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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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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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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兰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兰佳,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兰佳,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 SZ.000876 )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投资官;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SZ.300622)独立董事。曾先后任职于国家审计署、中国证监会、国光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26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 和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各项职权。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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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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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工作制度》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报告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 2023 年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参加董
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次 数
通讯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 数
缺 席次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会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兰佳 3 1 2 0 0 2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仔细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在对相关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谨慎行使表决权, 在2023年任职期间召开的三次董事会,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对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司能够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的参会 权和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 、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3年9月26日当选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共主持审计委 员会2次,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9月26日,召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30日,召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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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和其他独立 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和其他独 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修 订,确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

4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
2023年9月26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
监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
2023 年10 月
30日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5 、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沟通,就2023年第三季度 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2023年年度审计工 作开展之前,本人与外部审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等审计 计划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确保2023年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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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 司投资者来电问题以及公司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了解投资者对于公司的诉 求,并督促公司及时回复投资者相关问询,未来本人还将通过更多方式与投资者进 行更多的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在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和监督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各项会议,听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在深入了解审议议案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做出表决。本 人于2023年9月前往公司深圳坪山生产基地,实地考察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 考察公司的最新创新产品,与工厂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公司产线等相关情况。 2023年11月下旬,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战略会,充分听取各个组织架构对于公司 发展提出的思考和建议,本人基于专业领域的特长,在会上针对公司发展提出了有 效性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 人员支持,确保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 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相关工作。

(五)培训和学习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和修订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在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前,本人报名独立 董事任职培训,并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相关课程,最终取得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举行的董监高合规培训,促进了对公司合规运作相关规定 的掌握,强化了合规意识。本人还通过公司每月发送的董办月报及时掌握公司及行 业信息,为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提供基础。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 三季度的实际经营和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 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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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对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以及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交流, 认为上述事项均为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提出,有利于推进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定价政策公允合理,公司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聘任了新一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的前置审议程序。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 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通过核查,本人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已满足结项要求,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在经济金融、企 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 和监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促使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 更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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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高度关注 行业市场变化和监管动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兰佳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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