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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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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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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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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兰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兰佳,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兰佳,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先后任职于国家审计署、中国证监会、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智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26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 和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各项职权。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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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 2024 年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 本年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 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 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兰佳 | 7 | 1 | 6 | 0 | 0 | 否 | 3 |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仔细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在对相关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谨慎行使表决权,在2024年召开的 七次董事会,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的表决意见,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对于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司能够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的参会权和表决权。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2 、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4年在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共主持审计委员会6次,出席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1次,具体如下:
2024年2月3日,召集审计机构进场沟通汇报会,审阅:1、《公司2023年生产 经营情况通报》;2、《公司2023年度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报告》;3、《公司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初步汇报》;4、《公司2023年度三会、年报编制、年 度业绩推介工作安排》;5、《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6、《公司2023 年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及2024年工作计划》,并指导2023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开 展。
2024年3月20日,主持审计机构现场沟通会,听取汇报:1、《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鸿合科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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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报告》;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负 责人就收入确认、存货、资产减值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024年4月25日,主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30日,主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4、《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9月30日,主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30日,主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5日,出席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1、《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 案》;2、《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3、《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均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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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和其他独立 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4 、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沟通,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就每 个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年度审计工 作开展之前,本人与外部审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等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本人会同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 初步确定结论后再次组织召开审计沟通会,询问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审计内容以及 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确保公司年度报告按时、准 确的披露。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关注公司投资者来电问题以及公司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等方式 了解投资者对于公司的诉求,并督促公司及时回复投资者相关问询。本人在任职期 间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 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各项会议,听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在深入了解审议议案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做出表决。本 人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满足独立董事现场工作 15天的工作要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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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了本人的知情权,公 司能够及时向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 展相关工作。
(五)培训和学习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和修订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本人积极参加相关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 及时向公司传递最新监管政策的变化,促进公司对合规运作相关规定的掌握,强化 合规意识。本人还通过公司每月发送的董办月报及时掌握公司及行业信息,为公司 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提供基础。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
在本人2024年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 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经营和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公司 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交流,认为上述事项 均为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提出,有利于推进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定价政策公允 合理,公司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 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2024年10月23日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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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股权激励计划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 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均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在经济金融、企 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查 和监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促使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 更好的回报。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高度关注 行业市场变化和监管动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兰佳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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