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K — AGM Information 2021
Jul 26, 2021
51886_rns_2021-07-26_174c383d-31d5-4e70-85d5-67267c5e04ca.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民國110 年7 月20 日(星期二)上午9 時整
-
地點:本公司觀音二廠‧(地址:桃園巿觀音區觀音工業區經建5路22號 戶外廣場) -
出席:出席股東及委託代理人代表股數總計146,441,252 股(含以電子方式出席行使表決 權18,307,587 股),佔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之60.8%(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40,864,684 股) -
出席董事:楊碧綺董事長、李新政董事、翁榮隨獨立董事 共計3 人(已達全體9 席董 事之1/3(含)以上) -
缺席董事: 楊愷悌董事、賴義森董事、余素緣董事、邦凱工業(股)公司代表人 黃元宏 、 沈文成獨立董事、陳仕振獨立董事 共計6 人
列席: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文源會計師
==> picture [58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主席:董事長 楊碧綺 紀錄:林嘉琪
-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份已逾發行股份總數之二分之一,依法宣布開會。 -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詳附件) -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報告。(詳附件) -
(三)本公司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四)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詳附件)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經董 事會決議通過,其中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 -
2.上述營業報告書併同財務報告已送請審計委員會出具審查報告書在 案。 -
3.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詳附件:財務報表附註請 參閱年報)。
決 議:
-1-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46,441,252 權。
表決結果 |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138,777,921 權(含電子投票10,644,256權) |
94.77% |
反對權數74,290 權(含電子投票74,290權) |
0.05% |
棄權權數7,589,041 權(含電子投票7,589,041權) |
5.18% |
廢票 0權 |
0% |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
第二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 審查完竣,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2.本公司一○九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241,980,526 元,累計可供分配 盈餘為新台幣1,194,320,422 元,擬保留不予分配,盈餘分配表請詳 附件。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146,441,252 權。
表決結果 |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138,762,921 權(含電子投票10,629,256權) |
94.76% |
反對權數88,290 權(含電子投票88,290權) |
0.06% |
棄權權數7,590,041 權(含電子投票7,590,041權) |
5.18% |
廢票 0權 |
0% |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依公司法第240 條第五項及第241 條條文與業務實際需要,爰將「公司 章程」部份條文予以修訂,爰將「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予以修訂,修訂前 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決 議:
-2-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46,441,252 權。
表決結果 |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138,648,246 權(含電子投票10,514,581權) |
94.68% |
反對權數200,315 權(含電子投票200,315權) |
0.14% |
棄權權數7,592,691 權(含電子投票7,592,691權) |
5.18% |
廢票 0權 |
0% |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法規修法及業務實際需要,爰將「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予以 修訂,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46,441,252 權。
表決結果 |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138,763,271 權(含電子投票10,629,606權) |
94.76% |
反對權數85,290 權(含電子投票85,290權) |
0.06% |
棄權權數7,592,691 權(含電子投票7,592,691權) |
5.18% |
廢票 0權 |
0% |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法規修法及業務實際需要,爰將「董事選舉辦法」部份條文予以修 訂,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46,441,252 權。
表決結果 |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138,765,271 權(含電子投票10,631,606權) |
94.76% |
反對權數84,290 權(含電子投票84,290權) |
0.06% |
-3-
棄權權數7,591,691 權(含電子投票7,591,691權) |
5.18% |
|---|---|
廢票 0權 |
0% |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第四案(董事會 提)
案 由: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1.本公司擬自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新台幣 355,182,942 元中提撥新台幣72,259,405 元,按發放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0.3 元。 -
2.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長依董事會之授權另訂發放基準日及 發放日;發放現金時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差額由本 公司以『其他收入』入帳。 -
3.本案各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定或事實需要修正或變更 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46,441,252 權。
表決結果 |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138,764,271 權(含電子投票10,630,606權) |
94.76% |
反對權數79,395 權(含電子投票79,395權) |
0.05% |
棄權權數7,597,586 權(含電子投票7,597,586權) |
5.19% |
廢票 0權 |
0% |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第五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本公司現金減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1.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依公司法第168 條辦理現 金減資,退還股東現金股款。 -
2.減資股份總額及金額:本公司目前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 240,864,684 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08,646,840 元,現金減資金 額訂為新台幣481,729,370 元,消除股份48,172,937 股,減資後普通 股預計為192,691,747 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26,917,470 元,每 股面額新台幣10 元,依前述減少資本計算,預計減資比率約為20%, 每股退還現金2 元。
-4-
-
3.消除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 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800 股(即每仟股減少200 股),總計消除股份 48,172,937 股。 -
(1)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 日 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 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
(2)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 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3)本次減資基準日前,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為因應其他 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 關事宜。
決 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146,441,252 權。
