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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AGM Information 2014

Jul 21, 2014

51886_rns_2014-07-21_825fccf8-6a2c-4210-89ca-8231892423bc.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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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號:1618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HOLD-KEY ELECTRIC WIRE & CABLE CO., LTD
103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 picture [121 x 1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地點:桃園縣觀音工業區經建五路三十二號
目        錄
會議議程-------------------------------------------------------- 1
報告事項-------------------------------------------------------- 2
承認事項-------------------------------------------------------- 3
討論事項-------------------------------------------------------- 4
臨時動議-------------------------------------------------------- 4
附 件
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5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7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表、現金流量表 10
四、虧損撥補表-------------------------------------------------- 24
五、「公司章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25
六、「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26
七、「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27
八、「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34
章 則
一、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36
二、公司章程---------------------------------------------------- 37
三、股東會議事規則---------------------------------------------- 40
◆會議議程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時間: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地點:桃園縣觀音工業區經建五路三十二號.(本公司觀音二廠)
議程: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一○二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五、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四)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 1 -

報告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 說 明: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第5~6 頁)。

第二案
  • 案 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 說 明:1.本公司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經民國一○三年三月二十六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楊清鎮及劉水恩會計師查 核竣事,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並送請監察人查核竣事。

  • 2.監察人審查報告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二(第7~9 頁)。

  • 2 -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經董事會編造 完竣,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 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

  • 2.各項決算表冊經送監察人審查竣事,認為尚無不符。

  • 3.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及附件三(第5~6 頁 及第10~23 頁),謹提請 承認。

決  議:
  • 第二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本公司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本公司一○二年度虧損撥補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第24 頁),謹提請 承認。

  • 決 議:

  • 3 -

討論事項

  •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業務實際需要,爰將「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予以修訂,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五(第25 頁)。

決  議:
  • 第二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法規修法,爰將「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部份條文予以修訂,修訂 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六(第26 頁)。

  • 決 議:

  • 第三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採用IFRSs 國際財務會計準則及業務實際需要,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辦法」部份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七(第27~33 頁)。

  • 決 議:

  • 第四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業務實際需要,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 照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八(第34~35 頁)。

  •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 4 -

附件一:

==> picture [193 x 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收入為新台幣2,533,260 仟元,在台電輸配電線纜標案遲未招標
及國際銅價下跌的雙重影響下,年度營收衰退38.43%;全年度股利收入13,309 仟元,提列
不動產、廠房設備減損損失39,743 仟元,稅後純損為新台幣65,464 仟元。
一○二年度產品別之營業比重:塑膠電線電纜13.99%、通信電纜20.52%、交連PE 電力
電纜佔32.25%、裸鋁線5.00%、光纖7.81%、租賃2.15%、工程收入10.76%、其他約佔7.52%。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02 年度
(IFRS)
101 年度
(依IFRS 調整)
比較增減% 101 年度
(ROC GAAP)
營業收入 2,533,260 4,114,407 (38.43)% 3,986,605
營業成本 2,472,639 3,695,637 (33.09)% 3,567,835
營業毛利 60,621 418,770 (85.52)% 418,770
營業費用 113,541 118,627 (4.29)% 119,398
營業淨利(損) ( 52,920) 300,143 (117.63)% 299,37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1,388) 38,672 (129.45)% 43,196
稅前淨利(損) ( 64,308) 338,815 (118.98)% 338,045
一○二年營業外收入支出淨額減少,主要係因取得股利收入減少9,369仟元及102年
提列不動產、廠房設備減損損失39,743 仟元所致。

(二)預算執行情形

一○二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預算達成情形。
  • 5 -

(三)獲利能力分析




比率(%)
資產報酬率(%) (1.30)%
權益報酬率(%) (1.45)%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2.67)%
純益率(%) (2.58)%
每股盈餘(元) (0.27)
一○二年度全球景氣因主要經濟體財政及債務問題懸而未決,進而影響台灣經濟步
伐。在國內部分,面對國際間區域經濟整合浪潮,出口競爭力受到影響,政府財政問題對
於經濟成長與公共工程的招標需求也造成限制,整體經濟表現衰退;考驗企業經營決策的
果斷力及市場需求走向的多元化,本公司將更秉持強化品質管理、供應更完整產品線、及
各區域之認證,加強掌控經營成本與降低風險,積極開發高附加價格產品速度,朝穩健踏
實的專業線纜製造廠邁進,期在未來能創新佳績,回饋各位股東。
謹在此向諸位股東女士、先生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敬請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
     謹祝各位
            心想事成 身體健康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 -

