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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AGM Information 2022

Jul 4, 2022

51886_rns_2022-07-04_2c8bc13e-3a20-4064-bf24-540c4a11cc14.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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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民國111 年6 月27 日(星期一)上午9 時整

地點:本公司觀音二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經建五路三十二號)

  • 出席:出席股東及委託代理人代表股數總計109,282,718 股(含以電子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 12,226,543 股),佔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之56.71%(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92,691,747 股)

出席董事:楊碧綺董事長、李新政董事、翁榮隨獨立董事 共計3 人(已達全體9 席董事之 1/3(含)以上)

缺席董事:楊愷悌董事、賴義森董事、余素緣董事、邦凱工業(股)公司代表人 黃元宏、沈文 成獨立董事、陳仕振獨立董事 共計6 人

列席: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文源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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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董事長 楊碧綺 紀錄:林嘉琪

  •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份已逾發行股份總數之二分之一,依法宣布開會。

  •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詳附件)

  •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報告。(詳附件)

  • (三)本公司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四)本公司一一○年度董事酬金報告。(詳附件)

  • (五)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分派現金股利情形。

  • (六)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並變更名稱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詳附件)

四、承認事項:

  •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 議通過,其中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

  • 2.上述營業報告書併同財務報告已送請審計委員會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

  • 3.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詳附件;財務報表附註請參閱 年報)。

-1-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09,282,718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108,471,120 權
(含電子投票11,414,953權)
99.25%
反對權數94,132 權
(含電子投票94,132權)
0.09%
棄權權數717,466 權
(含電子投票717,458權)
0.66%
廢票0權 0%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提請 承認。

  • 說 明: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 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盈餘分配表請詳附件。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09,282,718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108,438,520 權
(含電子投票11,382,353權)
99.22%
反對權數126,732 權
(含電子投票126,732權)
0.12%
棄權權數717,466 權
(含電子投票717,458權)
0.66%
廢票0權 0%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110.12.29「公司法」172 條之2 之規定及業務實際需要,爰將「公司章 程」部份條文予以修訂,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09,282,718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108,471,640 權
(含電子投票11,415,473權)
99.25%

-2-

反對權數93,332 權
(含電子投票93,332權)
0.09%
棄權權數717,746 權
(含電子投票717,738權)
0.66%
廢票0權 0%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111.01.28 法規修法及業務實際需要,爰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 部份條文予以修訂,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09,282,718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108,470,040 權
(含電子投票11,413,873權)
99.25%
反對權數93,612 權
(含電子投票93,612權)
0.09%
棄權權數719,066 權
(含電子投票719,058權)
0.66%
廢票0權 0%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六、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全面改選董事,謹提請改選。

  • 說 明:1.本屆董事、獨立董事任期均將屆滿,擬於本次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 2.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選董事7-11 人,本次將改選董事9 人(含獨立董事三 人),任期均為三年(任期自111 年6 月27 日股東常會改選後起至114 年6 月26 日止) ,原董事(含獨立董事)解任。

  • 3.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係依照公司章程第十四條,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

  • 4.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提名並於111年5月12日董事會審查通過, 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學、經歷等相關資料如下所列:

候選人
姓名
主要學(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董事
楊碧綺
嵩益實業(股)
公司代表人
彰化高商國貿科
大河隆機電(股)公司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董事長
8,656股
法人:62,045,531股

-3-

董事 楊愷悌 中原大學化工系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總經理、董事長
嵩益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董事
1,575,520股
董事 賴義森 中原大學化工系
嵩益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董事
1,600,529股
董事 余素緣 北市商綜商科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副總經理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董事
609,399股
董事 李新政 健行工專電機科
大河隆機電(股)公司總經理、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廠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台灣適而優(股)公
司董事及總經理、
洋華光電(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及
機電事業群總經理、
牧蟲園農場(股)公
司董事長
1,063股
董事 邦凱工業(股)
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2,329,998股
獨立
董事
翁榮隨 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經濟系學士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商業EMBA、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兼任董事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獨董+薪酬委員
+審計委員、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董+薪酬委員+審
計委員、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董+薪酬委員+審
計委員
0股
獨立
董事
沈文成 台灣大學碩士在職專班
財務金融組
台証綜合證券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
台新投信總經理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獨董+薪酬委員
+審計委員
0股
獨立
董事
陳仕振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
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
審查委員會委員
合機電線電纜(股)
公司獨董+薪酬委員
+審計委員、
冠輿法律事務所律師、
國家光電股份有限
公司監察人、
強茂(股)公司:獨董
+薪委+審計委員、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產學合作中心法律
顧問、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校
園消保委員會委員
0股

-4-

選舉結果:

職稱 戶號 /
身份證字號
戶名 當選權數







董事 8 嵩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碧綺
130,410,613
(含電子投票11,373,538權)
董事 1 楊愷悌 114,270,416
(含電子投票11,158,013權)
董事 4 賴義森 113,243,272
(含電子投票11,119,546權)
董事 9 余素緣 107,177,309
(含電子投票11,158,598權)
董事 8635 李新政 104,907,063
(含電子投票11,157,090權)
董事 32867 邦凱工業(股)公司 102,910,529
(含電子投票11,344,334權)
獨立董事
62446
翁榮隨 100,677,791
(含電子投票11,158,763權)
獨立董事
62448
沈文成 100,452,856
(含電子投票11,159,215權)
獨立董事
65220
陳仕振 100,263,349
(含電子投票11,178,598權)