表決結果 |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138,715,344 權(含電子投票10,581,679權) |
94.72% |
反對權數129,322 權(含電子投票129,322權) |
0.09% |
棄權權數7,596,586 權(含電子投票7,596,586權) |
5.19% |
廢票 0權 |
0% |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110 年7 月20 日上午9 點11 分。
-5-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本公司一○九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2,822,947 仟元,較去年同期
成長2.36%,毛利率12.08%,較去年同期成長103.16%,本年度營業淨利
240,642仟元,營業外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2,758仟元、股利收入28,766
仟元、黃金評價利益23,067 仟元,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8,674 仟
元,稅後淨利為新台幣241,980 仟元。
一○九年度產品別之營業比重:塑膠電線電纜10.52%、通信電纜10.76%、
交連PE電力電纜49.92%、裸鋁線2.81%、光纖3.12%、勞務、工程收入4.19%、
其他18.68%。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
109 年度(IFRS)-個體 |
108 年度(IFRS)-個體 |
比較增減% |
109 年度(IFRS)-合併 |
108 年度(IFRS)-合併 |
比較增減% |
|
|---|---|---|---|---|---|---|---|
營業收入 |
2,818,659 |
2,752,856 |
2.39% |
2,822,947 |
2,757,736 |
2.36% |
|
營業成本 |
2,474,138 |
2,581,613 |
( 4.16%) |
2,482,042 |
2,589,935 |
( 4.17%) |
|
營業毛利 |
344,521 |
171,243 |
101.19% |
340,905 |
167,801 |
103.16% |
|
營業費用 |
99,233 |
107,592 |
( 7.77%) |
100,263 |
108,721 |
( 7.78%) |
|
營業淨利 |
245,288 |
63,651 |
285.36% |
240,642 |
59,080 |
307.3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48,875 |
17,766 |
175.10% |
53,521 |
22,337 |
139.61% |
|
稅前淨利 |
294,163 |
81,417 |
261.30% |
294,163 |
81,417 |
261.30% |
一○九年度營業外收支淨額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股利收入及未實
現的黃金評價利益增加,且本年度無處分關聯企業損失及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減損損失。
(二)預算執行情形
一○九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預算達成情形。
(三)獲利能力分析
分析項目 |
比率(%) |
|---|---|
資產報酬率(%) |
5.01% |
權益報酬率(%) |
5.55%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12.21% |
純益率(%) |
8.57% |
每股盈餘(元) |
1.00 |
-6-
本公司將秉持持續提升生產品質、積極開發更完整之產品組合及取得
各國產品認證開拓新市場,並加強經營管理降低成本與經營風險,以穩健
經營的專業電線電纜製造廠之基礎邁向國際,期在未來能創新佳績,回饋
各位股東。
謹在此向諸位股東女士、先生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敬請繼續給予支持與
指教。
謹祝各位
心想事成 身體健康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7-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九年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個體及合併)及盈餘分配議
案,其中財務報告(個體及合併)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龔則立會計師及莊
文源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提出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個體及合併)
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完峻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十四
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書敬請鑒察。
此致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82 x 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 picture [137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民國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8-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道德行為準則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第一條 |
訂定目的及依據為導引公司董事、經理人 (包括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協理及相當等級者、財務部門主管、會計部門主管、以及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及員工(受僱人)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訂定本準則,以資遵循。 |
訂定目的及依據為導引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包括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協理及相當等級者、財務部門主管、會計部門主管、以及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及員工(受僱人)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訂定本準則,以資遵循。 |
本公司巳設置審委會取代監察人。 |
第二條 |
涵括之內容公司考量其個別狀況與需要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包括下列八項內容:(一)防止利益衝突:個人利益介入或可能介入公司整體利益時即產生利害衝突,例如,當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員工無法以客觀及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公務時,或是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當利益。公司應特別注意與前述人員所屬之關係企業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之情事。公司應該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 |
涵括之內容公司考量其個別狀況與需要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包括下列八項內容:(一)防止利益衝突:個人利益介入或可能介入公司整體利益時即產生利害衝突,例如,當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無法以客觀及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公務時,或是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當利益。公司應特別注意與前述人員所屬之關係企業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之情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應主動說明 |
配合法規作文字修改。 |
-9-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員工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二)避免圖私利之機會:公司應避免董事、經理人及員工為下列事項:(1)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2)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私利;(3)與公司競爭。當公司有獲利機會時,董事、經理人及員工有責任增加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三)保密責任:董事、經理人及員工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四)公平交易:董事、經理人及員工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五)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 |
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二)避免圖私利之機會:公司應避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為下列事項:(1)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私利之機會;(2)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私利;(3)與公司競爭。當公司有獲利機會時,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有責任增加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三)保密責任: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四)公平交易: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五)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 |