附件二: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楊清鎮會計師及劉水恩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提出查核報告,連同營業報告
書及虧損撥補議案,經本監察人審查完峻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
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書敬請鑒察。
  此致
     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81 x 8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監察人: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47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代表人:黃元宏
中華
民國一○三年五月九日
  • 7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楊清鎮會計師及劉水恩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提出查核報告,連同營業報告
書及虧損撥補議案,經本監察人審查完峻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
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書敬請鑒察。
  此致
     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廖素禎

==> picture [30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
民國一○三年五月九日
  • 8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楊清鎮會計師及劉水恩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提出查核報告,連同營業報告
書及虧損撥補議案,經本監察人審查完峻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
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書敬請鑒察。
  此致
     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林佩芬

==> picture [3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
民國一○三年五月九日
  • 9 -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2年12月31日、民國101年12月31
日及1月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
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2年12月31日、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1月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
暨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
量。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
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
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體
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楊清鎮會 計 師劉水恩

==> picture [7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4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 picture [47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02年12月31日暨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1月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125
1147
1150
1170
1180
1190
1200
130X
1470
11XX

1523
1546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00
15XX
1XXX




2150
2160
2170
2180
2190
2200
2230
2300
21XX

2600
2XXX

3110
3200
3310
3350
3300
3410
3425
3400
31XX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附註八)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五及九)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五及九)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九及二六)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十)
其他應收款(附註九及二六)
存貨(附註十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二六)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附註八及二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三、二六及二七)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十四及二七)
無形資產(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五及二一)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二三)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附註十六)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十六及二六)
應付帳款(附註十六)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十六及二六)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十)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及二六)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一)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七)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七、十八及二三)

負債總計

權 益
股 本
普通股股本(附註十九)

資本公積(附註十九)

保留盈餘(附註十九)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附註十九)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其他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2年12月31日



$
806,463
17
113,355
3
149,000
3
32,774
1
206,440
4
206
-
-
-
486
-
644,126
14

19,465

-

1,972,315
42

681,610
15

1,087
-
24,149
-
1,249,720
27
689,403
15
1,334
-
42,655
1

5,329

-

2,695,287
58

$ 4,667,602
100

$
47,999
1
45,059
1
147,316
3
-
-
105,091
3
52,040
1
5,708
-

29,107

1


432,320
10


12,229

-


444,549
10

2,408,647
51


648,415
14

276,715
6

883,177
19

1,159,892
25

5,638
-

461

-


6,099

-

4,223,053
90

4,223,053
90

$ 4,667,602
100
101年12月31日



$
808,722
15

97,209
2

36,500
1

22,008
1

226,717
4

11,495
-

5,603
-

1,940
-

958,731
18

19,778

-

2,188,703
41

1,020,806
19

1,087
-

21,543
-
1,428,558
26

687,499
13

1,067
-

36,338
1

6,643

-

3,203,541
59

$ 5,392,244
100

$
96,521
2

26
-

134,182
2

44,826
1

178,017
3

75,893
1

35,472
1

26,693

1


591,630
11


9,740

-


601,370
11

2,408,647
45


648,415
12


248,080
5
1,100,537
20

1,348,617
25


5,065
-

380,130

7


385,195

7

4,790,874
89

4,790,874
89

$ 5,392,244
100
101年1月1日 101年1月1日

$
806,463

113,355
149,000
32,774
206,440
206
-
486
644,126


19,465

1,972,315

681,610


1,087
24,149
1,249,720

689,403

1,334
42,655

5,329

2,695,287

$ 4,667,602

$
47,999
45,059
147,316
-
105,091
52,040
5,708

29,107


432,320


12,229


444,549

2,408,647


648,415

276,715

883,177

1,159,892

5,638

461


6,099

4,223,053

4,223,053

$ 4,667,602

$
150,889

-

31,500

33,047

228,441

19

1,172

7,424
1,180,732


40,262

1,673,486

1,031,609


1,087

74,845
1,586,054


681,847


1,431

44,657

6,316

3,427,846

$ 5,101,332

$
95,700

18,978

95,055

5,519

68,625

81,695

46,586

27,020


439,178


7,686


446,864

2,408,647


648,415


229,907

954,131

1,184,038


-

413,368


413,368

4,654,468

4,654,468

$ 5,101,332

































































$
808,722


97,209

36,500

22,008

226,717

11,495

5,603

1,940

958,731


19,778

2,188,703

1,020,806


1,087

21,543
1,428,558


687,499


1,067

36,338

6,643

3,203,541

$ 5,392,244

$
96,521

26

134,182

44,826

178,017

75,893

35,472

26,693


591,630


9,740


601,370

2,408,647


648,415


248,080
1,100,537

1,348,617


5,065

380,130


385,195

4,790,874

4,790,874

$ 5,392,244










































3
-
1
1
4
-
-
-
23

1
33
20
-
2
31
13
-
1

-
67
100
2
-
2
-
1
2
1

1

9

-

9
47
13
4
19
23
-

8

8
91
91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 picture [47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李新政

