四) 905,744 20 990,554 2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五及二九) 1,345,559 $\hat{\phantom{a}}$
30
570 $\blacksquare$
1755 使用權資產 (附註四及十六) 12,312 ÷, 1,415,027
9,266
28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附註四、十七及二九) 289,931 6 192,936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4}$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四) 24,517 $\overline{\phantom{a}}$ 28,136 $\mathbf{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附註十八) 11,938 27,207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590,001 56 2,663,696 53
1XXX


\$4,583,435 $-100$ \$5,036,954 $-100$





流動負債
2150
2170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一非關係人
\$ 429 \$
290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二八) 128,715 3 220,484 $\overline{4}$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 (附註十一) 15,476
7,005
2200 其他應付款 (附註十九) 84,038 $\overline{2}$ 2,06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附註四及二四) 33,319 $\mathbf{1}$ 85,207 $\overline{2}$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 (附註四及十六) 4,769 42,955 $\mathbf{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附註十九) 24,701 3,506
23,724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98,452 6 378,232 $\overline{7}$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474 2,55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7,608 5,899
2600
25XX
其他非流動負債 (附註十九、二十及二八)
非流動負債總計
36,033 1 34,676
44,115 $\mathbf{1}$ 43,128 $\mathbf{1}$
2XXX 負債總計 342,567 $\overline{7}$ 421,360
$_{8}$
權益 (附註四、八及二一)
股 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1,926,917 42 2,408,647 48
3200 資本公積 283,083 6 359,377 $\overline{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672 $\overline{7}$ 307,990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1,237
3350 未分配盈餘 1,453,006 32 1,207,765 24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785,678 39 1,526,992 3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6,259 5,805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238,931 6 314,773 $\overline{z}$
3400 其他權益總計 245,190 6 320,578 $\overline{z}$
3XXX 權益總計 4,240,868 93 4,615,594 92
負債與權益總計
\$4,583,435 100 \$5,036,954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新設計司及子公司
民國 110年及10 9年1月5日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10年度 109年度
代碼
%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二、
二八及三五) \$2,803,841 100 \$2,822,947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十、
二三及二八) 2,458,739 88 2,482,042 88
5900 營業毛利 345,102 12 340,905 12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二三
及二八)
6100 推銷費用 47,814 $\overline{2}$ 56,279 $\overline{2}$
6200 管理費用 41,540 $\mathbf{1}$ 39,524 $\mathbf{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888 4,460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4,242 3 100,263 3
6900 營業利益 250,860 $\overline{9}$ 240,642 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附註二三) 1,525 2,758
7010 其他收入 (附註二三) 42,452 $\mathbf{1}$ 38,407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附註
十四、十五及二三) 3,683) 12,488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 (附註二三) $\overline{(}$
215)
360)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損益份額(附註十四)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28
合計 40,079 $\mathbf{1}$ 53,521 $\overline{2}$
7900 税前淨利 290,939 10 294,163 11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二四) 58,023 $\overline{2}$ 52,183 $\overline{2}$
8200 本年度淨利 232,916 8 241,980 9
(接次頁)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 %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 1,237) \$ 323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48,835) 2) 336,584 1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454 25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稅
後淨額)合計 49,618) $\equiv$ 2) 336,650 12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83,298 6 \$ 578,630 21
每股盈餘 (附註二五)
9710
$\mathfrak{P}$ 1.04 \$ 1.00
9810
\$ 1.04 \$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tilde{\nu}$


單位:新台幣仟元
$4,035$ )
49,618)
72,258)
72,259
481,730
241,980
336,650
232,916
4,109,222
578,630
4,615,594
4,240,868
183,298


ی
ക∥

#
E
11,237
4,512)
48,381)
48,381)
27,007)
336,327
320,578
336,327
245,190

$\widehat{\mathbf{e}}$
⊌ey∥



17,299)
4,512)
27,007)
48,835)
48,835)
336,584
336,584

314,773
238,931



過其他




#


金融

$\widehat{\mathbf{e}}$
ا ری




·管運機構
;報表換算
记 换 差 額
257)
257)
6,062
5,805
454
454
6,259


財務
\$
e
⊕∥
$\boldsymbol{\mathcal{N}}$

$#$
第二
1,237
241,980
323
242,303
4,512
232,916
1,280,177
1,526,992
231,679
27,007
1,785,678



Ξ
\$
6,794
24,682)
1,237
757,651
210,093
1,207,765
232,916
$\bullet$
241,980
323
242,303
4,512
11,237
231,679
1,453,006
27,007
31

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ddot{\mathcal{A}}$

ã
4
12


KOK



清明
特別盈餘公積
210,093)
$\frac{11,237}{2}$
221,330
11,237
KNOEE
住地
Allound
下气气


SA
no


餘公積
110
合機
301,196
307,990
6,794
24,682
11
332,672
E



保法定量
$\Theta$
Seal

72,258)
72,259)
$4,035$ )
431,635
$\blacksquare$
ł
$\mathbf{f}$
359,377
283,083


$\rightarrow$


$\frac{1}{2}$
481,730
2,408,647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2,408,647
1,926,917
$\Theta$
ക്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109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110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109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09年12月31日餘額
110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10年12月31日餘額
109年1月1日餘額
法定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法定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108年度盈餘分配
處分採權益法投資
109年度盈餘分配
109年度净利
110年度淨利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
現金減資

C15
C15
B17
B17
M 3
$\frac{4}{5}$
D 3
B5
D
$\overline{\circ}$
D3
В1
$\overline{z}$
E3
E
D 5
ы
$\overline{\mathrm{o}}$
$\overline{z}$
周亭橋
亭儀

$\ddot{\phantom{a}}$
會計主管
經理人:李新政

調
事長:楊碧綺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90,939 \$
294,163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62,554 75,952
A20200 攤銷費用 1 17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158) 2,08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淨損失(利益) 10,395 23,067)
A20900 財務成本 215 360
A21200 利息收入 1,525) 2,758)
A21300 股利收入 32,901) 28,766)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228)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86 8,674
A23200 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4,448)
A23700 存貨報廢損失 15,595 1,850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20,113) 9,500)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288 421
A29900
12) 8)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27,708) 84,599)
A31130 應收票據 9,329) 12,032
A31150 應收帳款 13,140) 213,248
A31170 應收建造合約款 3,203
A31180 其他應收款 2,626) 6,098
A31200
144,812) 69,80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27,689 9,407
A3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65) 57)
A32130 應付票據 139 119
A32150 應付帳款 76,149) 126,226)
A32170 應付建造合約款 4,939 8,736)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881) 2,040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977 6,863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35) 59)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78,715 418,160

(接次頁)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15) $($ \$ 36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65,810) 4,51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2,690 413,289
B0001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B00020 量之金融資產 9,690) 94,554)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73,196 4,694
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2,408) 9,253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0 $50,000$ )
55,986
B01900 處分關聯企業之淨現金流入 1,484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8,056) 258,078)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11,221) 14,189)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1,708 12,557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21,609) 529)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626) 15,427)
B07500 收取之利息 1,624 3,011
B07600 收取之股利 32,901 28,766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7,303 318,51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 3,496 45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3,450) 45)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4,380) 6,740)
C04500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72,259) 72,258)
C04700 現金減資 481,730)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58,323) 78,998)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4Z) 233)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 (減少)增加數 508,377) 15,548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84,882 669,334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mathfrak{D}$ 176,505 684,88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李新政

合機 電 線電 纜 股份 有限 公 司及 子 公司

合併 財 務報 表 附註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除 另 註明 外 ,金 額以 新 台幣 仟 元為 單位 )

一 、 公司 沿 革

合 機電 線 電纜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稱 「 本公 司」) 係 於 78 年 3 月 設立於臺北市之股份有限公司,工廠設於桃園市觀音區,從事銅、塑 膠等買賣;電線、電纜製造、買賣及安裝工程;並經營前述相關業務 之進 出 口貿 易 及不 動產 租 賃業 務 。

本 公司 股 票 自 89 年 9 月起 在 台灣 證 券交 易 所上 市 買賣 。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以 本公 司 之功 能性 貨 幣新 台 幣表 達。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於 111 年 3 月 22 日經 本 公司 董 事會 核准 並 通過 發 布。

  • 三 、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 首次適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IFRS)、國際 會計 準 則( IAS)、解 釋(IFRIC) 及解 釋 公告 ( SIC) (以 下 稱「IFRSs」 )

適 用修 正 後之 金管 會 認可 並 發布 生效 之 IFRSs 將 不 致造 成 合併 公司 會 計政 策 之重 大變 動 。

(二 ) 111 年 適用 之 金管 會 認可 之 IFRSs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IASB)發布之生效日 「IFRSs 2018-2020 之年度改善」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1) IFRS 3 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2) IAS 16 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3) IAS 37 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4)

