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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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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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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鸿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 企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鸿合科技增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近几年 公司海外业务持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 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文 件的规定,将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8,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公司面临的汇率敞口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有效规 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敞口,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 况,适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公司增加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 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 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 财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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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况
1、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 等产品或产品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组合。
2、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及期限:将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增加至不 超过 8,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 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 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 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 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三、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增加至不超 过 8,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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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 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 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 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 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 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 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以控制交易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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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 范法律风险。
4、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 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 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公司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以降低外汇汇率及 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额度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鸿合科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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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已经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鸿合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事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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