-10-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產:董事、經理人及員工均有責任保護公司資產,並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公務上,若被偷竊、疏忽或浪費均會直接影響到公司之獲利能力。(六)遵循法令規章:公司應加強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章之遵循。(七)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公司內部應加強宣導道德觀念,並鼓勵員工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時,向經理人、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人員呈報。為了鼓勵員工呈報違法情事,公司應允許匿名檢舉,並讓員工知悉公司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使其免於遭受報復。(八)懲戒措施:董事、經理人及員工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並損及公司重大權益時,公司應適當懲戒處理之,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人員之違反日期、違反事由、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均有責任保護公司資產,並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公務上,若被偷竊、疏忽或浪費均會直接影響到公司之獲利能力。(六)遵循法令規章:公司應加強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章之遵循。(七)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公司內部應加強宣導道德觀念,並鼓勵員工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時,向監察人、經理人、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人員呈報。為了鼓勵員工呈報違法情事,公司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使其免於遭受報復。(八)懲戒措施: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並損及公司重大權益時,公司應適當懲戒處理之,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人員之違反日期、違反事由、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配合法規允許匿名檢舉,修正相關文字。 |
|
第三條 |
豁免適用之程序公司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中須規定,豁免董事、經理人及 |
豁免適用之程序公司所訂定之道德行為準則中須規定,豁免董事、監察人、 |
-11-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
員工遵循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必須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俾利股東評估董事會所為之決議是否適當,以抑制任意或可疑的豁免遵循準則之情形發生,並確保任何豁免遵循準則之情形均有適當的控管機制,以保護公司。 |
經理人及員工遵循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必須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俾利股東評估董事會所為之決議是否適當,以抑制任意或可疑的豁免遵循準則之情形發生,並確保任何豁免遵循準則之情形均有適當的控管機制,以保護公司。 |
|||
第五條 |
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本準則訂立於民國一O 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三十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本準則訂立於民國一O 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三十日。 |
增訂修訂日期及次數。 |
-12-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
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
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
務狀況,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
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
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
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
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
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13-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國內公共工程標案之電線電
纜收入,係依約定條件於客戶驗收完成後,始認列收入。民國109年度該
類收入金額係屬重大,因此,該類收入之認列是否允當,本會計師將其列
為民國109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此重要事項,本會計師考量該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評估該類收入
相關之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情形,並抽核該類收入樣本,核對客戶合約、
驗收文件及銷貨單等,以確認該類收入交易確實已發生。
其他事項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9及108年度之個體財務
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
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
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機電線電纜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
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
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
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
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
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4-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 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 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 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 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 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 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 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 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 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機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 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 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 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 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 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
-15-
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
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
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龔則立
會 計 師莊文源
==> picture [108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5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0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8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90347472號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3 月 2 2 日
-16-
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代 |
碼 |
資 |
產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流動資產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 |
684,882 |
14 |
$ |
669,334 |
14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