  • 註 1: IFRS 9 之 修正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 報 導期 間 所 發 生 之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換 或 條 款 修 改 ; IAS 41「 農 業 」 之 修正 適 用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度 報 導期 間 之公 允 價值衡量 ; IFRS 1「 首 次 採 用 IFRSs」 之修正 係 追 溯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 報導 期間 。
  • 註 2: 收購 日 在年 度 報導 期間 開 始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後 之 企業 合 併適 用 此項 修 正 。
  • 註 3: 於 2021 年 1 月 1 日 以後 始 達管 理 階層 預期 運 作方 式 之必 要地 點及 狀 態之 廠 房、 不動 產 及設 備 適用 此項 修 正。
  • 註 4: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尚未 履 行所 有 義務 之合 約 適用 此 項修 正。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 完成 時 予以 揭 露。
  • (三 ) IASB 已 發 布但 尚 未 經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生 效 之 IFRSs



/


/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ASB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IFRS 10
IAS 28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IAS 1



2023
1
1
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IAS 1


日(註
2)
2023
1
1
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IAS 8


日(註
3)
2023
1
1
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IAS 12


日(註
4)
2023
1
1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註 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報 導 期間 生 效。
  • 註 2: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報 導期 間 推 延 適 用此 項修 正。
  • 註 3: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報 導期 間 所發 生 之會 計估 計變 動 及會 計 政策 變動 適 用此 項 修正 。
  • 註 4: 除於 2022 年 1 月 1 日就 租 賃及 除 役義 務之 暫 時性 差 異認 列遞 延所 得 稅外,該 修 正係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以 後 所發 生 之 交易 。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 完成 時 予以 揭 露。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一 ) 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 生效 之 IFRSs 編製。

(二 ) 編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及 按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 成本 基 礎編 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級 至 第 3 等 級:

    1. 第 1 等級 輸 入值 : 係指 於 衡量 日 可取 得之 相 同資 產 或負 債於 活 絡市 場 之報 價 (未 經調 整)。
    1. 第 2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除 第 1 等 級 之 報價 外 ,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亦 即 價格 )或 間 接( 亦即 由 價格 推 導而 得)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1. 第 3 等 級輸 入 值: 係指 資 產或 負 債之 不可 觀 察之 輸 入值 。

(三 ) 資產 與 負債 區 分流 動與 非 流動 之 標準

流 動資 產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資產 ;
    1.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實 現 之資 產 ;及
    1.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但不 包 括於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以 交 換或 清 償負 債 而受 到限 制 者)。

流 動負 債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負債 ;
    1.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到 期 清償 之 負債 , 以及
    1. 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償 期限 遞 延至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至 少 12 個 月之 負 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 導致 其 清償 者 ,並 不影 響 分類 。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負 債 。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建 造 工 程 部 分 , 其 營 業 週 期 長 於 一 年 , 是 以 與 營 建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 動之 標 準。

(四 ) 合併 基 礎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包 含本 公 司及 由本 公 司所 控 制個 體(子 公 司) 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 自 收 購 日 起 或 至 處 分 日 止 之 營 運 損 益 。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已 予 調 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告 時,各個 體 間 之交 易、帳戶 餘 額、收益 及 費 損 已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 子公司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即 使 非 控制 權 益因 而 成為 虧損 餘 額。

當 合 併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 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 公司 業 主。

子 公司 明 細、 持股 比 率及 營 業項 目, 參 閱附 註 十三 及附 表 二。 (五 ) 企業 合 併

企 業 合 併 係 採 收 購 法 處 理 。 收 購 相 關 成 本 於 成 本 發 生 及 勞 務 取 得當 期 列為 費 用。

商 譽 係 按 移 轉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 被 收 購 者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金 額 以 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總額, 超過 收 購日 所 取得 可辨 認 資產 及 承擔 負債 之 淨額 衡 量。

(六 ) 外 幣

各 個體 編 製財 務報 告 時,以個 體 功能 性 貨幣 以 外之 貨幣(外 幣) 交易 者 ,依 交 易日 匯率 換 算為 功 能性 貨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 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 益 者, 其 產生 之 兌換 差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益 。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不再 重 新換 算 。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用之貨幣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 匯率 換 算, 所 產生 之兌 換 差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

若 合 併 公 司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所 有 權 益 , 或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聯合協議 或 關 聯 企 業 後 之 保 留 權 益 係 金 融 資 產 並 按 金 融 工 具 之 會 計 政 策 處 理, 所 有與 該 國外 營運 機 構相 關 之累 計兌 換 差額 將 重分 類至 損 益。

若 部 分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 係 按 比 例 將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 益。在其他任何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累計兌換差額則 按處 分 比例 重 分類 至損 益 。

(七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物 料 、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孰低衡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 需投入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之餘額 。存貨成本 之計 算 係採 加 權平 均法 。

(八 ) 投資 關 聯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 但 非 屬 子 公 司 或 合 資 權 益之 企 業。

合 併公 司 對投 資關 聯 企業 係 採用 權益 法 。

權 益 法 下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 配而 增 減。 此 外, 針對 關 聯企 業 權益 之變 動 係按 持 股比 例認 列 。

取 得 成 本 超 過 合 併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 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 及負 債 淨公 允 價值 份額 超 過取 得 成本 之數 額 列為 當 期損 益。

關聯企業 發 行 新 股 時 , 合 併 公 司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 致 使 持 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 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 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金額 按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 企 業 若 直 接 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 前 項 調 整 如 應 借 記 資 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 額借 記 保留 盈 餘。

當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 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 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 聯企 業 支付 款 項之 範圍 內 ,認 列 額外 損失 及 負債 。

合 併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 含 商 譽 ) 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 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 於該 投 資之 可 回收 金額 後 續增 加 之範 圍內 予 以認 列 。

合 併 公 司 自 其 投 資 不 再 為 關 聯 企 業 之 日 停 止 採 用 權 益 法 , 其 對 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 停止 採 用權 益 法當 日之 投 資帳 面 金額 之差 額,列 入 當期 損益。此 外 , 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 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若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 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合併公司係持續採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 作再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逆 流 、 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 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 務報 告 。

(九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累 計 減損 損 失後 之金 額 衡量 。

除 自 有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外 , 其 餘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耐 用 年 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 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 延適 用 會計 估 計變 動之 影 響。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十 ) 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持 有之不 動產 。 投資 性 不動 產亦 包 括目 前 尚未 決定 未 來用 途 所持 有之 土 地。

自有之投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後續 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投資性不動產 採直 線 基礎 提 列折 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

(十 一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 資 產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合 約 成 本 相 關 資產 之 減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不 動 產、廠房及設備 、 使用權 資 產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可 能 已 減 損 。 若 有 任 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 金額 。 共用 資 產係 依合 理 一致 基 礎分 攤至 個 別現 金 產生 單位 。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 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 損 益。

因 客 戶 合 約 所 認 列 之 存 貨 及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先 依 存 貨 減 損 規定及上述規定認列減損,次依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超過 提供相關商品或勞務預期可收取之對價剩餘金額扣除直接相關成本 後之金額認列為減損損 失 , 續 將 合 約 成 本 相 關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計 入 所屬 現 金產 生 單位 ,以 進 行現 金 產生 單位 之 減損 評 估。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 該 資 產 、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合 約 成 本 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 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現金產生單位或合約成本相關資產若未於以 前年 度 認列 減 損損 失時 所 決定 之 帳面 金額(減 除 折舊 )。減損 損 失之 迴轉 係 認列 於 損益 。

(十 二 ) 金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列 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表 。

原始認列 金 融 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發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 即 認列 為 損益 。

金融 資 產

金 融資 產 之慣 例交 易 係採 交 易日 會計 認 列及 除 列。

  1. 衡量 種 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權 益工 具 投資 。

(1)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公允價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未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不符合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 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 式請 參 閱附 註 二七 。

(2)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金 融 資 產 若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兩 條 件 , 則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A.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 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 以收 取 合約 現 金流 量; 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 為支 付 本金 及 流通 在外 本 金金 額 之利 息。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應收建造 合約款、其他應收款與存出保證金)於原始認列後,係以 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 成本 衡 量, 任 何外 幣兌 換 損益 則 認列 於損 益 。

除 下 列 兩 種 情 況 外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 資產 總 帳面 金 額計 算:

  • A.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 整後 有 效利 率 乘以 金融 資 產攤 銷 後成 本計 算 。
  •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 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 本計 算 。

約 當現 金 包括 自取 得 日起 3 個月 內、 高 度流 動 性、 可 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 用於 滿 足短 期 現金 承諾 。

(3)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

合 併 公 司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可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 工具 投 資, 指 定透 過其 他 綜合 損 益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 移轉 至 保留 盈 餘, 並不 重 分類 為 損益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 股利 明 顯代 表 部分 投資 成 本之 回 收。