==> picture [41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周亭儀
  • 11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2年度




營業收入(附註二三及二六)
4100
銷貨收入
$ 2,206,318
4300
租賃收入
54,378
4520
工程收入

272,564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2,533,260

營業成本(附註十八、二十、
二三及二六)
5110
銷貨成本
2,245,421
5300
租賃成本
18,834
5520
工程成本

208,384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2,472,639

5900 營業毛利

60,621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二十、
二三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62,816
6200
管理費用
34,69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6,028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13,541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
52,92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十)
23,297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二十)
(
36,596 )
102年度
(接次頁)
  • 12 -

(承前頁)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十)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損)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一)

8200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損失)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
分相關之所得稅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
額)合計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二)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2年度


($
122 )

2,033

(
11,388)

(
64,308 )

1,156

(
65,464)

573
(
379,669 )
(
2,829 )

-

(
381,925)

($ 447,389)

($
0.27)
($
0.27)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3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102 年及10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構 備





餘 財務報表換算 金



本 資


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未實現損益 權


$ 2,408,647
$ 648,415
$ 229,907
$ 954,131
$
-
$ 413,368
$ 4,654,468
-
-
18,173
(
18,173 )
-
-
-
-
-
-
(
120,432 )
-
-
(
120,432 )
-
-
-
286,989
-
-
286,989

-

-

-
(
1,978 )

5,065
(
33,238 )
(
30,151 )
2,408,647
648,415
248,080
1,100,537
5,065
380,130
4,790,874
-
-
28,635
(
28,635 )
-
-
-
-
-
-
(
120,432 )
-
-
(
120,432 )
-
-
-
(
65,464 )
-
-
(
65,464 )

-

-

-
(
2,829 )

573
(
379,669 )
(
381,925 )
$ 2,408,647
$ 648,415
$ 276,715
$ 883,177
$
5,638
$
461
$ 4,223,05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代碼 A1
101 年1 月1 日餘額
100 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D1
101 年度淨利
D3
101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Z1
101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1 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D1
102 年度淨損
D3
102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Z1
102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楊碧綺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利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呆帳費用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損失
A231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損失
A237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A23700
存貨跌價損失(迴轉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A31170
應收建造合約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40
應付票據-關係人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70
應付建造合約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項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02年度
($ 64,308 )

158,604

562
(
214 )
122
(
5,262 )

(
13,309 )

(
2,033 )

-
-

39,743
30,500

(
177 )
(
10,874 )
20,660
11,408

5,603

1,537
284,105

313
(
48,522 )
45,033

13,131
(
44,826 )
(
72,926 )

(
24,191 )


2,414

327,093
101年度
$ 338,815
204,810
514
3,163
334
(
1,302 )
(
22,678 )
(
4,070 )
477
58
-
(
17,000 )
116
8,260
1,324
(
11,592 )
(
4,431 )
5,688
239,001
20,484
821
(
18,952 )
39,143
39,307
109,392
(
5,856 )
(
327)
925,499
(接次頁)
  • 15 -

(承前頁)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B00700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B01900
處分關聯企業之淨現金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500
取得購置無形資產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1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2年度
($
124 )

(
37,237)

289,732

(
56,619 )

-
( 172,000 )

59,500
-
(
10,455 )

-
468
(
829 )

(
4,480 )
(
5,632 )

5,179

13,309

( 171,559)

-
( 120,432)

( 120,432)

(
2,259 )

808,722

$ 806,463
101年度
($
334 )
(
54,621)
870,544
( 120,181 )
479
(
52,500 )
47,500
62,437
(
40,910 )
946
150
(
150 )
-
(
13,956 )
1,098

22,678
(
92,409)
130
( 120,432)
( 120,302)
657,833
150,889
$ 808,722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6 -

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2年12月31日、民國101
年12月31日及1月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合機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2年12月31日、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1月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
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2及101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楊清鎮會 計 師劉水恩

==> picture [7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3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4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 picture [47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7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02年12月31日暨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1月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125
1147
1150
1170
1180
1190
1200
130X
1470
11XX

1523
1546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00
15XX
1XXX




2150
2160
2170
2180
2190
2200
2230
2300
21XX

2600
2XXX

3110
3200
3310
3350
3300
3410
3425
3400
31XX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附註八)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五及九)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五及九)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九及二六)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十)
其他應收款(附註九及二六)
存貨(附註十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二六)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附註八及二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三、二六及二七)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十四及二七)
無形資產(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五及二一)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二六)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附註十六)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十六及二六)
應付帳款(附註十六)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十六及二六)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十)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及二六)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一)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七)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七、十八及二三)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 本
普通股股本(附註十九)

