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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Gen Inc. AGM Information 2025

Oct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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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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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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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6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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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 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 表决。

三、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 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 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 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 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 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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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 发言的股东之后。

七、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 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超出议 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 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的议案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 公告。

十一、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 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 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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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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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4 点 00 分;

  • (二)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 8 号天府国际生物城 C2 栋

  •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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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 战略发展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现状,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发行品种及规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为 科技创新债券,基础品种为短期融资券。

(二)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 1 年。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利率:本次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 确定。

(五)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六)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投资者除外)。

(七)其他相关费用:本次发行涉及聘请法律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 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的并购、偿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营运资金,具体资金用途以交易商协会批复要求为准。

(九)发行方式: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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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十)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公司将按照短期融资券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 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 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十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发行及 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规、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与本次发 行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及后续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 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成本、 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回售条件、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用途等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聘请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 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 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等;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 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五)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在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及 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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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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