七、討論事項-2:

  •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1.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規定辦理。

  • 2.擬提請股東常會許可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選任後,若有需解除競業禁止 之限制。

  • 3.就本公司董事候選人,擬提請解除競業禁止限制之詳細資料如下表:

當選別 姓名 兼任公司 擔任職務
董事 嵩益實業(股)公司 台灣軟電(股)公司
洋華光電(股)公司
雅士晶業(股)公司
建碩實業(股)公司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楊碧綺
嵩益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
合機(貝里斯)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 楊愷悌 裕盛資產開發(股)公司 監察人

-5-

董事 賴義森 嵩益實業(股)公司
丰耕開發(股)公司
章苗開發(股)公司
邦凱工業(股)公司
董事
監察人
監察人
董事
董事 余素緣 桓億開發(股)公司 董事
董事 李新政 台灣適而優(股)公司
洋華光電(股)公司
牧蟲園農場(股)公司
董事、總經理
董事及機電事業群
總經理
董事長
董事 邦凱工業(股)公司 嵩益實業(股)公司
建碩實業(股)公司
監察人
董事
獨立董事 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韶瑞開發(股)公司
台灣銘板(股)公司
新光鋼鐵(股)公司
董事長
董事長
獨董、薪酬委員、
審計委員
獨董、薪酬委員、
審計委員
獨立董事 沈文成
獨立董事 陳仕振 國家光電(股)公司
冠輿法律事務所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產學合作中心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校園消保委員會
強茂(股)公司
監察人
律師
法律顧問

委員
獨董、薪委、審計
委員

4.謹提請 討論。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09,282,718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108,382,146 權
(含電子投票11,325,979權)
99.17%
反對權數94,898 權
(含電子投票94,898權)
0.09%
棄權權數805,674 權
(含電子投票805,666權)
0.74%
廢票0權 0%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無。

(股東戶號 62640/62838 提問公司營運狀況及年報資訊相關發言內容暨公司之答覆略,本次 股東常會紀錄僅載明會議進行之要旨,詳盡內容仍以會議影音紀錄為準。)

九、散會:111 年6 月27 日上午11 點01 分。

-6-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本公司一一○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2,803,841 仟元,較去年同期減少 0.68%,毛利率12.31%,較去年同期成長1.23%,本年度營業淨利250,860 仟元, 營業外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1,525 仟元、股利收入32,901 仟元、黃金評價損失 10,395 仟元,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4,448 仟元,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232,916 仟元。

一一○年度產品別之營業比重:塑膠電線電纜14.19%、通信電纜8.48%、交 連PE 電力電纜48.79%、裸鋁線2.77%、光纖3.44%、勞務、工程收入2.60%、 其他19.73%。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10 年度
(IFRS)-個體
109 年度
(IFRS)-個體
比較增減% 110 年度
(IFRS)-合併
109 年度
(IFRS)-合併
比較增減%
營業收入 2,800,179
2,818,659

(0.66%)
2,803,841
2,822,947
(0.68%)
營業成本 2,453,015
2,474,138
(0.85%) 2,458,739
2,482,042
(0.94%)
營業毛利 347,164
344,521

0.77%

345,102

340,905

1.23%
營業費用 93,205
99,233
(6.07%) 94,242
100,263
(6.01%)
營業淨利 253,959
245,288
3.54%
250,860

240,642
4.2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36,980

48,875
(24.34%) 40,079
53,521
(25.12%)
稅前淨利 290,939
294,163
( 1.10%)
290,939

294,163
( 1.10%)

一一○年度營業外收支淨額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股利收入及未實現的 黃金評價利益增加,且本年度無處分關聯企業損失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損失。

(二)預算執行情形

一一○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預算達成情形。

(三)獲利能力分析




比率(%)
資產報酬率(%) 4.85%
權益報酬率(%) 5.26%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15.10%
純益率(%) 8.31%
每股盈餘(元) 1.04

-7-

本公司將秉持持續提升生產品質、積極開發更完整之產品組合及取得各國 產品認證開拓新市場,並加強經營管理降低成本與經營風險,以穩健經營的專 業電線電纜製造廠之基礎邁向國際,期在未來能創新佳績,回饋各位股東。

謹在此向諸位股東女士、先生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敬請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

謹祝各位

心想事成 身體健康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8-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年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個體及合併)及盈餘分配議案, 其中財務報告(個體及合併)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龔則立會計師及莊文源會計 師查核竣事並提出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個體及合併)及盈餘分配議案 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完峻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 百一十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書敬請鑒察。

此致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 picture [81 x 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7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一 年 五 月 十 二 日

-9-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或母
公司
酬金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或母
公司
酬金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或母
公司
酬金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或母
公司
酬金


A、B、C、D、E、F 及G 等七項總額及
占稅後純益之比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13,216
(5.67%)
3,336
(1.43%)



13,216
(5.67%)
3,336
(1.43%)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員工酬勞(G)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股票
金額
0 0
現金
金額
1,500 0
本公司 股票
金額
0 0
現金
金額
1,500 0
退職退休金(F)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184 0



184
0
薪資、獎金及特支
費等(E)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4,932
0


4,932 0
A、B、 C 及D 等四
項總額及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6,600
(2.83%)

3,336
(1.43%)