資本公積(附註十九)

保留盈餘(附註十九)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附註十九)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其他權益總計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2年12月31日



$
811,025
17
113,355
3
149,000
3
32,774
1
206,440
4
206
-
-
-
486
-
644,126
14

19,465

-

1,976,877
42

681,610
15

1,087
-
19,587
-
1,249,720
27
689,403
15
1,334
-
42,655
1

5,329

-

2,690,725
58

$ 4,667,602
100

$
47,999
1
45,059
1
147,316
3
-
-
105,091
3
52,040
1
5,708
-

29,107

1


432,320
10


12,229

-


444,549
10

2,408,647
51


648,415
14

276,715
6

883,177
19

1,159,892
25

5,638
-

461

-


6,099

-

4,223,053
90

4,223,053
90

$ 4,667,602
100
101年12月31日



$
813,489
15

97,209
2

36,500
1

22,008
1

226,717
4

11,495
-

5,603
-

1,940
-

958,731
18

19,777

-

2,193,469
41

1,020,806
19

1,087
-

17,349
-
1,428,558
26

687,499
13

1,067
-

36,338
1

6,643

-

3,199,347
59

$ 5,392,816
100

$
96,521
2

26
-

134,182
2

44,826
1

178,017
3

76,465
1

35,472
1

26,693

1


592,202
11


9,740

-


601,942
11

2,408,647
45


648,415
12


248,080
5
1,100,537
20

1,348,617
25


5,065
-

380,130

7


385,195

7

4,790,874
89

4,790,874
89

$ 5,392,816
100
101年1月1日 101年1月1日

$
811,025

113,355
149,000
32,774
206,440
206
-
486
644,126


19,465

1,976,877

681,610


1,087
19,587
1,249,720

689,403

1,334
42,655

5,329

2,690,725

$ 4,667,602

$
47,999
45,059
147,316
-
105,091
52,040
5,708

29,107


432,320


12,229


444,549

2,408,647


648,415

276,715

883,177

1,159,892

5,638

461


6,099

4,223,053

4,223,053

$ 4,667,602

$
151,127

-

31,500

33,047

228,441

19

1,172

152,085
1,180,732


40,262

1,818,385

1,031,609


1,087

15,558
1,586,054


681,847


1,431

44,657

6,316

3,368,559

$ 5,186,944

$
95,700

18,978

95,055

5,519

68,625

100,517

46,586

93,810


524,790


7,686


532,476

2,408,647


648,415


229,907

954,131

1,184,038


-

413,368


413,368

4,654,468

4,654,468

$ 5,186,944

































































$
813,489


97,209

36,500

22,008

226,717

11,495

5,603

1,940

958,731


19,777

2,193,469

1,020,806


1,087

17,349
1,428,558


687,499


1,067

36,338

6,643

3,199,347

$ 5,392,816

$
96,521

26

134,182

44,826

178,017

76,465

35,472

26,693


592,202


9,740


601,942

2,408,647


648,415


248,080
1,100,537

1,348,617


5,065

380,130


385,195

4,790,874

4,790,874

$ 5,392,816










































3
-
-
1
4
-
-
3
23

1
35
20
-
-
31
13
-
1

-
65
100
2
-
2
-
1
2
1

2
10

-
10
46
13
5
18
23
-

8

8
90
90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 picture [47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18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營業收入(附註二三及二六)
4100
銷貨收入

4300
租賃收入
4520
工程收入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附註十八、二十、
二三及二六)
5110
銷貨成本
5300
租賃成本
5520
工程成本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二十、
二三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十)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
十)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十)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102年度



$ 2,206,318
54,378

272,564


2,533,260

2,245,421
18,834

208,384


2,472,639


60,621

62,816
34,745

16,028


113,589

(
52,968)


23,601
(
36,596 )
(
122 )

1,777

(
11,340)
(接次頁)
  • 19 -

(承前頁)




7900 稅前淨利(損)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一)

8200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損失)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
分相關之所得稅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
額)合計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86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8700

每股盈餘(附註二二)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2年度

(
3 )

-

(
3)


-
( 15 )

-

-

( 15)

( 18)

(
3 )

-

(
3)

( 18 )

-

(18)


101年度


($
64,308 )

1,156

(
65,464)

573
(
379,669 )
(
2,829 )

-

(
381,925)

($
447,389)

($
65,464 )

-

($
65,464)

($
447,389 )

-

($
447,389)

($
0.27)
($
0.27)


$
338,815

51,826


286,989


5,065
(
33,238 )
(
2,383 )
(
405 )