  1. 金融 資 產及 合 約資 產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評 估 按 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含應 收 帳款 )及合 約 資產 之 減損 損 失 。

應 收 帳 款 及 合 約 資 產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顯 著 增 加, 若 未顯 著 增加 ,則 按 12 個月 預 期 信用 損 失認 列 備抵 損失 , 若已 顯 著增 加 ,則 按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損 失 認列 備 抵損 失。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以 發 生 違 約 之 風 險 作 為 權 重 之 加 權 平 均 信 用損失。 12 個 月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代 表 金 融 工 具 於 報 導 日 後 12 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 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 之預 期 信用 損 失。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1.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已移轉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予 其 他企 業 時, 始將 金 融資 產 除列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 留盈 餘 ,並 不 重分 類為 損 益。

權益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債 務 及 權 益 工 具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債 及 權益 工 具之 定義 分 類為 金 融負 債或 權 益。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以 取 得 之 價 款 扣 除 直 接 發 行 成 本 後 之金 額 認列 。

再 取 回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於 權 益 項 下 認 列 與 減 除 。 購 買、 出 售、 發 行或 註銷 本 公司 本 身之 權益 工 具不 認 列於 損益 。 金融 負 債

  1. 後續 衡 量

所 有金 融 負債 係以 有 效利 息 法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

  1.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轉 之 非現 金 資產 或承 擔 之負 債 )間 之差 額 認列 為 損益 。 (十 三 ) 收入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於 客 戶 合 約 辨 認 履 約 義 務 後 ,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各 履 約義 務 ,並 於 滿足 各履 約 義務 時 認列 收入 。

  1. 商品 銷 售收 入

商 品 銷 貨 收 入 來 自 電 線 電 纜 等 產 品 之 銷 售 。 由 於 電 線 電 纜 等 產 品 依 約 定 條 件 分 別 於 運 抵 客 戶 指 定 地 點 或 查 驗 完 成 時 , 客 戶 對 商 品 已 有 訂 定 價 格 與 使 用 之 權 利 且 負 有 再 銷 售 之 主 要 責 任 , 並 承 擔 商 品 陳 舊 過 時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各 該 時 點 認 列 收 入 及 合 約 資 產 並 依 合 約 開 立 發 票 時 轉 列 應 收 帳 款 。 預 收 款 項 於 產品 運 抵前 或 查驗 前認 列 為合 約 負債 。

  1. 勞務 收 入

勞 務收 入 來自 電線 電 纜等 相 關產 品之 安 裝服 務 。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之 電 線 電 纜 等 相 關 產 品 之 安 裝 服 務 , 係 於 安 裝 完 成 並 經 驗 收 後 認 列 收 入 及 合 約 資 產 並 依 合 約 開 立 發 票 時 轉 列應 收 帳款 。

(十 四 ) 租 賃

合 併公 司 於合 約成 立 日評 估 合約 是否 係 屬( 或 包含 )租 賃 。

1 合併 公 司為 出 租人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 營業 租 賃。

營 業 租 賃 下 , 減 除 租 賃 誘 因 後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因取得營業租賃所發生之原始直 接成本,係加計至標的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 內 認列 為 費用 。

當 租 賃 同 時 包 含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要 素 時 , 合 併 公 司 係 依 附 屬 於各要素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是否已移轉予承租人以 評估各要素之分類係為融資租賃或營業租賃。租賃給付按合約 成立日土地及建築物租賃權利之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分攤予土地 及建築物。若租賃給付 能 可 靠 地 分 攤 至 此 兩 項 要 素 , 各 要 素 係 按所適用之租賃分類處理。若租賃給付無法可靠地分攤至此兩 項要素,則整體租賃係分類為融資租賃,惟若此兩項要素均明 顯符 合 營業 租 賃標 準, 則 整體 租 賃分 類為 營 業租 賃 。

  1. 合併 公 司為 承 租人

除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之 租 賃 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 賃開 始 日認 列 使用 權資 產 及租 賃 負債 。

使 用 權 資 產 原 始 按 成 本 ( 包 含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 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 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 數。 使 用權 資 產係 單獨 表 達於 合 併資 產負 債 表。

使 用 權 資 產 採 直 線 基 礎 自 租 賃 開 始 日 起 至 耐 用 年 限 屆 滿 時 或租 賃 期間 屆 滿時 兩者 之 較早 者 提列 折舊 。

租 賃 負 債 原 始 按 租 賃 給 付 ( 包 含 固 定 給 付 ) 之 現 值 衡 量 。 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 率並 非 容易 確 定, 則使 用 承租 人 增額 借款 利 率。

後 續 , 租 賃 負 債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基 礎 衡 量 , 且 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 付有 變 動,合 併公 司再 衡 量租 賃 負債,並 相 對調 整 使用 權 資產, 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 列於 損 益中 。 租賃 負債 係 單獨 表 達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

(十 五 ) 員工 福 利

  1. 短期 員 工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現 金 額衡 量 。

  1. 退職 後 福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之 退 休金 數 額認 列為 費 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 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 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 算 損 益 、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變 動 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列 入 保留 盈 餘, 後續 期 間不 重 分類 至損 益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剩 餘)。淨 確定 福 利資 產 不得 超 過從 該計 畫 退還 提 撥金 或可 減 少未 來 提撥 金 之現 值。

  1. 其他 長 期員 工 福利

其 他 長 期 員 工 福 利 與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會 計 處 理 相 同 , 惟相 關 再衡 量 數係 認列 於 損益 。

(十 六 ) 所 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係 當期 所 得稅 及 遞延 所得 稅 之總 和 。

  1. 當期 所 得稅

合 併 公 司 依 各 所 得 稅 申 報 轄 區 所 制 定 之 法 規 決 定 當 期 所 得 (損 失), 據以 計 算 應付 ( 可回 收 )之 所得 稅 。

依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所 得 稅 , 係於 股 東會 決 議年 度認 列 。

以 前年 度 應付 所得 稅 之調 整 ,列 入當 期 所得 稅 。

  1. 遞延 所 得稅

遞 延 所得稅 係 依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課 稅 基礎 二 者所 產生 之 暫時 性 差異 計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機器設備、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 支出 所 產生 之 所得 稅抵 減 使用 時 認列 。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惟 合 併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除 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 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 預期 將 迴轉 的 範圍 內, 予 以認 列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 課 稅所 得 以 供 其回 收 所有 或 部分 資產 者 ,調 增 帳面 金額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 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之方 式 所產 生 之租 稅後 果 。

  1. 當期 及 遞延 所 得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或 直接 計 入權 益 。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合併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 及 假設 。 實際 結果 可 能與 估 計有 所不 同 。

管 理 階 層 將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則 於 修正 當 期 認列;若 會計 估 計 之修 正 同時 影 響當 期及 未 來期 間 , 則於 修 正當 期 及未 來期 間 認列 。

估計 及 假設 不 確定 性之 主 要來 源

(一 ) 存貨 之 減損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入之 估 計 成本及 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 後 之 餘 額 估 計 , 該 等 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 評 估 , 市 場 情 況 之 改變 可 能重 大 影響 該等 估 計結 果 。

(二 ) 所得 稅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與 可減 除 之暫 時性 差 異有 關之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帳 面 金額 分 別 為 24,517 仟元 及 28,136 仟 元。由 於未 來 獲利 之 不可 預測 性,合 併 公司 有 76,667 仟元 及 78,756 仟元並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為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 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迴 轉, 該等 迴 轉係 於 發生 期間 認 列為 損 益。

六 、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147
\$
147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160,558 233,535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
個月以內之
3
銀行定期存款 15,800 451,200
\$
176,505
\$
684,882

銀 行存 款 於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利率 區間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0%~0.41% 0%~0.41%

七 、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非衍生金融資產-黃金存摺 \$
157,113
\$
167,508

八 、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
\$
11,696
- 17,876
81,323 63,751
- 11,165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鑫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
-
\$
8,676
居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7,033 6,578
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 - 2,512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 5,333 4,470

\$
93,689
\$
126,724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
587,947
\$
698,187
富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87,410 51,532
未上市(櫃)股票
嵩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130,086 135,622
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
華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
50,782 64,199
司普通股
雅士晶業股份有限公司 30,333 9,976
普通股
台灣海底電纜股份有限 12,549 21,563
公司普通股(註)
東博資本創業投資股份 300 300
有限公司特別股
6,337
\$
905,744
9,175
\$
990,554