6,600
(2.83%)
3,336
(1.43%)
董事酬金 業務執行費用
(D)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0


0 0
董事酬勞(C)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4,500 1,500


4,500 1,500
退職退休金
(B)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0 0


0 0
報酬(A)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2,100 1,836
本公
2,100 1,836
姓 名 嵩益實業
(股)公司
代表人:
楊碧綺
楊愷悌 賴義森 余素綠 李新政 邦凱工業
(股)公司
代表人:
黃元宏
翁榮隨 沈文成 陳仕振

董事 獨立
董事

-10-

董事姓名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黃元宏 楊愷悌、賴義森、余素緣、
翁榮隨、沈文成、陳仕振
楊碧綺 李新政 9 席
本公司 黃元宏 楊愷悌、賴義森、余素緣、
翁榮隨、沈文成、陳仕振
楊碧綺 李新政 9 席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楊愷悌、賴義森、余素緣、
李新政、黃元宏、
翁榮隨、沈文成、陳仕振 楊碧綺 9 席
本公司 楊愷悌、賴義森、余素緣、
李新政、黃元宏、
翁榮隨、沈文成、陳仕振 楊碧綺
9 席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低於1,000,000 元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100,000,000 元以上 總計

-11-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名稱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配合法規修法,
爰修正「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
則」名稱為「永
續發展實務守
則」。
第三條 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應
注意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在追
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
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
素,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與營
運。
(以下略)
本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應
本於尊重社會倫理與注意其他
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在追求永
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
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
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與營運。
(以下略)
配合法規修法。
第四條 本公司對於永續發展之實
踐,宜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三、維護社會公益。
四、加強企業永續發展資訊揭
露。
本公司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實
踐,宜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三、維護社會公益。
四、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
露。
配合法規修法。
第五條 本公司應遵守法令及章程
之規定,暨其與證券交易所簽
訂之契約及相關規範,並宜考
量國內外永續議題之發展趨
勢、公司本身及其集團企業整
體營運活動,訂定永續發展政
策、制度或有關管理系統,經
董事會通過。
本公司應遵守法令及章程
之規定,暨其與證券交易所簽
訂之契約及相關規範,並宜考
量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
趨勢、公司本身及其集團企業
整體營運活動,訂定企業社會
責任政策、制度或有關管理系
統,經董事會通過。
配合法規修法。
第六條
(原第九條)
本公司宜遵循上市上櫃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及上市上櫃公
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
例,建置有效之公司治理架構
及相關道德標準及事項,以健
全公司治理。
本公司宜遵循上市上櫃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上市上櫃公
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
例,建置有效之公司治理架構
及相關道德標準及事項,以健
全公司治理。
配合法規修法。
第七條
(原第六條)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盡善良
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督促企
業實踐永續發展,並隨時檢討
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盡善良
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督促企
業實踐社會責任,並隨時檢討
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
配合法規修法。

-12-

條次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之董事會宜由下列
各方面推動永續發展目標:
一、將永續發展納入公司
之營運活動與發展
方向。
二、提出永續發展使命或
願景、價值,制定企
業社會責任政策聲
明。
三、確保永續發展相關資
訊揭露。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之董事會宜由下列
各方面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一、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
公司之營運活動與發
展方向。
二、提出企業社會責任使
命或願景、價值,制
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聲明。
三、確保企業社會責任相
關資訊揭露。
第八條
(原第七條)
本公司為健全永續發展之
管理,宜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
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
展之專(兼)職單位,負責永
續發展政策或制度之提出及執
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為健全企業社會責
任之管理,宜設置推動企業社
會責任之專(兼)職單位,負
責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之
提出及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
報告。
配合法規修法。
第九條
(原第八條)
本公司應本於尊重利害關
係人權益,辨識公司之利害關
係人,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
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
式,瞭解其合理期望及需求,
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
之重要永續發展議題。
本公司應本於尊重利害關
係人權益,辨識公司之利害關
係人並透過適當溝通方式及利
害關係人之參與,瞭解其合理
期望及需求,並妥適回應利害
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
責任議題。
配合法規修法。
原第十條
(本條刪除)
本公司從事營運活動應遵
循相關法規,並落實下列事
項,以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一、避免從事違反不公平
競爭之行為。
二、確實履行納稅義務。
三、反賄賂貪瀆,並建立
適當管理制度。
四、企業捐獻符合內部作
業程序。
配合法規,本條
刪除,並調整下
面條次排序。
原第十一條
(本條刪除)
本公司宜定期舉辦董事、
監察人與員工之企業倫理教育
訓練及宣導前條事項,並將其
與員工績效考核系統結合,設
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
度。
配合法規,本條
刪除,並調整下
面條次排序。
度。
第十一條 本公司宜致力於提升 能源 本公司宜致力於提升 各項 配合法規修法。

-13-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原第十三條) 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
擊低之再生物料,使地球資源
能永續利用。
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
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
地球資源能永續利用。
第十六條
(原第十八條)
本公司宜評估氣候變遷對
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
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公司宜採用國內外通用之
標準或指引,執行企業溫室氣
體盤查並予以揭露,其範疇宜
包括:
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溫室氣體排放源為
公司所擁有或控制。
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輸入電力、熱或蒸汽
等能源利用所產生
者。
三、其他間接排放:公司
活動產生之排放,非
屬能源間接排放,而
係來自於其他公司
所擁有或控制之排
放源。
公司宜統計溫室氣體排放
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
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
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
理之政策,及將碳權之取得納
入公司減碳策略規畫中,且據
以推動,以降低公司營運活動
對氣候變遷之衝擊。