(
30,151 )

$
256,838

$
286,989

-

$
286,989

$
256,838

-

$
256,838

$
1.19
$
1.19

8

1

7

-
(
1 )

-

-
(
1)

6

7

-

7

6

-

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0 -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2 年及10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構 備





餘 財務報表換算 金



本 資


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未實現損益 權


$ 2,408,647
$ 648,415
$ 229,907
$ 954,131
$
-
$ 413,368
$ 4,654,468
-
-
18,173
(
18,173 )
-
-
-
-
-
-
(
120,432 )
-
-
(
120,432 )
-
-
-
286,989
-
-
286,989

-

-

-
(
1,978 )

5,065
(
33,238 )
(
30,151 )
2,408,647
648,415
248,080
1,100,537
5,065
380,130
4,790,874
-
-
28,635
(
28,635 )
-
-
-
-
-
-
(
120,432 )
-
-
(
120,432 )
-
-
-
(
65,464 )
-
-
(
65,464 )

-

-

-
(
2,829 )

573
(
379,669 )
(
381,925 )
$ 2,408,647
$ 648,415
$ 276,715
$ 883,177
$
5,638
$
461
$ 4,223,05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代碼 A1
101 年1 月1 日餘額
100 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D1
101 年度淨利
D3
101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Z1
101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1 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D1
102 年度淨損
D3
102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Z1
102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楊碧綺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利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呆帳費用(迴轉利益)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損失
A231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損失
A237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A23700
存貨跌價損失(迴轉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A31170
應收建造合約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40
應付票據-關係人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70
應付建造合約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項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02年度
($ 64,308 )

158,604

562
(
214 )
122
(
5,263 )

(
13,309 )

(
1,777 )

-
-

39,743
30,500

(
177 )
(
10,874 )
20,660
11,408

5,603

1,537
284,105

312
(
48,522 )
45,033

13,131
(
44,826 )
(
72,926 )

(
24,763 )


2,414

326,775
101年度
$ 338,815
204,810
514
3,163
334
(
1,302 )
(
22,678 )
(
2,467 )
477
58
-
(
17,000 )
116
8,260
1,324
(
11,592 )
(
4,431 )
5,688
239,001
20,485
821
(
18,952 )
39,143
39,307
109,392
(
24,082 )
(
67,117)
842,087
(接次頁)
  • 22 -

(承前頁)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B00700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2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B04500
取得購置無形資產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2年度
($
124 )

(
37,237 )

289,414

(
56,619 )

-
( 172,000 )

59,500
(
10,455 )

-
468
-

(
829 )

(
4,480 )
(
5,632 )

5,180

13,309

( 171,558 )

-
( 120,432 )

( 120,432 )


112

(
2,464 )

813,489

$ 811,025
101年度
($
334 )
(
54,621)
787,132
( 120,181 )
479
(
52,500 )
47,500
(
40,910 )
946
150
144,661
(
150 )
-
(
13,956 )
1,098

22,678
(
10,185)
130
( 120,432)
( 120,302)

5,717
662,362
151,127
$ 813,48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47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3 -

附件四: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二年度虧損撥補表
摘                        要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995,741,798
    採用TIFRS 調整數                    (44,271,952)
-
    首次採用TIFRS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4,271,952)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951,469,846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2,829,449)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948,640,397
加:本期淨利(損)                                           (65,463,874)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883,176,523
分配項目:
股東現金股利                       -
--
股東股票股利
期末未分配盈餘                               883,176,523
註:因102 年度為稅後淨損,故不配發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
董事長:楊碧綺  經理人:李新政  會計主管:周亭儀

==> picture [33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4 -

附件五: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各種電線、電纜及配件器材
之製造、加工、銷售。
2.各金屬之冶煉、製造、加工、
銷售。
3.各種電機、電氣器材及絕緣材
料之製造、加工、銷售。
4.前項各業務之進出口貿易、代
理及經銷。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除許可
業外)。
6.E601010 電器承裝業。
7.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
入業。
(限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
收信機)
8.E599010 配管工程業。
9.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10.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11.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12.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
機械製造業。
1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4.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5.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
發業。
16.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
售業。
17.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
造業。
1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
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各種電線、電纜及配件器材之
製造、加工、銷售。
2.各金屬之冶煉、製造、加工、
銷售。
3.各種電機、電氣器材及絕緣材
料之製造、加工、銷售。
4.前項各業務之進出口貿易、代
理及經銷。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除許可
業外)。
6.E601010 電器承裝業。
7.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
入業。
(限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
信機)
8.E599010 配管工程業。
9.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10.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11.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12.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
械製造業。
13.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4.F113020 電器批發業。
本款新增。
本款新增。
本款新增。
1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配合業務需要
新增營業項目。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二
月十五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三
年六月二十三日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二
月十五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二
年六月二十日
增訂修訂日期
及次數。
  • 25 -