註: 原壹 柒 聯合 貿 易股 份有 限 公司 於 109 年 12 月 31 日變 更 公司 名 稱 為台 灣 海底 電 纜股 份有 限 公司 。

合併公司依中 長 期 策 略 目 的 投 資 上 市 ( 櫃 ) 普 通 股 股 票 及 未 上 市 (櫃)普通股股票暨特別股,並預期透過中長期投資獲利。合併公司 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中 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合 併公 司 於 110 及 109 年 度 分別 按 9,690 仟元及 94,554 仟 元 購買 部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 , 因 屬 中 長 期 策略 目 的投 資 而指 定為 透 過其 他 綜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於 110 及 109 年度 , 合併 公 司調 整投 資 部位 以 分散 風險 , 而分 別 按公 允 價值 73,196 仟元 及 4,694 仟 元 出售 部 分透 過 其他 綜合 損 益按 公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相關其他權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未 實現 損 益 27,007 仟元 及 4,512 仟 元則 轉 入保 留盈 餘 。

九 、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國內投資
原始到期日超過
個月之定
3
期存款 \$
19,000
\$
36,000
受限制資產-活期存款 9,408 -
\$
28,408
\$
36,000

(一 )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 原始 到 期日 超 過 3 個月 之 定期 存款 市 場利 率 區間 分別 為 年利 率 0.79%及 0.55%~1.05%。

(二 )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質 押之 資訊 , 請參 閱 附註 二九 。

十 、 應收 票 據、 應 收帳 款及 其 他應 收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因營業而發生 \$
36,554
\$
27,225
減:備抵損失 (
439
)
(
728
)
\$
36,115
\$
26,497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306,196
\$
293,467
減:備抵損失 (
3,065
)
\$
303,131
(
2,934
)
\$
290,533
其他應收款
應收退稅款
應收收益及其他等
\$
1,001
9,952
\$
-
2,943
\$
10,953
\$
2,943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應 收 款項

為 減 輕 信 用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指 派 業 務 單 位 負 責 授 信 額 度 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 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 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 本 公司 管 理階 層 認為 合併 公 司之 信 用風 險已 顯 著減 少 。

合 併 公 司 之 客 戶 群 除 公 家 機 關 外 , 其 餘 客 戶 廣 大 且 相 互 無 關 聯 , 故信 用 風險 之 集中 度有 限 。

合 併 公 司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備 抵 損 失 。 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 與現 時 財務 狀 況、 產業 經 濟情 勢 ,並 同時 考 量 GDP 預 測 及產 業 展望 。 因合併公司之信用損失歷史經驗顯示,不同客戶群之損失型態並無顯 著差異,因此準備矩陣未進一步區分客戶群,僅以應收款項逾期天數 訂定 預 期信 用 損失 率。

合 併公 司 依準 備矩 陣 衡量 應 收款 項之 備 抵損 失 如下 :

110 年 12 月 31 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 1%
總帳面金額 \$
342,750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3,504 )
攤銷後成本 \$
339,246
  • 32 -

109 年 12 月 31 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 1%
總帳面金額 \$
320,692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3,662
)
攤銷後成本 \$
317,030

應 收款 項 備抵 損失 之 變動 資 訊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3,662
\$
5,751
減: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158
)
(
2,089
)
期末餘額 \$
3,504
\$
3,662

十一 、 應付 建 造合 約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9,616
\$
4,426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
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
應付建造合約款
(
2,611
)
\$
7,005
(
2,360
)
\$
2,066

十二 、 存 貨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品(含商品)
\$
251,598
\$
271,368


333,913 279,152


319,390 205,411


2,003 1,643
\$
906,904
\$
757,574

110 及 109 年 度與 存 貨相 關 之營 業成 本 分別 為 2,388,843 仟元 及 2,394,888 仟 元。

110 年 度 之營 業成 本 包括 存 貨跌 價及 呆 滯回 升 利 益 20,113 仟 元及 存貨 報 廢損 失 15,595 仟元;109 年度 之 營業 成 本包 括 存貨 跌價 及 呆滯 回升 利 益 9,500 仟 元及 存 貨報 廢 損 失 1,850 仟 元。存 貨淨 變現 價 值回 升 係因 原 物料 價 格上 升及 將 原提 列 呆滯 損失 之 存貨 去 化所 致。

十三 、 子公 司

列入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子 公 司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編 製 主體 如 下:

投資公司 110年 10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本 公 司 合機貝里斯投資有限公司 投 資 業 100% 100%
本 公 司 牧蟲園農場股份有限公司(註) 農作物栽培批發業 100% 100%

註: 原牧 蟲 園有 機 農場 股份 有 限公 司 於 109 年 5 月 8 日 變 更 公司 名 稱 為牧 蟲 園農 場 股份 有限 公 司。

十四 、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投資 關 聯企 業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
-
\$
570

個別 不 重大 之 關聯 企業 彙 總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年度淨利 \$
-
\$
228

合 併公 司 對 MIDORI MARK (H.K.) LIMITED 持股 比 率 21.83%採 用權 益 法之 投 資, 於 110 年 2 月 處 分 前述 全 部股 權 。此 交易 所 產生 認 列於 損 益之 金 額計 算如 下 :

處分價款(於
110

2
月收現)
\$ 1,484
減:處分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 ( 571
)
減:兌換損失 ( 500
)
加:處分當日之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
關聯企業資本公積之變動數 4,035
認列之利益(帳列處分關聯企業利益) \$ 4,448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及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所 享 有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額 , 係按 經 會計 師查 核 之財 務 報告 計算 。

十五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自 用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523,580 \$ 1,376,724 \$ 236,144 \$ 84,674 \$ 2,683 \$ 2,223,805

- 43,553 879 4,336 - 48,768

- ( 24,322 ) ( 40,060 ) ( 8,926 ) - (
73,308 )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 11,377 - - - 11,377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20,230 - - - - 20,230
轉出至投資性不動產 - ( 214,885 ) - - - (
214,885 )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543,810 \$ 1,192,447 \$ 196,963 \$ 80,084 \$ 2,683 \$ 2,015,987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 589,159 ) ( \$ 187,561 ) ( \$ 30,100 ) ( \$ 1,958 ) ( \$
808,778 )

- 24,322 40,060 8,840 - 73,222
折舊費用 - ( 34,919 ) ( 7,723 ) ( 9,406 ) ( 186 ) (
52,234 )
轉出至投資性不動產 - 117,362 - - - 117,362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482,394 ) ( \$ 155,224 ) ( \$ 30,666 ) ( \$ 2,144 ) ( \$
670,428 )
110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543,810 \$ 710,053 \$ 41,739 \$ 49,418 \$ 539 \$ 1,345,559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326,749 \$ 1,414,117 \$ 488,239 \$ 59,900 \$ 2,683 \$ 2,291,688

196,831 31,328 8,274 21,346 - 257,779

- ( 71,354 ) ( 276,754 ) ( 7,955 ) - (
356,063 )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 2,633 16,385 11,383 - 30,401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523,580 \$ 1,376,724 \$ 236,144 \$ 84,674 \$ 2,683 \$ 2,223,805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 616,137 ) ( \$ 444,269 ) ( \$ 27,734 ) ( \$ 1,614 ) ( \$ 1,089,754 )

- 65,278 276,608 5,503 - 347,389
折舊費用 - ( 38,300 ) ( 19,900 ) ( 7,869 ) ( 344 ) (
66,413 )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589,159 ) ( \$ 187,561 ) ( \$ 30,100 ) ( \$ 1,958 ) ( \$
808,778 )
109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523,580 \$ 787,565 \$ 48,583 \$ 54,574 \$ 725 \$ 1,415,027

牧 蟲園 公 司於 106 年 7 月購 置 坐 落於 花 蓮瑞 穗 鄉奇 美段 之 土地 計 24,376 仟元,用途為有機農場使 用,因屬農地,故暫以牧蟲園公司董 事長李新政名義辦理登記,惟已就上述農地簽訂借名登記契約書,並 以牧蟲園公司為權利人設定他項權利證明書,約定牧蟲園公司擁有該 土地 之 所有 權 。

折 舊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6
55
機器設備 4

20
什項設備

3
16
租賃改良

4
11

合 併 公 司 建 築 物 之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主 要 有 主 建 物 及 消 防 給 水 工 程 等, 並 分別 按 其耐 用年 限 50 年 及 10 年予 以 計提 折 舊。

合 併 公 司 設 定 質 押 作 為 借 款 擔 保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金額,請 參閱 附 註二 九 。

十六 、 租賃 協 議

(一 ) 使用 權 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
3,626
\$
4,338


6,263 1,670
運輸設備 2,423 3,258
\$
12,312
\$
9,266
110年度 109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7,977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
712
\$
714