本公司宜評估氣候變遷對
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
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
因應措施。
公司宜採用國內外通用之
標準或指引,執行企業溫室氣
體盤查並予以揭露,其範疇宜
包括:
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溫室氣體排放源為公
司所擁有或控制。
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外購電力、熱或蒸汽
等能源利用所產生
者。
公司宜統計溫室氣體排放
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
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
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
理之政策,及將碳權之取得納
入公司減碳策略規畫中,且據
以推動,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
然環境之衝擊。
配合法規修法。
第二十七條
(原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規及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資訊公
開,並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
可靠性之永續發展相關資訊,
以提升資訊透明度。
本公司揭露永續發展之相
關資訊如下:
一、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
永續發展之治理機
制、策略、政策及管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規及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資訊公
開,並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
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
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
本公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
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
企業社會責任之治
理機制、策略、政策
配合法規修法。

-14-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理方針。
二、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發展永續環境及維
護社會公益等因素
對公司營運與財務
狀況所產生之風險
與影響。
三、公司為永續發展所擬
定之推動目標措施
及實施績效。
四、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
關注之議題。
五、其他永續發展相關資
訊。
及管理方針。
二、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發展永續環境及維護
社會公益等因素對公
司營運與財務狀況所
產生之風險與影響。
三、公司為企業社會責任
所擬定之履行目標及
措施。
四、企業社會責任之實施
績效。
五、其他企業社會責任相
關資訊。
第二十八條
(原第三十條)
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規定
時程編製永續報告書,揭露推
動永續發展情形,其內容宜包
括如下:
一、 實施永續發展之制度
架構、政策與行動方
案。
二、 ~四、(略)
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規定
時程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揭露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情
形,其內容宜包括如下:
一、 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
制度架構、政策與行
動方案。
二、 ~四、(略)
配合法規修法。
第二十九條
(原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
永續發展相關準則之發展及企
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改進
公司所建置之永續發展制度,
以提升推動永續發展成效。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與
國際企業社會責任制度之發展
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
改進公司所建置之企業社會責
任制度,以提升履行企業社會
責任成效。
配合法規修法。
第三十條
(原第三十二條)
本守則之訂定及修正經董
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東
會。
本守則訂立於民國106 年
3 月29 日。
本守則第一次修訂於民國
109 年3 月27 日。
本守則第二次修訂於民國
110 年12 月28 日。
本守則之訂定及修正經董
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東
會。
本守則訂立於民國106 年
3 月29 日。
本守則第一次修訂於民國
109 年3 月27 日。
增訂修訂日期及
次數。

-15-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 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線電纜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 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 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 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 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16-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國內公共工程標案之電線電纜 收入,係依約定條件於客戶驗收完成後,始認列收入。民國110 年度該類收 入金額係屬重大,因此,該類收入之認列是否已確實發生,本會計師將其列 為民國110 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此重要事項,本會計師考量該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評估該類收入相 關之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情形,並執行攸關控制測試及證實測試,抽核該類 收入樣本,核對客戶合約、驗收文件、銷貨單及發票等,以確認該類收入交 易確實已發生。

其他事項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0 及109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機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 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 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17-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 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 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 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 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8-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 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 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 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龔 則 立

==> picture [65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8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莊 文 源

==> picture [130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8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90347472 號

==> picture [47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1100
1110
1120
1136
1140
1150
1170
1200
130X
1470
11XX

1517
1550
1600
1755
1760
1840
1900
15XX
1XXX




2150
2170
2180
2190
2200
2230
2280
2300
21XX

2570
2580
260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10
3420
3400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二九)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二)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二二及二八)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
存貨淨額(附註四、五及十二)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
八)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四)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五及二九)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十七及二九)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四)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八)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十一)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九、二十及二八)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四、八及二一)
股 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其他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10年12月31日



$ 176,505
4
157,113
3
93,689
2
28,408
1
267,778
6
36,115
1
303,131
7
10,953
-
906,904
20

12,838

-
1,993,434
44
905,744
20
-
-
1,345,559
30
12,312
-
289,931
6
24,517
-

11,938

-
2,590,001
56
$ 4,583,435
100
$ 429
-
128,715
3
15,476
-
7,005
-
84,038
2
33,319
1
4,769
-

24,701

-

298,452

6
474
-
7,608
-

36,033

1

44,115

1

342,567

7
1,926,917
42

283,083

6
332,672
7
-
-
1,453,006
32
1,785,678
39
6,259
-

238,931

6

245,190

6
4,240,868
93
$ 4,583,435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年12月31日


$ 684,882
14
167,508
3
126,724
2
36,000
1
240,070
5
26,497
-
290,533
6
2,943
-
757,574
15

40,527

1
2,373,258
47
990,554
20
570
-
1,415,027
28
9,266
-
192,936
4
28,136
1

27,207

-
2,663,696
53
$ 5,036,954
100
$ 290
-
220,484
4
-
-
2,066
-
85,207
2
42,955
1
3,506
-