附件六: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第參條 適用範圍
一、~二、(略)
適用範圍
一、~二、(略)
三、本公司於從事債券保證金
交易時,按本處理程序辦理。
刪除適用範圍第
三項。
第肆條 (略)
二、內部控制制度
(一)~(三)(略)
(四)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
員應依下列原則管理衍生性商
品之交易:
1.~2.(略)
3.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
易,依本「處理程序」規定授
權相關人員辦理者,事後應提
報最近期董事會。
(略)
(略)
二、內部控制制度
(一)~(三)(略)
(四)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
員應依下列原則管理衍生性商
品之交易:
1.~2.(略)
3.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
易,依本「處理程序」規定授
權相關人員辦理者,事後應提
報董事會。
(略)
明確訂定事後提
報董事會之期間。
第陸條 其他事項
一、本「處理程序」經董事會
通過後,提報股東會,修正時
亦同。
二、本程序訂定於中華民國九
十一年五月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三
年六月二十三日。
其他事項
一、本「處理程序」經董事會
通過後,提報股東會,修正時
亦同。
二、本程序訂定於中華民國九
十一年五月十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二
年六月二十日。
增訂修訂日期及
次數。
  • 26 -

附件七: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第二條 法令依據
(前一款略)
二、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及
建築、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使
用權、營建業之存貨)及設備。
(第三~八款略)
法令依據
(前一款略)
二、不動產(含營建業之存貨)
及其他固定資產。
(第三~八款略)
配合我國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酌作
文字修改。
用權、營建業之存貨)及
(第三~八款略)
第三條 (前一款略)
二、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
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
產:指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控
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或
其他法律進行合併、分割或收
購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或依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八項
規定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
(以下簡稱股份受讓)者。
三、關係人、子公司:應依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
定認定之。
四、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
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
產、設備估價業務者。
五、事實發生日:指交易簽約
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
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
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
日等日期孰前者。但屬需經主
管機關核准之投資者,以上開
日期或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
孰前者為準。
六、大陸地區投資:指依經濟
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
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規定從事之大陸投資。
(前一款略)
二、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
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
產:指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控
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或
其他法律進行合併、分割或收
購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或依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六項
規定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
(以下簡稱股份受讓)者。
三、關係人:指依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所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六號所規定者。
四、子公司:指依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五號及第七號所規定
者。
五、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
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
產、其他固定資產估價業務者。
六、事實發生日:指交易簽約
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
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
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
日等日期孰前者。但屬需經主
管機關核准之投資者,以上開
日期或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
孰前者為準。
七、大陸地區投資:指依經濟
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
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配合我國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之用
語,酌作文字及排列
順位修改。
  • 27 -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規定從事之大陸投資。
第五之一
原第六條重新編列
條次為第五條之
一。
第六條 原第十三條款順序
調整至第六條。
第七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若達
下列標準者,會計部應按性質
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即
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網站辦
理公告申報: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
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公債、附
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
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不
在此限。
(第二~三款略)
四、除前三款以外之資產交
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
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
形不在此限:
(一)買賣公債。
(二)以投資為專業,於海內
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
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證
券商於初級市場認購及依規定
認購之有價證券。
(三)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
之債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
市場基金。
(以下略)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若達
下列標準者,管理部於取得相
關訊息後應按性質依規定格
式,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
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
報: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
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公債或附
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不在
此限。
(第二~三款略)
四、除前三款以外之資產交
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
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
形不在此限:
(一)買賣公債。
(二)以投資為專業,於海內
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
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
(三)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
之債券。
(以下略)
配合公司實際狀況
及法規修法酌作文
字修改。
  • 28 -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第九條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
與政府機構交易、自地委建、
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
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
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
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
定:
(前一、~二、略)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
下列情形之一,除取得資產之
估價結果均高於交易金額,或
處分資產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
易金額外,應洽請會計師依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
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
表示具體意見:
1.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
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2.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
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
以上。
(第四項略)
經營建設業除採用限定價格、
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
價格之參考依據外,如有正當
理由未能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
二週內取得估價報告及第三款
之會計師意見。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
資產,除與政府機構交易、自
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
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者
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
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
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
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前一、~二、略)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
下列情形之一,除取得資產之
估價結果均高於交易金額,或
處分資產之估價結果均低於交
易金額外,應洽請會計師依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
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
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1.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
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2.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
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
以上。
(第四項略)
經營建設業除採用限定價格或
特定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
依據外,如有正當理由未能即
時取得估價報告者,應於事實
發生之即日起算二週內取得估
價報告及第三款之會計師意
見。
配合我國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及政
府機關架構調整酌
作文字修改。
第十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 配合政府機關架構
  • 29 -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具標的公
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
價格之參考,另交易金額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台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
發生日前洽會計師就交易價格
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若
需採用專家報告者,應依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
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但該有價證券具活絡市場之公
開報價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另有規定
者,不在此限。
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先取具標的
公司最近期依規定編製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另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
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會計
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若需採用專家報告
者,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
號規定辦理。但該有價證券具
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或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
稱本會)另有規定者,不在此
限。
調整酌作文字的修
改。
第十一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
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除與政府機構交易
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
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
意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
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
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
性表示意見,會計師並應依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
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
理。
考量政府機構出售
資產巳依相關規定
辦理,又現行公司與
政府機構之不動產
交易,已無需取具專
家意見,故為衡平考
量修訂。
第十三條 本公司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
產,除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決議
程序及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
事項外,交易金額達公司總資
產百分之十以上者,亦應依規
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
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
十一條之一規定辦理。
判斷交易對象是否為關係人
本公司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