1,852 4,275
運輸設備 1,754 1,757
\$
4,318
\$
6,746

(二 ) 租賃 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4,769
\$
3,506


\$
7,608
\$
5,899

租 賃負 債 之折 現率 區 間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465% 1.465%


1.195%~1.465% 1.195%~1.465%
運輸設備 1.165%~1.465% 1.465%

(三 ) 其他 租 賃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3,627
\$
2,977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102
\$
101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4,520
)
(
\$
7,059
)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對 符 合 短 期 租 賃 之 建 築 物 及 運 輸 設 備 等 及 符 合 低 價 值資產租賃之辦公設備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 不 對 該 等 租 賃 認 列 相 關 使用 權 資產 及 租賃 負債 。

合 併公 司 以營 業租 賃 出租 投 資性 不動 產 之協 議 請參 閱附 註 十七 。 十七 、 投資 性 不動 產








日餘額
110
1
1
\$
130,168
\$
91,666
\$
221,834

- 21,609 21,609

- (
114
)
(
114
)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 4,050 4,050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 214,885 214,885
轉出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230
)
- (
20,230
)


日餘額
110
12
31
\$
109,938
\$
332,096
\$
442,034
累計折舊及減損


日餘額
110
1
1
\$
-
(
\$
28,898
)
(
\$
28,898
)

- 114 114
折舊費用 - (
5,957
)
(
5,957
)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 (
117,362
)
(
117,362
)
110

12

31
日餘額
\$
-
(
\$
152,103
)
(
\$
152,103
)


日淨額
110
12
31
\$
109,938
\$
179,993
\$
289,931



日餘額
109
1
1
\$
130,168
\$
91,730
\$
221,898

- 529 529-

- (
593
)
(
593
)
109

12

31
日餘額
\$
130,168
\$
91,666
\$
221,834
累計折舊及減損


日餘額
109
1
1
\$
-
(
\$
26,742
)
(
\$
26,742
)

- 593 593
折舊費用 - (
2,749
)
(
2,749
)


日餘額
109
12
31
\$
-
(
\$
28,898
)
(
\$
28,898
)


日淨額
109
12
31
\$
130,168
\$
62,768
\$
192,936

投 資性 不 動產 係以 直 線基 礎 按 6 至 50 年 之 耐用 年 限 計提 折 舊。

合 併公 司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於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 公 允價 值分 別 為 440,725 仟元 及 322,019 仟 元,該公 允 價值 未 經獨 立 評價 人 員 評價 , 僅由 合 併公 司參 考 類似 不 動產 交易 價 格之 市 場證 據進 行 評價 。

投 資性 不 動產 出租 之 租賃 期 間 為 1~3 年。承 租 人於 租 賃期 間 結束 時不 具 有投 資 性不 動產 之 優惠 承 購權 。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合 併 公司 因 營業 租 賃合 約所 收 取之 保 證 金分 別 為 3,978 仟元及 3,932 仟 元。

以 營業 租 賃出 租投 資 性不 動 產未 來將 收 取之 租 賃給 付總 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
\$
13,462
\$
15,183


2
1,947 1,855


3
- 714
\$
15,409
\$
17,752

合 併 公 司 之 所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皆 係 自 有 權 益 。 設 定 作 為 借 款 擔 保 之投 資 性不 動 產 金 額, 請 參閱 附 註二 九。

十八 、 其他 資 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暫付款及代付款

\$
7,947
973
3,918
\$
12,838
\$
33,001
989
6,537
\$
40,527



存出保證金
預付設備款

\$
11,254
626
58
\$
11,938
\$
11,741
15,427
39
\$
27,207

十九 、 其他 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款 \$
3,397
\$
2,685
應付薪資及獎金 41,492 40,180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佣金 \$
3,210
\$
3,831
應付退休金、保險費及
勞務費等 35,939 38,511
\$
84,038
\$
85,207
其他負債
合約負債(註) \$
22,239
\$
18,068


1,714 4,928
代收款等 748 728
\$
24,701
\$
23,724


其他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
二十) \$
32,055
\$
30,744
存入保證金(附註十七) 3,978 3,932
\$
36,033
\$
34,676

註: 其 他負 債 項下 之合 約 負債 係 商品 銷售 預 收之 貨 款。

  • 二十 、 退職 後 福利 計 畫
  • (一 ) 確定 提 撥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及 牧 蟲 園 公 司 所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 資 6%提 撥 退休 金 至 勞工 保 險局 之 個人 專戶 。

(二 ) 確定 福 利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依 我 國 「 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府管理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 係根據服 務年 資 及核 准 退休 日前 6 個 月 平均 工 資計 算 。本 公 司按 員工 每 月薪 資總 額 2%提撥 退 休 金,交由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 監督 委 員會 以該 委 員會 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 年 度 終 了 前 ,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一 年 度內 預 估達 到退 休 條件 之 勞工 ,次 年 度 3 月底 前 將一 次 提撥 其差額。該專戶係 委 託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管 理 , 本 公 司 並 無 影 響投 資 管理 策 略之 權利 。

列 入合 併 資產 負債 表 之確 定 福利 計畫 金 額列 示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75,774
\$
84,49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43,719
)
(
53,748
)
提撥短絀 32,055 30,744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2,055
\$
30,744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 資 產) 變 動如 下: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109
1
1
\$ 88,411 (
\$
57,204 ) \$ 31,207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810 - 810
利息費用(收入) 663 ( 433 ) 230
認列於損益 1,473 ( 433 ) 1,040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1,880 ) ( 1,880
)
精算(利益)損失-人口
統計假設變動 229 - 229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2,016 - 2,016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 769 ) - ( 769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476 ( 1,880 ) ( 404
)
雇主提撥 - ( 1,099 ) ( 1,099
)
福利支付 ( 6,868 ) 6,868 -



109
12
31
\$ 84,492 (
\$
53,748 ) \$ 30,744



110
1
1
\$ 84,492 (
\$
53,748 ) \$ 30,744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653 - 653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422 ( 271 ) 151
再衡量數 1,075 ( 271 ) 804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695 ) ( 695
)
精算(利益)損失-人口
統計假設變動 1,996 - 1,996

(接 次 頁)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
\$
883 ) \$ - (
\$
883
)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1,128 - 1,128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241 ( 695 ) 1,546
雇主提撥 - ( 1,039 ) ( 1,039
)
福利支付 ( 12,034 ) 12,034 -



110
12
31
\$ 75,774 (
\$
43,719 ) \$ 32,055

確 定福 利 計畫 認列 於 損益 之 金額 依功 能 別彙 總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成本 \$ 756 \$ 781
推銷費用 134 167
管理費用 ( 116
)
62
研發費用 30 30
\$ 804 \$ 1,040

本 公司 因 「勞 動基 準 法」 之 退休 金制 度 暴露 於 下列 風險 :

    1. 投資風險: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 ,惟本公司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 金 額 係 以 不 低於 當 地銀 行 2 年 定期 存 款利 率 計算 而得 之 收益 。
    1.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 之影 響具 有 部分 抵 銷之 效果 。
    1.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 因 此計 畫 成員 薪資 之 增加 將 使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 值增 加。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 衡 量 日 之重 大 假設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0.63% 0.5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 2%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將使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增 加( 減 少 )之 金 額 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增加
0.25%
(
\$
1,762
)
(
\$
2,017
)
減少
0.25%
\$
1,823
\$
2,090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25%
\$
1,767
\$
2,023
減少
0.25%
(
\$
1,717
)
(
\$
1,963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 , 故上 述 敏感 度 分析 可能 無 法反 映 確定 福利 義 務現 值 實際 變動 情 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期
1
年內提撥金額
\$
1,038
\$
1,104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9.4年 9.6年
  • 二一 、 權 益
  • (一 ) 股 本
    • 普 通 股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320,000 320,000
額定股本 \$
3,200,000
\$
3,2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192,692 240,865
已發行股本 \$
1,926,917
\$
2,408,647

已 發行 之 普通 股每 股 面額 為 10 元,每股 享 有一 表 決 權及 收 取股 利之 權 利。

本公司 110 年 7 月 20 日 股東 會 通 過辦 理 現金 減 資退 還股 款,現 金減 資 金 額 481,730 仟 元,消除 股 份 48,173 仟 股,減 資比 率 約 20%, 減資 後 發行 股 份 為 192,692 仟 股 ,業 經 台灣 證 券交 易 所 於 110 年 8 月 24 日申 報 生效 , 並依 股 東會 授 權董 事長 訂 定 110 年 8 月 26 日為 減資 基 準日 。

(二 ) 資本 公 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
282,924
\$
355,183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
變動數(2) 159 159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資本
公積之變動數 - 4,035
\$
283,083
\$
359,377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
    1.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 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或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子公 司 資本 公 積之 調整 數 。

(三 ) 保留 盈 餘及 股 利政 策

本 公 司 配 合 環 境 及 產 業 的 特 性 及 長 期 財 務 規 劃 之 需 求 , 股 利 政 策衡量投資資金、財務結構及盈餘等情形,據以決定盈餘分配之數 額及 種 類。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依 法 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 法定 盈 餘 公 積 , 其 餘 再 依 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 盈餘,由 董 事 會擬 具盈 餘 分派 議 案,提請 股 東會 決 議分 派股 東 紅 利 。 股東 紅 利之 分 派,其 現金 紅 利不 低 於當 年度 發 放股 東 紅利 總 額 10%。

