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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stone Network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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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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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 相关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及融资计划等因素 基础上制定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现阶段及中长期业务发展规 划、利润规模、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等情况,平衡了业务持续 健康发展与股东稳定回报之间的关系,满足了公司长远发展需求,维护了股东权 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针对董事、监事的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 营状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 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会〔2019〕21 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20〕10 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