產,除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決議
程序及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
事項外,交易金額達公司總資
產百分之十以上者,亦應依規
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
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
十一之一規定辦理。
判斷交易對象是否為關係人
依法制作業規定,酌
修文字及配合條款
順序調整原第十四
條往前順移。
  • 30 -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時,除注意其法律形式外,並
應考慮實質關係。
時,除注意其法律形式外,並
應考慮實質關係。
第十四條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
動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
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
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
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
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
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
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
原因。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
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評估
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
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
格、交易對象及其與本公司和
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
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
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
用之合理性。
六、依第十三條規定取得之專
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
會計師意見。
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
動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者,應將下列資料
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
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
款項: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
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
原因。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
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評估
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
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
格、交易對象及其與本公司和
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
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
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
用之合理性。
六、依十四條規定取得之專業
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
計師意見。
七、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
配合相關法規作修
改,及條款順序調整
原第十五條往前順
移。
  • 31 -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他重要約定事項。
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
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且所
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
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
一年,已依本準則規定提交董
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部分免
再計入。
公開發行公司與其母公司或
子公司間,取得或處分供營
業使用之設備,董事會得依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授權董
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
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
事會追認。
已依本法規定設置獨立董事
者,依第一項規定提報董事
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
立董事之意見,獨立董事如
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
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略)
他重要約定事項。
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第
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且所
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
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
一年,已依本準則規定提交董
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部分免
再計入。
公開發行公司與其母公司或
子公司間,取得或處分供營業
使用之機器設備,董事會得依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授權董
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
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
會追認。
已依本法規定設置獨立董事
者,依前項規定提報董事會討
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
之意見,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
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
事錄載明。
(略)
第十五條 (略)
三、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
或自地委建、租地委建等委請
關係人興建不動產而取得不動
產。
(略)
三、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而
取得不動產。
配合相關法規作修
改,及條款順序調整
原第十六條往前順
移。
第十六條 (略) (略) 配合條款順序調整
原第十七條往前順
移。
第十七條 (略) (略) 調整條次,原第十九
條。
第十八條 (略) (略) 調整條次,原第二十
條。
第十九條 (略) (略) 調整條次,原第二十
一條。
第二十條 (略) (略) 調整條次,原第二十
二條。
第二十一條 (略) (略) 調整條次,原第十八
條。
  • 32 -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第二十二條 (略) (略) 調整條次,原第二十
三條。
第二十三條 (略) (略) 調整條次,原第二十
四條。
第二十四條 本準則有關總資產百分之十之
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體或
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金額
計算。
本條新增。 配合法規增訂本條
款及條款順序作調
整。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九十二年六
月二十四日,原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自本辦法生效後廢
除。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
月二十三日。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九十二年
六月二十四日,原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自本辦法生效
後廢除。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
月二十日。
增訂修訂日期及次
數。
  • 33 -

附件八: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前後修訂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第九條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
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
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
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
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
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
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
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
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
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
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
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
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
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
決。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
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
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
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
不得超過一小時。
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
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
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
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
決。
為強化股東會作
業,保障股東權
益,爰修訂本條
文字以資明確。
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
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
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
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
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
之規定。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
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
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
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
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
之規定。
為強化股東會作
業,保障股東權
益,爰修訂本條
文字以資明確。
  • 34 -
條次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訂依據及理由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
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
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
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
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
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
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
序,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
繼續開會。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
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
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
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
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
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
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
主席,繼續開會。
第十五條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
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
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
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
止討論,提付表決。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
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
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為強化股東會作
業,保障股東權
益,爰修訂本條
文字以資明確。
第二十條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
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
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
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
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
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
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
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
字樣臂章。
配合法規酌作文
字修正。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
修改時亦同。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
月二十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
月二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
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
月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
月二十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
月二十三日。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
修改時亦同。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
月二十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
月二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
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
月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
月二十日。
增訂修訂日期及
次數。
  • 35 -