本 公司 於 110 年 7 月 20 日股 東 會 決議 通 過修 訂 章程,自該 修 訂 日 起 新 增 本 公 司 授 權 董 事 會 以 特 別 決 議 方 式 , 將 應 分 派 股 息 及 紅 利 、 資 本 公 積 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以 發 放 現 金 之 方 式 為 之, 並 報告 股 東會 , 自 110 年 度 起不 適用 送 請股 東 會決 議之 規 定。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派 政 策 , 參 閱 附 註 二 三 之 (八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 酬勞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 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 本 總 額 25%之 部分 除 得撥 充 股本 外, 尚 得以 現 金分 配。

本 公司 於 110 年 7 月 20 日及 109 年 6 月 29 日舉 行 股 東常 會 , 分別 決 議通 過 109 及 108 年度 盈 餘分 配案 如 下:

109年度 108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4,682
\$
6,794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11,237
)
(
\$
210,093
)

另 本公 司 股東 常會 於 110 年 7 月 20 日及 109 年 6 月 29 決 議以 資本 公 積發 放 現金 之金 額 分別 為 72,259 仟元及 72,258 仟 元。

有 關 110 年 度 之盈 餘 分配 案 ,尚 待本 公 司董 事 會 擬 議, 預 計於 111 年 6 月 27 日 召 開之 股 東常 會 決議 。

二二 、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電線電纜收入 \$
2,779,747
\$
2,802,428
租賃收入 20,296 15,991
其他營業收入 3,798 4,528
\$
2,803,841
\$
2,822,947

合約 餘 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應收款項(附註十) \$ \$ \$
339,246 317,030 540,289
合約資產-流動
電線電纜銷售 \$ \$ \$
267,778 240,070 155,721

二三 、 淨 利

淨 利係 包 含以 下項 目 :

(一 ) 利息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 \$
1,503
\$
2,732
押金設算息 22 26
\$
1,525
\$
2,758
(二
其他 收 入
)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32,901
\$
28,766

其 他 9,551 9,641

\$ 42,452 \$ 38,407

(三 )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10年度 109年度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損失)利益 (
\$
10,395
)
\$
23,067
淨外幣兌換利益 2,449 1,77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損失 (
86
)
(
8,674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4,448 -
其他支出 (
99
)
(
3,675
)
(
\$
3,683
)
\$
12,488

(四 ) 財務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
44
\$
-
租賃負債之利息 140 319
押金設算息 31 41
\$
215
\$
360

(五 ) 折舊 及 攤銷

110年度 109年度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9,676
\$
70,956
營業費用 2,878 4,996
\$
62,554
\$
75,952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
\$
17
(六
投資 性 不動 產 之直 接營 運 費用
)
110年度 109年度
產生租金收入 \$
7,167
\$
4,698

(七 ) 員工 福 利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
5,887
\$
5,861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二十) 804 1,040
6,691 6,901
其他員工福利 186,249 190,256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192,940
\$
197,157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43,137
\$
143,181
營業費用 49,803 53,976
\$
192,940
\$
197,157

(八 )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本 公司 依 章程 規定 當 年度 如 有獲 利,應提 撥 當年 度 獲 利 1%至 5% 為員 工 酬勞 及 不高 於當 年 度獲 利 2.5%為董 事 酬勞 , 前項 提撥 基 礎為 當年度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扣除 累積 損 虧後 , 再就 餘額 計 算之 。

110 年 度 估列 之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尚 待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 109 年度 估 列之 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 勞於 110 年 5 月 11 日 經 董事 會 決 議如 下 :

估列 比 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酬勞 2.94% 2.93%
董事酬勞 1.96% 1.17%

金 額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酬勞 \$ 9,000 \$ 9,000
董事酬勞 6,000 3,600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 估 計變 動 處理 , 於次 一年 度 調整 入 帳。

109 及 108 年 度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之 實際 配 發金 額 與 109 及 108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認 列金 額 並無 差異 。

有 關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資 訊 , 請 至 台 灣 證券 交 易所 「 公開 資訊 觀 測站 」 查詢 。

(九 ) 外幣 兌 換( 損 )益

110年度 109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5,031
\$
6,807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2,582
)
(
5,037
)
淨利益 \$
2,449
\$
1,770

二四 、 所 得 稅

(一 ) 認列 於 損益 之 所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之 主要 組 成項 目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48,480
\$
45,496
未分配盈餘加徵 7,623 -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0年度 109年度
以前年度之調整 \$
71
\$
-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1,849 6,687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58,023
\$
52,183

會 計所 得 與所 得稅 費 用之 調 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 \$
290,939
\$
294,163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 \$
58,188
\$
58,833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12 -
免稅所得 (
6,580
)
(
5,753
)
未分配盈餘加徵 7,623 -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291
)
(
897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年度之調整 71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58,023
\$
52,183

(二 ) 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之 所 得稅

110年度 109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
309
)
\$
8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利益)費用 (
\$
309
)
\$
81
(三
本期
所 得稅
負 債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33,319
\$
42,955

(四 )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及 負債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及 負 債之 變 動如 下:

110 年 度

認列於其他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投資損失 \$
3,941
\$
150
\$
-
\$
4,091
存貨跌價損失 16,100 (
4,023
)
- 12,077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7,680 (
47
)
309 7,942

415 (
8
)
- 407
\$
28,136
(
\$
3,928
)
\$
309
\$
24,517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評價利益 \$
2,553
(
\$
2,079
)
\$
-
\$
474


109
認列於其他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投資損失 \$
3,630
\$
311
\$
-
\$
3,941
存貨跌價損失 18,000 (
1,900
)
- 16,100
未實現評價損失 2,061 (
2,061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7,773 (
12
)
(
81
)
7,680

887 (
472
)
- 415
\$
32,351
(
\$
4,134
)
(
\$
81
)
\$
28,136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評價利益 \$ - \$ 2,553 \$ - \$ 2,553
--------- ---- --- ---- ------- ---- --- ---- -------

(五 ) 未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未使 用 虧損 扣 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投資損失 \$
323,134
\$
326,643
資產減損 26,357 29,299
\$
349,491
\$
355,942
虧損扣抵
年度到期
110
\$
-
\$
4,876
年度到期
111
4,512 4,512
年度到期
112
2,893 2,893
年度到期
113
7,905 7,905
年度到期
114
5,984 5,984
115
年度到期
2,007 2,007
年度到期
116
3,536 3,536
117
年度到期
1,965 1,965
年度到期
118
2,282 2,282
年度到期
119
1,877 1,877
年度到期
120
884 -
\$
33,845
\$
37,837

(六 ) 所得 稅 核定 情 形

本 公司 之 營利 事業 所 得稅 申 報, 截至 108 年 度以 前 之申 報 案件 業經 稅 捐稽 徵 機關 核定 。

牧 蟲園 公 司之 營利 事 業所 得 稅申 報, 截 至 109 年 度 以前 之 申報 案件 業 經稅 捐 稽徵 機關 核 定。

二五 、 每股 盈 餘

用 以計 算 每股 盈餘 之 盈餘 及 普通 股加 權 平均 股 數如 下:

本年 度 淨利

110年度 109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稀釋每股盈餘
之淨利 \$
232,916
\$
241,980

股 數 單位 : 仟股

110年度 109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223,971 240,86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789 849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224,760 241,714

若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 度 決 議 員 工 酬 勞 發 放 股 數 前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 亦 繼 續 考 量 該 等 潛 在普 通 股之 稀 釋作 用。

二六 、 資本 風 險管 理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係 考 量 產 業 特 性 及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 訂 定 營運 計 畫,以 支應 未 來 12 個 月所 需 之 營運 資 產、資 本支 出、研 究發 展 費用及股利支出等,保障公司之持續經營,並維持資本優化,提升長 遠股 東 價值 。

二七 、 金融 工 具

(一 ) 公允 價 值之 資 訊- 非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工具

合併公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之 帳 面金 額 ,趨 近其 公 允價 值 。

(二 ) 公允 價 值之 資 訊- 以重 複 性基 礎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工具

1. 公允 價 值層 級

110 年 12 月 31 日

1 2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黃金存摺 \$ 157,113 \$ - \$ - \$ 157,11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
證券
-權益投資 769,046 - - 769,046
國內未上市(櫃)
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 - 224,050 224,050
特 別 股 - - 6,337 6,337

\$ 926,159 \$ - \$ 230,387 \$ 1,156,546

109 年 12 月 31 日

1 2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黃金存摺 \$ 167,508 \$ - \$ - \$ 167,50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
證券
-權益投資 876,443 - - 876,443
國內未上市(櫃)
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 - 231,660 231,660
特 別 股 - - 9,175 9,175

\$ 1,043,951 \$ - \$ 240,835 \$ 1,284,786

110 及 109 年 度 無 第 1 級與 第 2 級公 允價 值 衡量 間 移轉 之情 形。

  1. 金融 工 具以 第 3 級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調 節

110 年 度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期初餘額 \$ 240,835
( 1,627
)
減資退回股款 ( 5,504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3,317
)
期末餘額 \$ 230,38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109 年 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期初餘額 \$ 201,381
( 4,694
)
減資退回股款 ( 9,253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53,401
期末餘額 \$ 240,835
3.

