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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evis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Sep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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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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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4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发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 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 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的异议。2019年9月2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 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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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1. 2019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程序合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因首次授予的 311 名激励对象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劳动关系不 符合等情况,故放弃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 其他激励对象认购。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 311 名调整为 303 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43.76 万股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5.01 万股调整为 196.62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8.75 万股调整为 47.14 万股。

上述调整之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孙晓蔷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建宏Eric Lee副总经理龙旭东副总经理柯根全副总经理谢芳财务总监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298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25 5.85% 0.10%
副总经理 14.25 5.85% 0.10%
副总经理 3.34 1.37% 0.02%
副总经理 2.27 0.93% 0.02%
财务总监 2.00 0.82% 0.01%
160.51 65.85%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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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 47.14 19.34% 0.34%
合计(303人) 243.76 100.00% 1.7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 其他差异。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鸿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 《激励计划 (草案)》中调整事项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11 名激励对象中,有 8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劳动关系不符合等情况,故放弃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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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11 名调整为 303 名,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43.76 万股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95.01 万股调整为 196.62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8.75 万股调 整为 47.14 万股。

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 其他差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尚需按照《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登记手续。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调整和授予的具体情况、确定的授予日、授予数 量、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宜合法、有效。

七 、 备查文件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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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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