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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stone Network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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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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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二 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 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 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 Dongping Luo (罗东平) 先生、尚喜鹤先生、Timothy Xiangming Liu(刘向明)先生、邱少华先生、杨眉 先生、王琳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能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 提名的李军、陈伟、孟亚平等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 职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该等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军、陈伟、孟亚平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成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

李 军

2021年12月22日

独立董事 (签字): 2,(字

陈伟

2021年 /羽 22日

独立董事(签字): 2332

2021年12月22日

独立董事 (签字): 00

冯燕春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