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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Gen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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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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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2-024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500 万元(包含本数)。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 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 年3 月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先 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2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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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0.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4,75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88,742,433.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 元。上 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4 月8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11-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 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 年4 月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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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 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 年。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5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 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5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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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产品类型 预计投资金额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协定存款 1,000 1.265%-1.495% 1天 保本固定收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通知存款 1500
1.89%
7天 保本固定收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
1.21%-4.00%
1个月-1年 保本浮动收益
总计 62,500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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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 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5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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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2,5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2,5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 62,5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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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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