章則一: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 一、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四條之規定,揭露本公司全體 董事、監察人於一○三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103.4.25)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 如下:

  • 二、本公司已發行資本總額240,864,684 股,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股權成數 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之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股成數為5﹪(15,000,000 股), 全體監察人最低應持股成數為0.5%(1,500,000 股),已符合法令規定。

  • 三、持股明細: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職 稱 姓 名 持股股份 持股比率 備 註

董事長 嵩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碧綺

77,556,914
32.20% 10%大股東
董事

1,969,401 0.82%
董事

2,000,662 0.83%
董事

761,749 0.32%
董事

1,329 -
合計


82,290,055 34.17% 已達法定成數
監察人

86,479 0.04%
監察人 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912,498
1.21%
監察人

815 -
合計 監察人三席 2,999,792 1.25% 已達法定成數
合 計 全體董事、監察人 85,289,847 35.42% 已達法定成數
  • 36 -

章則二:

合機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各種電線、電纜及配件器材之製造、加工、銷售。
2.各金屬之冶煉、製造、加工、銷售。
3.各種電機、電氣器材及絕緣材料之製造、加工、銷售。
  • 4.前項各業務之進出口貿易、代理及經銷。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除許可業外)。
6.E601010 電器承裝業。
  • 7.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限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
8.E599010 配管工程業。
9.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10.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11.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12.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13.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4.F113020 電器批發業。
。
15.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之限制。
本公司得對外保證。
  • 第 四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 五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 第 六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貳億元整,分為參億貳仟萬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之,未發行股份由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

  • 第一項資本總額保留貳仟壹佰萬股為發行認股權憑證之股份。

  • 第 七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依公司法得免印製股票,惟該股份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 37 -

機構登錄。
  • 第 八 條:本公司股務之處理,除法令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

  • 第 九 條: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自股東常會開會前60 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 前30 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5 日內, 均停止之。

==> picture [12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第 十 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 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股東會由董事會 召集者,以董事長為主席;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 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 第十一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 託代理人出席。

  • 第十二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本公司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及法令 另有規定之情事者無表決權。

  • 第十三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picture [19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第十四條: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 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所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少於主管機關規 定之成數。

  • 第十五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互 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 董事會召集時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遇有緊急情 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 前項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之。

  • 第十六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董事未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委託其他董 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 視為親自出席。

  • 第十七條:全體董事及監察人得支報酬,其數額授權董事會議依同業通常水準支付之。 本公司得為董事及監察人於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 - 38 -

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 picture [12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十八條:本公司得設立經理人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
定辦理。

==> picture [10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十九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年度終了時辦理總
決算,由董事會造具下列表冊,依法送請監察人查核,提請股東會承認,
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1.營業報告書。
2.財務報表。
3.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等各項表冊。
第二十條:本公司正處業務發展成長期,且配合環境及產業的特性及長期財務規劃之需
求,股利政策衡量投資資金、財務結構及盈餘等情形,據以決定盈餘分配
之數額及種類。
本公司年度盈餘分派時,當期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
補虧損,如尚有盈餘,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按法令提列或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送請股東會決議行之。惟
員工紅利不得低於當年度盈餘之千分之五、董監酬勞不得高於當年度盈餘
之百分之一點五。盈餘之分派,其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東股利
總額百分之十。
此項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
獲利及資金狀況由董事會提案。

==> picture [11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二月十五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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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則三:

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 一、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 本規範辦理。

  • 二、本規則所稱之股東,指股東本人及股東委託出席之代理人。

  • 三、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 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 出席股東(或代理人)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實際出席股份總數,依股東繳交 之簽到卡計算之。

  • 四、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五、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 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六、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 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 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 ,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七、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 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 八、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 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 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 訴訟終結為止。

  • 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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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
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十、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 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 散會。

  •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 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十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 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 以發言內容為準。

    •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 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十二、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出席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或有失會議秩序時,主席得予制 止或中止其發言。

  • 十三、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十四、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十五、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十六、議案表決之監票人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 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 十七、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十八、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 決同。

  • 十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 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二十、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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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二十一、會議進行中如遇空襲警報、地震、火災等重大災害時,即行暫停開會,各自疏 散,俟警報解除一小時後繼續開會。

  • 二十二、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其 他未盡事項,授權主席裁示決之。

  • 二十三、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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