167,508 |
3 |
144,441 |
3 |
||||||||||
11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
126,724 |
2 |
118,679 |
3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二九) |
36,000 |
1 |
41,986 |
1 |
||||||||||
1140 |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
240,070 |
5 |
155,721 |
3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二) |
26,497 |
- |
38,573 |
1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二) |
290,533 |
6 |
501,716 |
11 |
||||||||||
1190 |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十一) |
- |
- |
3,203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 |
2,943 |
- |
9,296 |
- |
||||||||||
130X |
存貨淨額(附註四、五及十二) |
757,574 |
15 |
819,730 |
18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
40,527 |
1 |
49,934 |
1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2,373,258 |
47 |
2,552,613 |
55 |
||||||||||
非流動資產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 |
||||||||||||||
八) |
990,554 |
20 |
581,408 |
12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四) |
570 |
- |
366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五及二九) |
1,415,027 |
28 |
1,201,934 |
26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
9,266 |
- |
26,758 |
1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十七及二九) |
192,936 |
4 |
195,156 |
4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四) |
28,136 |
1 |
32,351 |
1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
27,207 |
- |
40,553 |
1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2,663,696 |
53 |
2,078,526 |
45 |
||||||||||
1XXX |
資 |
產 總 計 |
$ |
5,036,954 |
100 |
$ |
4,631,139 |
100 |
|||||||
代 |
碼 |
負 |
債 |
及 |
權 |
益 |
|||||||||
流動負債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290 |
- |
$ |
171 |
- |
||||||||
2170 |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
220,484 |
4 |
319,541 |
7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八) |
- |
- |
27,069 |
1 |
||||||||||
2190 |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十一) |
2,066 |
- |
10,802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 |
85,207 |
2 |
83,465 |
2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
42,955 |
1 |
1,970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
3,506 |
- |
6,941 |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
23,724 |
- |
16,861 |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378,232 |
7 |
466,820 |
10 |
||||||||||
非流動負債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
2,553 |
- |
-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
5,899 |
- |
19,958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九、二十及二八) |
34,676 |
1 |
35,139 |
1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43,128 |
1 |
55,097 |
1 |
||||||||||
2XXX |
負債總計 |
421,360 |
8 |
521,917 |
11 |
||||||||||
權益(附註四、八及二一) |
|||||||||||||||
股 本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2,408,647 |
48 |
2,408,647 |
52 |
||||||||||
3200 |
資本公積 |
359,377 |
7 |
431,635 |
9 |
||||||||||
保留盈餘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07,990 |
6 |
301,196 |
7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11,237 |
- |
221,330 |
5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207,765 |
24 |
757,651 |
16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1,526,992 |
30 |
1,280,177 |
28 |
||||||||||
其他權益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805 |
- |
6,062 |
- |
||||||||||
34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314,773 |
7 |
( |
17,299) |
- |
|||||||||
3400 |
其他權益總計 |
320,578 |
7 |
( |
11,237)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4,615,594 |
92 |
4,109,222 |
89 |
||||||||||
負 |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 |
5,036,954 |
100 |
$ |
4,631,139 |
100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
董事長:楊碧綺 |
經理人:李新政 |
會計主管:周亭儀 |
-17-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二、 |
||||||
二八及三五) |
$2,822,947 |
100 |
$2,757,73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十、 |
||||||
二三及二八) |
2,482,042 |
88 |
2,589,935 |
94 |
|||
5900 |
營業毛利 |
340,905 |
12 |
167,801 |
6 |
||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二三 |
|||||||
及二八) |
|||||||
6100 |
推銷費用 |
56,279 |
2 |
63,436 |
2 |
||
6200 |
管理費用 |
39,524 |
1 |
38,400 |
2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460 |
- |
6,885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00,263 |
3 |
108,721 |
4 |
||
6900 |
營業利益 |
240,642 |
9 |
59,080 |
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7100 |
利息收入(附註二三) |
2,758 |
- |
5,918 |
- |
||
7010 |
其他收入(附註二三) |
38,407 |
1 |
31,896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
||||||
十四、十五及二三) |
12,488 |
1 |
( |
8,026) |
- |
||
7050 |
財務成本(附註二三) |
( |
360) |
- |
( |
427)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損益份額(附註十四) |
228 |
- |
( |
7,024)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合計 |
53,521 |
2 |
22,337 |
1 |
|||
7900 |
稅前淨利 |
294,163 |
11 |
81,417 |
3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
||||||
二四) |
52,183 |
2 |
13,475 |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241,980 |
9 |
67,942 |
3 |
(接次頁)
-18-
(承前頁)
代碼其他綜合損益8310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16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8360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00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合計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附註二五)9710基 本9810稀 釋 |