23,724

-

378,232

7
2,553
-
5,899
-

34,676

1

43,128

1

421,360

8
2,408,647
48

359,377

7
307,990
6
11,237
-
1,207,765
24
1,526,992
30
5,805
-

314,773

7

320,578

7
4,615,594
92
$ 5,036,954
100

$ 176,505
157,113
93,689
28,408
267,778
36,115
303,131
10,953
906,904


12,838

1,993,434

905,744

-
1,345,559

12,312
289,931
24,517

11,938

2,590,001

$ 4,583,435

$ 429
128,715
15,476
7,005
84,038
33,319
4,769

24,701


298,452

474
7,608

36,033


44,115


342,567

1,926,917


283,083

332,672
-
1,453,006

1,785,678

6,259

238,931


245,190

4,240,868

$ 4,583,435

$ 684,882

167,508
126,724
36,000
240,070
26,497
290,533
2,943
757,574


40,527

2,373,258

990,554

570
1,415,027

9,266
192,936
28,136

27,207

2,663,696

$ 5,036,954

$ 290
220,484
-
2,066
85,207
42,955
3,506

23,724


378,232

2,553
5,899

34,676


43,128


421,360

2,408,647


359,377

307,990
11,237
1,207,765

1,526,992

5,805

314,773


320,578

4,615,594

$ 5,036,95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47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10年度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二、
二八及三五)
$2,803,841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十、
二三及二八)
2,458,739

5900 營業毛利

345,102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二三
及二八)
6100
推銷費用
47,814
6200
管理費用
41,540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888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4,242

6900 營業利益

250,86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三)
1,525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三)
42,45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十四、十五及二三)
(
3,683)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三) (
215)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損益份額(附註十四)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40,079

7900 稅前淨利
290,939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二四)

58,023

8200 本年度淨利

232,916
110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100 $2,822,947 100
88
2,482,042
88
12

340,905
12

2
56,279
2

1
39,524
1
-

4,460

-
3

100,263

3
9

240,642

9

-
2,758
-

1
38,407
1

-
12,488
1

- (
360)
-
-

228

-
1

53,521

2
10
294,163 11
2

52,183

2
8

241,980

9
















(接次頁)

-21-

(承前頁)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稅
後淨額)合計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五)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10年度


-
(
2)

-

(
2)


6


109年度


($ 1,237)
(
48,835)

454

(
49,618)

$ 183,298

$ 1.04
$ 1.04


$ 323

336,584
(
257)


336,650

$ 578,630

$ 1.00
$ 1.00


(








-
12
-
12
2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22-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 權


11,237 )
$ 4,109,222
-
-
-
-
-
(
72,258 )
-
241,980
336,327
336,650
336,327
578,630
4,512 )
-
320,578
4,615,594
-
-
-
-
-
(
72,259 )
-
(
481,730 )
-
(
4,035 )
-
232,916
48,381 )
(
49,618 )
48,381 )
183,298
27,007 )
-
245,190
$ 4,240,868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國外營運機構 價值衡量之


餘 財務報表換算 金融資產未實

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
計 之兌換差額 現評價損益 合
431,635
$ 301,196
$ 221,330
$ 757,651
$ 1,280,177
$ 6,062
( $ 17,299 )
( $
-

6,794
-
(
6,794 )
-
-
-
-

-
(
210,093 )

210,093
-
-
-
72,258 )

-
-

-
-
-
-
-
-
-
241,980
241,980
-
-
-

-
-

323
323
(
257 )
336,584
-

-
-

242,303
242,303
(
257 )
336,584
-

-
-

4,512
4,512
-
(
4,512 )
(
359,377

307,990
11,237

1,207,765
1,526,992
5,805
314,773
-

24,682
-
(
24,682 )
-
-
-
-

-
(
11,237 )

11,237
-
-
-
72,259 )

-
-

-
-
-
-
-

-
-

-
-
-
-
4,035 )

-
-

-
-
-
-
-
-
-
232,916
232,916
-
-
-

-
-
(
1,237 )
(
1,237 )
454
(
48,835 )
(
-

-
-

231,679
231,679
454
(
48,835 )
(
-

-
-

27,007
27,007
-
(
27,007 )
(
283,083
$ 332,672
$ -
$1,453,006
$ 1,785,678
$ 6,259
$ 238,931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本 資
$ 2,408,647
$
- - -
(
- - - - 2,408,647 - - -
(
(
481,730 )
-
(
- - - - $ 1,926,917
$
代碼 A1
109 年1 月1 日餘額
108 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D1
109 年度淨利
D3
109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 Z1
109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9 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E3
現金減資
M3
處分採權益法投資
D1
110 年度淨利
D3
110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 Z1
110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楊碧綺

-23-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淨損失(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A23200
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A23700
存貨報廢損失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A29900
其 他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70
應收建造合約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70
應付建造合約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度
109年度
$ 290,939
$ 294,163
62,554
75,952
1
17
(
158) (
2,089)
10,395
(
23,067)
215
360
(
1,525) (
2,758)
(
32,901) (
28,766)

-
(
228)
86
8,674
(
4,448)
-
15,595
1,850
(
20,113) (
9,500)
288
421
(
12) (
8)
(
27,708) (
84,599)
(
9,329)
12,032
(
13,140)
213,248
-
3,203
(
2,626)
6,098
(
144,812)
69,806
27,689
9,407
(
65) (
57)
139
119
(
76,149) (
126,226)
4,939
(
8,736)
(
1,881)
2,040
977
6,863
(
235)
(
59)
78,715
418,160

(接次頁)

