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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Gen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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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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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与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 露指南》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 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董事会表决本次授予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 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28 名 激励对象 579.1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52 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frac{1}{\sqrt{2}}$

2021年12月16日

(本页无正文, 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21年12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overline{p}$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