3
級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評 價技 術 及輸 入值
------------------------------------------- --

國 內 未 上 市 ( 櫃 ) 權 益 投 資 採 用 市 場 法 估 計 。 合 併 公 司 採 用市場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 時用 以 作為 估 計及 假設 之 資訊 一 致。

(三 ) 金融 工 具之 種 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 \$
157,113
\$
167,50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註
1)
566,366 1,052,596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999,433
\$
1,117,278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2)
239,641 311,979
  • 註 1: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債務工具投資、應收票據、應 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 產 。
  • 註 2: 餘額係包含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建造合約款、其他應 付款 及 存入 保 證金 等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負 債 。
  • (四 ) 財務 風 險管 理 目的 與政 策

合 併 公 司 為 降 低 與 營 運 活 動 相 關 之 財 務 風 險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之重要財 務活動係經董事會及內控制度覆核並恪遵 職 務 , 權 責 劃 分 之 財 務 操 作程 序 。

  1. 市場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合 併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1)) 以 及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述 (2))。

(1) 匯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 ( 包 含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已 沖 銷 之非 功 能性 貨 幣計 價之 貨 幣性 項 目), 參閱 附 註三 三 。

敏感 度 分析

合 併公 司 主要 受到 美 元及 日 幣匯 率波 動 之影 響 。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2%時 , 合 併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2%係 為集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 之評估。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 值 2%時,將 使稅 前 淨利 / 損或 權 益增 加 /減少之 金 額;當 新台 幣 相對 於 各相 關外 幣 升 值 2%時,其對 稅 前淨 利 /損 或 權益 之 影響 將 為同 金額 之 負數 。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 348 (
\$
457
)
\$ 130 \$ 152

主 要 源 自 於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行 現 金流 量 避險 之應 收 、應 付 款項 。

合 併公 司 於 110 及 109 年 度兩 期 對匯 率 之敏 感 度, 尚 無重 大 差異 。

(2) 利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負 債 帳面 金 額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34,800
\$
487,200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169,228 232,731

敏感 度 分析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0.25%,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利 率 之合 理 可能 變動 範 圍之 評 估 。

若 利 率 增 加 / 減 少 0.25%,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情 況 下, 合 併公 司 110 及 109 年度 之稅 前 淨利 將 分別 增 加/ 減 少 423 仟元 及 582 仟元 , 主因 為合 併 公司 之 變動 利 率銀 行 存款 。

合 併公 司 於 110 及 109 年 度兩 期 對利 率 之敏 感 度, 尚 無重 大 差異 。

(3) 其他 價 格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因 權 益 證 券 及 其 他 投 資 而 產 生 價 格 暴 險 , 合 併公 司 管理 階 層藉 由持 有 不同 風 險投 資組 合 以管 理 風險 。 敏感 度 分析

下 列敏 感 度分 析係 依 資產 負 債表 日之 價 格暴 險 進行 。

若 權益 價 格上 漲/ 下跌 1%,110 及 109 年度 稅 前損 益 將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上升/ 下跌 而 分別 增 加/ 減少 1,571 仟元 及 1,675 仟元。110 及 109 年度稅前其他綜合損益將因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上 升 / 下 跌 而 分 別 增 加 / 減 少 7,690 仟元 及 8,764 仟元 。

合 併 公 司 對 權 益 證 券 及 其 他 投 資 之 敏 感 度 相 較 於 前 一 年度 並 無重 大 變動 。

  1. 信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集 團 財 務 損 失 之風險。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主 要 係來 自 於:

  • (1)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所 認列 之 金融 資 產帳 面金 額 。
  • (2) 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而可能需支付之最大金額,不考量 發生 可 能性 。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往 來 之 客 戶 包 括 公 家 機 關 及 履 約 信 用 良 好 之 公司。個別客戶信用評估係依據該客戶之財務狀況、歷史往來 經驗及產業經濟環境等綜合因素,評估客戶信用品質,據此訂 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並於必要時要求給予足額擔 保或預付貨款,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之財務損失風險,故無重 大之 信 用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評 估 個 別 客 戶 應 收 款 項 減 損 評 估 及 說 明 請 參 閱 附 註十 。

  1. 流動 性 風險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 監督 銀 行融 資 額度 使用 狀 況並 確 保借 款合 約 條款 之 遵循 。

銀 行 借 款 對 合 併 公 司 而 言 係 為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合併 公 司未 動 用之 短 期銀 行融 資 額度 分 別 為 1,072,995 仟元 及 1,143,507 仟元。

二八 、 關係 人 交易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係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 間 之 交 易 、 帳 戶 餘 額 、 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 , 故 未 揭 露 於 本 附 註 。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人 間 之交 易 如下 :

(一 ) 關係 人 名稱 及 其關 係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洋華光電)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為該公司之
法人董事)
台灣適而優股份有限公司(適而優) 其他關係人(實質關係人)
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邦凱)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二 ) 營業 收 入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110年度 109年度
銷貨收入 其他關係人 \$
2,508
\$
294
租賃收入 其他關係人
洋華光電


\$
13,467
\$
10,081
2,603
\$
16,070
1,719
\$
11,800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 係 屬 產 銷 分 工 性 質 之 方 式 , 故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銷 貨價 格 係屬 雙 方議 定。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銷 貨 之 收 款 條 件 , 與 非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差異 。

關 係人 之 租賃 係房 屋 ,與 關 係人 間之 租 金金 額 係屬 雙方 議 定。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租 賃 之 收 款 條 件 , 與 非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差異 。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合併 公司 因 出租 房 屋予 關係 人,而收 受之 存 入保 證 金如 下: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存入保證金 其他關係人
洋華光電 \$
3,000
\$
3,000


450 450
\$
3,450
\$
3,450

(三 ) 進 貨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 \$
90,014
\$
131,933

關 係 人之進貨 ,係屬產銷分工性質之方式,故與關係人間之進 貨價 格 係屬 雙 方議 定。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進 貨 之 付 款 條 件 , 與 非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差異 。

(四 )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 \$
130
\$
-

流 通在 外 之應 收關 係 人款 項 未收 取保 證。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應 收關 係 人款 項 並未 提列 備 抵損 失 。

(五 ) 應付 關 係人 款 項

帳列項目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洋華光電 \$ 15,476 \$ -

流 通在 外 之應 付關 係 人款 項 餘額 係未 提 供擔 保 。

(六 )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董 事及 其 他主 要管 理 階層 之 薪酬 總額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2,637
\$
23,579

董事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市 場 趨勢 決 定。

二九 、 質抵 押 之資 產

合 併公 司 已提 供擔 保 或質 抵 押之 主要 資 產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受限制資產-活期存款 \$
9,408
\$
-
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0,967 170,737


512,785 589,740
帳列投資性不動產

31,462 51,692


153,066 33,157
\$
897,688
\$
845,326

三十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除 已 於 其 他 附 註 所 述 者 外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有 下 列 重 大 承諾 事 項及 或 有事 項:

(一 ) 合併公司因購置進口原物料及機器、配件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金 額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3,486
\$
3,423
\$
124,650
\$
36,600

(二 ) 合併 公 司因 購 置不 動產 、 廠房 及 設備 ,未 認 列之 合 約承 諾 如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8,623
\$
54,123

(三 ) 合併公司因承攬工程而與下包廠商簽訂工程施工合約,未認列之合 約承 諾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132,145
\$
190,624

(四 ) 合併公司依關稅相關法規,為進口貨物先放後稅需要,由銀行出具 保證 函 予海 關 之關 稅背 書 保證 金 額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8,000
\$
5,000

三一 、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 無。

  • 三二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無。
  • 三三 、 具重 大 影響 之 外幣 資產 及 負債 資 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合 併 公 司 各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 債如 下:

110 年 12 月 31 日

貨幣性項目
\$ 1,624 27.63 \$ 44,879
55,378 0.24 13,208
\$ 58,087
貨幣性項目
990 27.73 \$ 27,455
27,600 0.24 6,693
\$ 34,148