-24-

(承前頁)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1900
處分關聯企業之淨現金流入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C04500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C04700
現金減資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數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0年度
($ 215)
(
65,810)


12,690

(
9,690)
73,196
-
(
42,408)
50,000
1,484
(
48,056)
(
11,221)
11,708
(
21,609)
(
626)
1,624

32,901


37,303

3,496
(
3,450)
(
4,380)
(
72,259)
(
481,730)

(
558,323)

(
47)

(
508,377)

684,882

$ 176,505
109年度
($ 360)
(
4,511)

413,289
(
94,554)
4,694
9,253
(
50,000)
55,986
-
(
258,078)
(
14,189)
12,557
(
529)
(
15,427)
3,011

28,766
(
318,510)
45
(
45)
(
6,740)
(
72,258)

-
(
78,998)
(
233)

15,548

669,334
$ 684,88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5-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 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 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 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 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 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 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對國內公共工程標案之電線電纜收入,係依 約定條件於客戶驗收完成後,始認列收入。民國110 年度該類收入金額係屬

-26-

  • 重大,因此,該類收入之認列是否已確實發生,本會計師將其列為民國110 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 針對此重要事項,本會計師考量該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評估該類收入相 關之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情形,並執行攸關控制測試及證實測試,抽核該類 收入樣本,核對客戶合約、驗收文件、銷貨單及發票等,以確認該類收入交 易確實已發生。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 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機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 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

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 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 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27-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 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 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 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 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 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 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28-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 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 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 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龔 則 立

==> picture [65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8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莊 文 源

==> picture [58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0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90347472 號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3 月 2 2 日

-29-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2 月31 日




1100
1110
1120
1136
1140
1150
1170
1200
130X
1470
11XX

1517
1550
1600
1755
1760
1840
1900
15XX
1XXX




2150
2170
2180
2190
2200
2230
2280
2300
21XX

2570
2580
260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10
3420
3400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二八)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一)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二一及二七)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
存貨淨額(附註四、五及十二)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
八)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十六及二八)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三)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十一)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附註四及二三)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十九及二七)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四、八及二十)
股 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其他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10年12月31日



$ 167,669
4
157,113
3
93,689
2
9,408
-
267,778
6
35,795
1
303,073
7
10,937
-
904,884
20

10,169

-
1,960,515
43
905,744
20
54,683
1
1,320,472
29
8,686
-
289,931
6
24,517
1

11,755

-
2,615,788
57
$ 4,576,303
100
$ 429
-
128,443
3
15,476
-
7,005
-
81,403
2
33,319
1
4,062
-

24,115

-

294,252

6
474
-
4,676
-

36,033

1

41,183

1

335,435

7
1,926,917
42

283,083

6
332,672
7
-
-
1,453,006
32
1,785,678
39
6,259
-

238,931

6

245,190

6
4,240,868
93
$ 4,576,303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年12月31日


$ 677,966
13
167,508
3
126,724
3
14,000
-
240,070
5
26,483
-
290,463
6
2,936
-
755,907
15

38,417

1
2,340,474
46
990,554
20
55,500
1
1,389,644
28
4,928
-
192,936
4
28,136
1

27,043

-
2,688,741
54
$ 5,029,215
100
$ 290
-
220,435
4
-
-
2,066
-
82,575
2
42,955
1
2,809
-

23,001

-

374,131

7
2,553
-
2,261
-

34,676

1

39,490

1

413,621

8
2,408,647
48

359,377

7
307,990
6
11,237
-
1,207,765
24
1,526,992
30
5,805
-

314,773

7

320,578

7
4,615,594
92
$ 5,029,215
100

$ 167,669
157,113
93,689
9,408
267,778
35,795
303,073
10,937
904,884


10,169

1,960,515

905,744

54,683
1,320,472

8,686
289,931
24,517

11,755

2,615,788

$ 4,576,303

$ 429
128,443
15,476
7,005
81,403
33,319
4,062

24,115


294,252

474
4,676

36,033


41,183


335,435

1,926,917


283,083

332,672
-
1,453,006

1,785,678

6,259

238,931


245,190

4,240,868

$ 4,576,303

$ 677,966

167,508
126,724
14,000
240,070
26,483
290,463
2,936
755,907


38,417

2,340,474

990,554

55,500
1,389,644

4,928
192,936
28,136

27,043

2,688,741

$ 5,029,215

$ 290
220,435
-
2,066
82,575
42,955
2,809

23,001


374,131

2,553
2,261

34,676


39,490


413,621

2,408,647


359,377

307,990
11,237
1,207,765

1,526,992

5,805

314,773


320,578

4,615,594

$ 5,029,21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 picture [47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0-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一及
二七)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十九、
二二及二七)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十九、二二
及二七)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二)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二)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二二)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二)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損益份額(附註十
三)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二三)
8200 本年度淨利
110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100 $2,818,659 100
88
2,474,138
88
12

344,521
12

2
56,281
2

1
38,492
1
-

4,460

-
3

99,233

3
9

245,288

9

-
2,551
-

1
37,064
1

-
12,488
1

- (
296)
-
-
(
2,932)

-
1

48,875

2
10
294,163 11
2

52,183

2
8

241,980

9


$2,800,179
2,453,015


347,164

47,817
40,499

4,889


93,205


253,959


1,366

41,023
(
8,012)
(
161)

2,764


36,980

290,939

58,023


232,916
















(接次頁)

-31-

(承前頁)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稅
後淨額)合計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10年度