109年度 |
%-12-1221 |
108年度 |
|||
|---|---|---|---|---|---|---|
金額$323336,584(257)336,650$ 578,630$1.00$1.00 |
金額($2,696)199,036(41)196,299$ 264,241$0.28$0.28 |
% |
||||
( |
-7-71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19-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目 |
計 權益總額 |
221,330 )$ 3,917,241 |
-- |
-(72,260 ) |
-67,942 |
198,995196,299 |
198,995264,241 |
11,098- |
11,237 )4,109,222 |
-- |
-- |
-(72,258 ) |
-241,980 |
336,327336,650 |
336,327578,630 |
4,512 )- |
320,578$ 4,615,594 |
||||||||||||||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其他權益項 |
透過其他綜合 |
損益按公允 |
國外營運機構 價值衡量之 |
保留盈餘 財務報表換算 金融資產未實 |
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之兌換差額 現評價損益 合 |
503,895$301,196$136,491$788,342$ 1,226,029$6,103( $227,433 )( $ |
--84,839(84,839 )--- |
72,260 )------ |
---67,94267,942-- |
---(2,696 )(2,696 )(41 )199,036 |
---65,24665,246(41 )199,036 |
---(11,098 )(11,098 )-11,098 |
431,635301,196221,330757,6511,280,1776,062(17,299 )( |
-6,794-(6,794 )--- |
--(210,093 )210,093--- |
72,258 )------ |
---241,980241,980-- |
---323323(257 )336,584 |
---242,303242,303(257 )336,584 |
---4,5124,512-(4,512 )( |
359,377$307,990$11,237$ 1,207,765$ 1,526,992$5,805$314,773$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經理人:李新政會計主管:周亭儀 |
||||||
股本 資 |
$ 2,408,647$ |
- |
-( |
- |
- |
- |
- |
2,408,647 |
- |
- |
-( |
- |
- |
- |
- |
$ 2,408,647$ |
||||||||||||||||
代碼 |
A1108 年1 月1 日餘額 |
107 年度盈虧撥補 |
B3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D1108 年度淨利 |
D3108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D5108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Q1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量之權益工具 |
Z1108 年12 月31 日餘額 |
108 年度盈餘分配 |
B1法定盈餘公積 |
B17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D1109 年度淨利 |
D3109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D5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Q1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量之權益工具 |
Z1109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董事長:楊碧綺 |
-20-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10000本年度稅前淨利A20010收益費損項目:A20100折舊費用A20200攤銷費用A20300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A204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A20900財務成本A21200利息收入A21300股利收入A22300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A23200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損失A2370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A23700存貨跌價及報廢損失A23800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A24100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A29900其 他A30000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A31125合約資產A31130應收票據A31150應收帳款A31170應收建造合約款A31180其他應收款A31200存 貨A31240其他流動資產A31990其他非流動資產A32130應付票據A32150應付帳款A32170應付建造合約款A32180其他應付款A32230其他流動負債A32990其他非流動負債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 |
109年度$294,16375,95217(2,089)(23,067)360(2,758)(28,766)(228)8,674--1,850(9,500)421(8)(84,599)12,032213,2483,2036,09869,8069,407(57)119(126,226)(8,736)2,0406,863(59)418,160 |
108年度 |
|---|---|---|
$81,41792,910172,607(19,998)427(5,918)(21,284)7,024(1,432)6,53914,7184,812(32,500)(723)-(155,721)(18,054)(138,446)210(7,689)(204,366)(24,139)2(1,358)179,342(2,115)15,034(2,037)(5)(230,726) |
(接次頁)
-21-
(承前頁)
代碼109年度A33300支付之利息($360)A33500支付之所得稅(4,511)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413,289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0010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94,554)B00020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4,694B00030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9,253B00040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50,000)B00050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55,986B01900處分關聯企業之淨現金流入-B02700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258,078)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14,189)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12,557B05400取得投資性不動產(529)B07100預付設備款增加(15,427)B07500收取之利息3,011B07600收取之股利28,766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318,510)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3000收取存入保證金45C03100存入保證金返還(45)C04020租賃負債本金償還(6,740)C04500資本公積發放現金(72,258)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78,998)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233)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15,548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669,334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684,882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108年度 |
|---|---|
($427)(8,402)(239,555)(50,551)46,27016,986(88,375)88,375776(39,898)1,917(31,044)34,841(2,000)(23,954)5,90121,284(19,472)138(138)(6,596)(72,260)(78,856)(138)(338,021)1,007,355$669,334 |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22-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
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
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
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
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
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
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對國內公共工程標案之電線電纜收入,係依