109 年 12 月 31 日

貨幣性項目
\$ 792 28.43 \$ 22,521
64,846 0.27 17,787
\$ 40,308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155 3.67 \$ 570
貨幣性項目
1,590 28.53 \$ 45,349
36,650 0.28 10,200
\$ 55,549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承 擔 美 元 及 日 幣 之 外 幣 匯 率 風 險 。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持 有外幣個體之功能性貨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功能性貨 幣換算至表達貨幣之匯率。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實 現 )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功能性貨幣 (
)
(
)
新 台 幣 1 (新台幣:新台幣) \$ 2,449 1 (新台幣:新台幣) \$ 1,770

三四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 ) 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 資金 貸 與他 人 :無 。
    1. 為他 人 背書 保 證 : 無。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 部 分):附 表 一 。
    1. 累積 買 進或 賣 出同 一有 價 證券 之 金額 達新 臺幣 3 億元 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無 。
    1. 取得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臺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1. 處分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臺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1. 與關 係 人進 、 銷貨 之金 額 達新 臺 幣 1 億元 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1.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臺 幣 1 億 元 或實 收資 本 額 20%以上 :無 。
    1. 從事 衍 生工 具 交易 :無 。
    1.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 金 額: 交 易金 額不 重 大, 不 個別 列示 。
  • (二 )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 資 訊

被 投資 公 司資 訊: 附 表二 。

  • (三 ) 大陸 投 資資 訊 :
    1. 大陸 被 投資 公 司名 稱、主要 營 業項 目、實收 資 本 額、投 資 方 式 、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 回 投資 損 益及 赴大 陸 地區 投 資限 額 :無。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 事 項, 及 其價 格、 付 款條 件 、未 實現 損 益 :無。
  • (1) 進貨 金 額及 百 分比 與相 關 應付 款 項之 期末 餘 額及 百 分比 。
  • (2) 銷貨 金 額及 百 分比 與相 關 應收 款 項之 期末 餘 額及 百 分比 。
  • (3) 財產 交 易金 額 及其 所產 生 之損 益 數額 。
  • (4) 票據 背 書保 證 或提 供擔 保 品之 期 末餘 額及 其 目的 。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 提 供或 收 受等 。
  • (四 ) 主要 股 東資 訊 :股 權比 例 達 5%以 上 之 股東 名 稱、 持 股數 額及 比 例: 附表 三 。
  • 三五 、 部門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量 部 門 績 效 之 資訊 , 著重 於 提供 之產 品 種類 。

(一 ) 部門 收 入與 營 運結 果

合 併公 司 之收 入與 營 運結 果 依應 報導 部 門分 析 如下 :

110 年 度

電線電纜部門
部門收入 \$
2,779,747
\$ 24,094 \$ 2,803,841
部門損益 240,654 10,206 \$ 250,860
利息收入 1,525
什項收入及支出 38,769
財務成本 ( 215
)
稅前淨利 \$ 290,939
電線電纜部門
部門收入 \$
2,802,428
\$ 20,519 \$ 2,822,947
部門損益 233,708 6,934 \$ 240,642
利息收入 2,758
什項收入及支出 50,895
財務成本 ( 360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損益份額 228
稅前淨利 \$ 294,163

以 上報 導 之收 入係 與 外部 客 戶交 易所 產 生。

部 門 ( 損 ) 益 係 指 各 個 部 門 所 賺 取 之 利 潤 , 不 包 含 應 分 攤 之 總 部管理成本、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利息收入、股利收 入、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益、處分 投 資 損 益 、 外 幣 兌 換 淨 損 益、財務成本、其他收支以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 要營 運 決策 者 ,用 以分 配 資源 予 部門 及評 量 其績 效 。

(二 ) 部門 總 資產 與 負債

合 併 公 司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衡 量 金 額 未 提 供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 故 資 產 與負 債 之衡 量 金額 為零 。

(三 ) 其他 部 門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電線電纜部門 \$ 55,430 \$ 71,616

(四 ) 主要 產 品及 勞 務之 收入

合 併公 司 主要 產品 及 勞務 之 收入 分析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電線電纜部門 \$
2,779,747
\$
2,802,428

(五 ) 地區 別 資訊

合 併公 司 主要 於國 內 、歐 洲 、美 洲及 亞 洲地 區 營運 。

母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收 入 依 營 業 地 點 區 分 之 資 訊 列示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 2,706,837 \$ 2,645,089
32,842 31,079
26,302 44,306
37,860 102,473
\$ 2,803,841 \$ 2,822,947

(六 ) 主要 客 戶資 訊

來 自單 一 客戶 之收 入 達合 併 公司 收入 總 額 之 10%以 上者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所佔比例 所佔比例


A
\$ 1,004,018 36% \$ 1,517,943 54%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註 )
1
關係(註 )
2


(註
3)
持股比例% (註
4)
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3,195 \$ 81,323 0.02 \$ 81,323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投資-流動
居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3 7,033 0.29 7,033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0 5,333 0.00 5,333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20,415 587,947 13.49 587,947
法人董事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投資-非流動
東博資本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3 6,337 1.78 6,337
嵩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3,652 130,086 5.60 130,086
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1,797 50,782 11.46 50,782
富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47 87,410 3.33 87,410
華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43 30,333 3.32 30,333
雅士晶業股份有限公司 275 12,549 5.50 12,549
台灣海底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0 300 6.67 300
\$ 999,433

註 1: 本 表 所 稱 有 價 證 券 , 係 指 屬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範 圍 內 之 股 票 、 債 券 、 受 益 憑 證 及 上 述 項 目 所 衍 生 之 有 價 證 券 。

註 2: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非 屬 關 係 人 者 , 該 欄 免 填 。

註 3: 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備抵損失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攤銷後成本 ( 已 扣 除 備 抵 損 失 ) 之 帳 面 餘 額 。

註 4: 所 列 有 價 證 券 有 因 提 供 擔 保 、 質 押 借 款 或 其 他 依 約 定 而 受 限 制 使 用 者 ,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提 供 擔 保 或 質 借 股 數 、 擔 保 或 質 借 金 額 及 限 制 使 用 情 形 。 註 5: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資 訊 , 請 參 閱 附 表 二 。

合 機 電 線 電 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外 幣 仟 元 / 仟 股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註
1、2)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比率% 帳面金額 (註
2)
(註
2、3)


合機貝里斯投資有限 貝里斯市 投資業務 \$
346,448
\$
346,448
9,971 100.00 \$
5,641
\$
4,255
\$
4,255


公司 (
USD
10,237
)
(
USD
10,237
)
(
HKD
1,000
)
(
HKD
1,000
)
牧蟲園農場股份有限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南路 農作物栽培批發 87,250 87,250 13,000 100.00 49,042 (
1,491
)
(
1,491
)


公司



1
36
10
3
合機貝里斯 MIDORI MARK 香港新界葵芳興芳路
223
各種面板之買賣 USD
-
USD
539
- - - - -
4
投資有限 (H.K.) LIMITED 號新都會廣場第

2
公司
2911

註 1: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如 設 有 國 外 控 股 公 司 且 依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以 個 體 報 表 為 主 要 財 務 報 表 者 , 有 關 國 外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之 揭 露 , 得 僅 揭 露 至 該 控 股 公 司 之 相 關 資 訊 。

註 2: 非 屬 註 1 所 述 情 形 者 , 依 下 列 規 定 填 寫 :

  • (1)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及 「 期 末 持 股 情 形 」 等 欄 , 應 依 本 ( 公 開 發 行 ) 公 司 轉 投 資 情 形 及 每 一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再 轉 投 資 情 形 依 序 填 寫 ,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各 被 投 資 公 司 與 本 ( 公 開 發 行 ) 公 司 之 關 係 ( 如 係 屬 子 公 司 或 孫 公 司 )。
  • (2) 「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 乙 欄 , 應 填 寫 各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本 期 損 益 金 額 。
  • (3) 「 本 期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乙 欄 , 僅 須 填 寫 本 (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認 列 直 接 轉 投 資 之 各 子 公 司 及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各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損 益 金 額 , 餘 得 免 填 。 於 填 寫 「 認 列 直 接 轉 投 資 之 各 子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金 額 」 時 , 應 確 認 各 子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金 額 業 已 包 含 其 再 轉 投 資 依 規 定 應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

註 3: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 無 。

註 4: 合 併 公 司 對 MIDORI MARK (H .K.) LIMITED 持 股 比 率 21.83%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於 110 年 2 月 處 分 前 述 全 部 股 權 , 參 閱 附 註 十 四 。

合機 電 線電 纜 股份 有限 公 司

主要 股 東資 訊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三

( )
嵩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62,045,531 32.19%

註: 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當季季底最後一個 營 業 日 , 計 算 股 東 持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 5%以上資料。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 交付 股 數, 可 能因 編製 計 算基 礎 不同 或有 差 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