-
(
2)

-

(
2)


6


109年度


($ 1,237)
(
48,835)

454

(
49,618)

$ 183,298

$ 1.04
$ 1.04


$ 323

336,584
(
257)


336,650

$ 578,630

$ 1.00
$ 1.00


(








-
12
-
12
21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2-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 權


11,237 )
$ 4,109,222
-
-
-
-
-
(
72,258 )
-
241,980
336,327
336,650
336,327
578,630
4,512 )
-
320,578
4,615,594
-
-
-
-
-
(
72,259 )
-
(
481,730 )
-
(
4,035 )
-
232,916
48,381 )
(
49,618 )
48,381 )
183,298
27,007 )
-
245,190
$ 4,240,868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國外營運機構 價值衡量之


餘 財務報表換算 金融資產未實

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
計 之兌換差額 現評價損益 合
431,635
$ 301,196
$ 221,330
$ 757,651
$ 1,280,177
$ 6,062
( $ 17,299 )
( $
-

6,794
-
(
6,794 )
-
-
-
-

-
(
210,093 )

210,093
-
-
-
72,258 )

-
-

-
-
-
-
-
-
-
241,980
241,980
-
-
-

-
-

323
323
(
257 )
336,584
-

-
-

242,303
242,303
(
257 )
336,584
-

-
-

4,512
4,512
-
(
4,512 )
(
359,377

307,990
11,237

1,207,765
1,526,992
5,805
314,773
-

24,682
-
(
24,682 )
-
-
-
-

-
(
11,237 )

11,237
-
-
-
72,259 )

-
-

-
-
-
-
-

-
-

-
-
-
-
4,035 )

-
-

-
-
-
-
-
-
-
232,916
232,916
-
-
-

-
-
(
1,237 )
(
1,237 )
454
(
48,835 )
(
-

-
-

231,679
231,679
454
(
48,835 )
(
-

-
-

27,007
27,007
-
(
27,007 )
(
283,083
$ 332,672
$ -
$1,453,006
$ 1,785,678
$ 6,259
$ 238,931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本 資
$ 2,408,647
$
- - -
(
- - - - 2,408,647 - - -
(
(
481,730 )
-
(
- - - - $ 1,926,917
$
代碼 A1
109 年1 月1 日餘額
108 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D1
109 年度淨利
D3
109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 Z1
109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9 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E3
現金減資
M3
處分採權益法投資
D1
110 年度淨利
D3
110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 Z1
110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楊碧綺

-33-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0 年及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損失(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A23700
存貨報廢損失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A29900
其 他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70
應收建造合約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70
應付建造合約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0年度
$ 290,939

61,387
(
158)

10,395

161
(
1,366)

(
32,901)

(
2,764)
86
15,595
(
20,113)

288
(
12)

(
27,708)

(
9,023)
(
13,152)

-
(
2,615)
( 144,459)
28,248
139
(
76,372)

4,939

(
1,764)
1,114
(
235)

80,649

(
161)

(
65,810)


14,678
109年度
$ 294,163
74,364
(
2,089)
(
23,067)
296
(
2,551)
(
28,766)
2,932
8,674
1,850
(
9,500)
421
(
8)
(
84,599)
12,020
213,189
3,203
6,098
69,223
9,838
119
( 126,045)
(
8,736)
2,198
7,347
(
59)
420,515
(
296)
(
4,511)
415,708

(接次頁)

-34-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C04500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C04700
現金減資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數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0年度
($ 9,690)

73,196
-
(
23,408)

28,000
(
48,062)

(
11,221)

11,708
(
21,609)

(
626)

1,463

32,901


32,652

3,496
(
3,450)

(
3,684)

(
72,259)

(481,730)

(557,627)

( 510,297)
677,966

$ 167,669
109年度
($ 94,554)
4,694
9,253
(
28,000)
30,986
( 258,078)
(
14,189)
12,557
(
529)
(
15,427)
2,801

28,766
(321,720)
45
(
45)
(
6,052)
(
72,258)

-
(
78,310)
15,678
662,288
$ 677,96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 picture [47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5-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摘 要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1,194,320,422 ( 1,236,600 )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累積損益直接移轉 至保留盈餘 27,006,986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1,220,090,808 本期淨利 232,915,430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5,868,582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427,137,656 分配項目: 股東現金股利(0.25/股) 48,172,937 ( 48,172,937 ) 期末未分配盈餘 1,378,964,719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CA02080 金屬鍛造業
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E601010 電器承裝業。
4.E599010 配管工程業。
5.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輸入業。
6.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7.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8.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9.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
製造業。
10.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1.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2.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
業。
13.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
業。
14.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
業。
15.D101060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
業。
16.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1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
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CA02080 金屬鍛造業
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E601010 電器承裝業。
4.E599010 配管工程業。
5.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輸入業。
6.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7.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8.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9.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
製造業。
10.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1.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2.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
業。
13.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
業。
14.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
業。
1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因業務實際需要
第十條之一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
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之方式為之。
股東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
為之,股東以視訊參與會議
者,視為親自出席。
採行視訊股東會應符合之條
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配合公司法第
172 條之2 增訂
本條。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二
月十五日
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
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二
月十五日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一○
年七月二十日
增訂修訂日期及
次數。