約定條件於客戶驗收完成後,始認列收入。民國109年度該類收入金額係屬
-23-
重大,因此,該類收入之認列是否允當,本會計師將其列為民國109年度之
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此重要事項,本會計師考量該公司收入認列政策,評估該類收入相
關之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情形,並抽核該類收入樣本,核對客戶合約、驗收
文件及銷貨單等,以確認該類收入交易已完成。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
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合機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
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
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
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
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24-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 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 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 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 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 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 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25-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
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
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
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龔則立
==> picture [65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8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莊文源
==> picture [58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0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90347472號
中 華 民 國 1 1 0年 3月 22 日
-26-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年12月31日108年12月31日代碼 資產金額%金額%流動資產1100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677,96613$662,28814111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167,5083144,44131120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126,7243118,67931136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二八)14,000-16,986-1140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一)240,0705155,72131150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一)26,483-38,54711170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一)290,4636501,587111190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十一)--3,203-1200其他應收款(附註十)2,936-9,286-130X存貨淨額(附註四、五及十二)755,90715817,480181470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38,417148,255111XX流動資產總計2,340,474462,516,47354非流動資產1517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990,55420581,408131550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55,500158,6891160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二八)1,389,644281,175,721251755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4,928-21,70611760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十六及二八)192,9364195,15641840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三)28,136132,35111900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27,043-40,385115XX非流動資產總計2,688,741542,105,416461XXX資 產 總 計$ 5,029,215100$ 4,621,889100代碼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50應付票據$290-$171-2170應付帳款-非關係人220,4354319,31172180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27,06912190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十一)2,066-10,802-2200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82,575280,67522230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42,95511,970-2280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2,809-6,254-2300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23,001-15,654-21XX流動負債總計374,1317461,90610非流動負債2570遞延所得稅負債 (附註四及二三)2,553---2580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2,261-15,622-2600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十九及二七)34,676135,139125XX非流動負債總計39,490150,76112XXX負債總計413,6218512,66711權益(附註四、八及二十)股 本3110普通股股本2,408,647482,408,647523200資本公積359,3777431,6359保留盈餘3310法定盈餘公積307,9906301,19673320特別盈餘公積11,237-221,33053350未分配盈餘1,207,76524757,651163300保留盈餘總計1,526,992301,280,17728其他權益3410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5,805-6,062-3420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314,7737(17,299)-3400其他權益總計320,5787(11,237)-3XXX權益總計4,615,594924,109,22289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5,029,215100$ 4,621,889100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董事長:楊碧綺經理人:李新政會計主管:周亭儀 |
108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金 |
% |
||
1433-3111--1815413125141146100-71-2---10--1111529751628---89100 |
-27-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
個體綜合損益表 |
個體綜合損益表 |
||||||
|---|---|---|---|---|---|---|---|---|
民國109 年及108 |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一及 |
|||||||
二七) |
$2,818,659 |
100 |
$2,752,85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十九、 |
|||||||
二二及二七) |
2,474,138 |
88 |
2,581,613 |
94 |
||||
5900 |
營業毛利 |
344,521 |
12 |
171,243 |
6 |
|||
營業費用(附註十九、二二 |
||||||||
及二七) |
||||||||
6100 |
推銷費用 |
56,281 |
2 |
63,444 |
2 |
|||
6200 |
管理費用 |
38,492 |
1 |
37,263 |
2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460 |
- |
6,885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99,233 |
3 |
107,592 |
4 |
|||
6900 |
營業利益 |
245,288 |
9 |
63,651 |
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7100 |
利息收入(附註二二) |
2,551 |
- |
5,651 |
- |
|||
7010 |
其他收入(附註二二) |
37,064 |
1 |
31,525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
