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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Gen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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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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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成都先导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先 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2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0.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475.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1.1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0]11-8 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 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74,601.12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66,002.87 万元,超募资金为 8,598.25 万元。公司募 集资金到账后,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 投资总额 |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 金额 | 比例 | |||
| 1 | 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49,795.51 | 49,795.51 | 75.44% |
| 2 |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207.36 | 16,207.36 | 24.56% |
| 总计 | 66,002.87 | 66,002.87 | 100.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2,570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7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29.89%,,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 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2,570万元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成都先导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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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韦弦
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