-37-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第四條 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
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
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
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
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三、(略)
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報告或意
見書時,應依其所屬各同業公
會之自律規範及下列事項辦
理:
一、承接案件前,應審慎評估
自身專業能力、實務經驗及
獨立性。
二、執行案件時,應妥善規劃
及執行適當作業流程,以形
成結論並據以出具報告或
意見書;並將所執行程序、
蒐集資料及結論,詳實登載
於案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
參數及資訊等,應逐項評估
其適當性及合理性,以做為
出具估價報告或意見書之
基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
員具備專業性與獨立性、已
評估所使用之資訊為適當
且合理及遵循相關法令等
事項。
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
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
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
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
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三、(略)
前項人員於出具估價報告或意
見書時,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承接案件前,應審慎評估
自身專業能力、實務經驗及
獨立性。
二、查核案件時,應妥善規劃
及執行適當作業流程,以形
成結論並據以出具報告或
意見書;並將所執行程序、
蒐集資料及結論,詳實登載
於案件工作底稿。
三、對於所使用之資料來源、
參數及資訊等,應逐項評估
其完整性、正確性及合理
性,以做為出具估價報告或
意見書之基礎。
四、聲明事項,應包括相關人
員具備專業性與獨立性、已
評估所使用之資訊為合理
與正確及遵循相關法令等
事項。
配合法規修法,
主要係明確外部
專家應遵循其所
屬各同業公會之
自律規範辦理。
第九條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
使用權資產,除與國內政府機
關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
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
備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交易金
額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
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應符
合下列規定:
一、~二、(略)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
下列情形之一,除取得資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設備或其
使用權資產,除與國內政府機
關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
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
備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交易金
額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
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應符
合下列規定:
一、~二、(略)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
下列情形之一,除取得資
配合法規修法。

-38-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產之估價結果均高於交易
金額,或處分資產之估價
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
應洽請會計師對差異原因
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
具體意見:
1.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
距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
二十以上。
2.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
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
額百分之十以上。
四、專業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
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
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
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
者,得由原專業估價者出
具意見書。
建設業除採用限定價格、特定
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
之參考依據外,如有正當理由
未能即時取得估價報告者,應
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週內
取得估價報告,並於取得估價
報告之即日起算二週內取得前
項第三款之會計師意見。
產之估價結果均高於交易
金額,或處分資產之估價
結果均低於交易金額外,
應洽請會計師依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
金會(以下簡稱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
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
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
意見:
1.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
距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
二十以上。
2.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
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
額百分之十以上。
四、專業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
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
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
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
者,得由原專業估價者出
具意見書。
建設業除採用限定價格、特定
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
之參考依據外,如有正當理由
未能即時取得估價報告者,應
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週內
取得估價報告及前項第三款之
會計師意見。
第 十 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具標的公
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
價格之參考,另交易金額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
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
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但該有
價證券具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
定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具標的公
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
價格之參考,另交易金額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
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
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
若需採用專家報告者,應依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
理。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場
之公開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委
配合法規修法。

-39-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員會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
其使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
與國內政府機關交易外,應於
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
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或
其使用權資產或會員證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
與國內政府機關交易外,應於
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
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
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
十號規定辦理。
配合法規修法。
第十四條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
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
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
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
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
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
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
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
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
款項:
一、~七、(略)
本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
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
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
彼此間從事下列交易,董事會得
依第七條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
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
期之董事會追認:
一、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
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
二、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不
動產使用權資產。
已依本法規定設置獨立董事
者,依第一項規定提報董事會討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
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
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
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
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
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
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
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
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
款項:
一、~七、(略)
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二
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且所稱
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
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
年,已依本準則規定提交董事會
通過及監察人承認部分免再計
入。
本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
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
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
彼此間從事下列交易,董事會得
依第七條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
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
期之董事會追認:
一、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
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
二、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不
動產使用權資產。
已依本法規定設置獨立董事
者,依第一項規定提報董事會討
配合法規項次移
動與修法,主要
係為強化關係人
交易之管理,交
易金額達公開發
行公司總資產百
分之十以上者,
公開發行公司
並應將相關資料
提交股東會同意
後,始得為之。

-40-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
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
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
明。
已依本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
者,依第一項規定應經監察人承
認事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全體
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
事會決議,準用第五條第四項及
第五項規定。
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
司之子公司有第一項交易,交易
金額達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
者,應將第一項所列各款資料提
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訂交易
契約及支付款項。但公司與其母
公司、子公司,或其子公司彼此
間交易,不在此限。
第一項及前項交易金額之計
算,應依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
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
溯推算一年,已依本準則規定提
交股東會、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
承認部分免再計入。
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
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
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
明。
已依本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
者,依第一項規定應經監察人承
認事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全體
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
事會決議,準用第五條第四項及
第五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若達下
列標準者,管理部於取得相關訊
息後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
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
關資訊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七(略)
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
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
級之外國公債。
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
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
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
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
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
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
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
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若達下
列標準者,管理部於取得相關訊
息後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
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
關資訊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七(略)
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
2.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
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
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
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
購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
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
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
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
配合法規修法。

-41-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賣回
指數投資證券,或證券商
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
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
價證券。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
幣市場基金。
(以下略)
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
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
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
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
幣市場基金。
(以下略)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九十二年六
月二十四日,原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自本辦法生效後
廢除。
(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
月二十七日。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九十二年六
月二十四日,原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自本辦法生效後
廢除。
(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八年
六月二十四日。
增訂修訂日期及
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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