|||||||
二二) |
12,488 |
1 |
( |
1,458) |
- |
|||
7050 |
財務成本(附註二二) |
( |
296) |
- |
( |
361) |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
|||||||
司損失份額(附註十 |
||||||||
三) |
( |
2,932) |
- |
( |
17,591)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合計 |
48,875 |
2 |
17,766 |
1 |
||||
7900 |
稅前淨利 |
294,163 |
11 |
81,417 |
3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
|||||||
二三) |
52,183 |
2 |
13,475 |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241,980 |
9 |
67,942 |
3 |
(接次頁)
-28-
(承前頁)
代碼其他綜合損益8310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16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8360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00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合計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附註二四)9710基 本9810稀 釋 |
109年度 |
%-12-1221 |
108年度 |
|||
|---|---|---|---|---|---|---|
金額$323336,584(257)336,650$ 578,630$1.00$1.00 |
金額($2,696)199,036(41)196,299$ 264,241$0.28$0.28 |
% |
||||
( |
-7-71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9-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目 |
計 權益總額 |
221,330 )$ 3,917,241 |
-- |
-(72,260 ) |
-67,942 |
198,995196,299 |
198,995264,241 |
11,098- |
11,237 )4,109,222 |
-- |
-- |
-(72,258 ) |
-241,980 |
336,327336,650 |
336,327578,630 |
4,512 )- |
320,578$ 4,615,594 |
||||||||||||||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個體權益變動表 |
民國109 年及108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其他權益項 |
透過其他綜合 |
損益按公允 |
國外營運機構 價值衡量之 |
保留盈餘 財務報表換算 金融資產未實 |
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之兌換差額 現評價損益 合 |
503,895$301,196$136,491$788,342$ 1,226,029$6,103( $227,433 )( $ |
--84,839(84,839 )--- |
72,260 )------ |
---67,94267,942-- |
---(2,696 )(2,696 )(41 )199,036 |
---65,24665,246(41 )199,036 |
---(11,098 )(11,098 )-11,098 |
431,635301,196221,330757,6511,280,1776,062(17,299 )( |
-6,794-(6,794 )--- |
--(210,093 )210,093--- |
72,258 )------ |
---241,980241,980-- |
---323323(257 )336,584 |
---242,303242,303(257 )336,584 |
---4,5124,512-(4,512 )( |
359,377$307,990$11,237$ 1,207,765$ 1,526,992$5,805$314,773$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經理人:李新政會計主管:周亭儀 |
||||||
股本 資 |
$ 2,408,647$ |
- |
-( |
- |
- |
- |
- |
2,408,647 |
- |
- |
-( |
- |
- |
- |
- |
$ 2,408,647$ |
||||||||||||||||
代碼 |
A1108 年1 月1 日餘額 |
107 年度盈虧撥補 |
B3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D1108 年度淨利 |
D3108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D5108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Q1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量之權益工具 |
Z1108 年12 月31 日餘額 |
108 年度盈餘分配 |
B1法定盈餘公積 |
B17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D1109 年度淨利 |
D3109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D5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Q1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量之權益工具 |
Z1109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董事長:楊碧綺 |
-30-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10000本年度稅前淨利A20010收益費損項目A20100折舊費用A20300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A204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A20900財務成本A21200利息收入A21300股利收入A22400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A2370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A23700存貨跌價及報廢損失A23800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A24100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A29900其 他A30000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A31125合約資產A31130應收票據A31150應收帳款A31170應收建造合約款A31180其他應收款A31200存 貨A31240其他流動資產A32130應付票據A32150應付帳款A32170應付建造合約款A32180其他應付款A32230其他流動負債A32990其他非流動負債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A33300支付之利息A33500支付之所得稅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09年度$ 294,16374,364(2,089)(23,067)296(2,551)(28,766)2,9328,674-1,850(9,500)421(8)(84,599)12,020213,1893,2036,09869,2239,838119( 126,045)(8,736)2,1987,347(59)420,515(296)(4,511)415,708 |
108年度 |
|---|---|---|
$ 81,41791,3032,607(19,998)361(5,651)(21,284)17,591(1,432)14,7184,812(32,500)(723)-( 155,721)(18,058)( 138,452)210(7,688)( 204,500)(23,583)(1,358)179,155(2,115)14,931(2,245)(5)( 228,208)(361)(8,402)( 236,971) |
(接次頁)
-31-
(承前頁)
代碼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0010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B00020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B00030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B00040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B00050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B02700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B05400取得投資性不動產B07100預付設備款增加B07500收取之利息B07600收取之股利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3000收取存入保證金C03100存入保證金返還C04020租賃本金償還C04500資本公積發放現金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9年度($ 94,554)4,6949,253(28,000)30,986( 258,078)-(14,189)12,557(529)(15,427)2,80128,766( 321,720)45(45)(6,052)(72,258)(78,310)15,678662,288$ 677,966 |
108年度 |
|---|---|---|
($ 50,551)46,27016,986(57,375)57,375(39,898)1,917(30,919)34,421(2,000)(23,954)5,63321,284(20,811)138(138)(5,913)(72,260)(78,173)( 335,955)998,243$ 662,28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32-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摘 要期初未分配盈餘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調整後未分配盈餘本期淨利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本期可供分配盈餘分配項目:股東現金股利股東股票股利期末未分配盈餘 |
