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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i Acoustics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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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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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惠威科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5.66 万元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公司为了提高研发实力、质量管理检验能 力,改善研发、质量管理检测软硬件条件,吸引高水平研发人员,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而实施的项目。鉴于该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和商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避免 发生不确定风险,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公司经审慎考虑,拟终止“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4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78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396,6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32,330,299.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066,300.37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1670122 号验资报告。

2、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20.84 3,705.66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5.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资总额 1,453.78 万元,投资进度 39.2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剩余募集资金 2,652.71 万元(含截止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与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2,300.00 万元)。

二、终止募集资金原因及后续使用计划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本项目原计划拟扩建研发中心,提升研发的软硬件设施水平,综合提升研发 基础能力。鉴于公司现有建设完成的研发中心与子公司的研发平台具有较高的匹 配度,可以满足后期的新产品转产业化时所需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成本优势。 公司拟不再继续扩建研发中心,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共计 2,652.71 万元(含截止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与 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2,300.00 万元),本次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安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相关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决 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 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决 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 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 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