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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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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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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5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7月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 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拟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 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 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 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 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 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 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 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 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公司分级标准的核心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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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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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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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 超过2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 际发生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四、 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 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 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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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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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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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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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 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 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 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 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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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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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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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利于开拓市 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公司已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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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可有效降低担保风险。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未损坏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过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2,000万元人民币及400万美元(不含上述 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1.92%,占公司2020年3月31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2.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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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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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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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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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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