-- |
金 額960,949,116323,5774,511,672965,784,365241,980,52611,237,109( 24,681,578 )1,194,320,4221,194,320,422 |
|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第十四條 |
本公司設董事七~十一人,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少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成數。第二項(略)。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
本公司設董事五~九人,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少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成數。第二項(略)。本公司自第十一屆起(民國108 年全面改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同時廢除監察人,自108 年任期屆滿時,始適用之。 |
保留公司未來董事改選彈性及依實際狀況作修改與刪除。 |
第二十條之一 |
第一~三項(略)。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本條送請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
第一~三項(略)。 |
增加第四項規定。 |
第二十二條 |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二月十五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二月十五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
增訂修訂日期及次數。 |
-34-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
第二條 |
第一、二、三項略。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第五項略。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 172 條之1 第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 之相關規定以1 項為限,提案超過1 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以下略。 |
第一、二、三項略。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第五項略。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 172 條之1 第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以下略。 |
為免公司誤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外皆可以臨時動議提出,擬將修正前原條文所列公司法以外不得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之其他法規條文納入。配合條文規範調整公告方式。配合公司法作修法。 |
|
第三條(原第四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四條(原第五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五條(原第三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八條 |
第一項略。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
第一項略。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 |
為提升公司治理並維護股東之權益,修正第二項。 |
-35-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
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以下略。 |
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以下略。 |
|||
第十三條 |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
為提升公司治理並維護股東之權益,修正第一項。新增第二項內容。 |
|
第十六條(原第十七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十七條(原第十六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十九條 |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
增訂修訂日期及次數。 |
-36-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
第四條 |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 關事宜,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獨立董事之人數不足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 關事宜,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獨立董事之人數不足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查準則相關規定或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0條第1項各款不宜上櫃規定之具體認定標準」第 8款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
本段刪除內容新增至第五條及第六條。配合上市櫃公司全面設置獨董,調整第3項。 |
||
第五條 |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
本條新增,由第四條刪除內容搬移。 |
|||
第六條 |
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 |
本條新增,由第四條刪除內容搬移。 |
-37-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
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
|||||
(原第七條) |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份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該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
原第七條刪除。配合自2021年起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股東於股東會召開前即可從候選人名單知悉各候選人之姓名、學經歷等資訊,以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為辨明候選人身分之方式,即無必要,爰刪除本條。 |
|||
第七條(原第五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八條(原第六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九條(原第八條) |
選舉票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無效:(一)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票者。(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四)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五)除填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
選舉票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無效:(一)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者。。(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四)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份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份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經核對不符者。(五)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六)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可茲識別者。 |
股東得依公司法第173 條規定,於特定情形下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擬配合調整本條第一款。另配合上市櫃公司自2021年起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爰調整本條第四款及第五款,並刪除第六款。 |
||
-38-
條次 |
修訂後條文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依據及理由 |
|
|---|---|---|---|---|
第十條(原第九條) |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應由主席當場宣布,包含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應由主席當場宣布,包含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
新增第二項內容。 |
|
第十一條(原第十條) |
略。 |
略。 |
調整條次。 |
|
第十二條(原第十一條) |
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
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
增訂修訂日期及次數。 |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