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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old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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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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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 HUAXING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4950049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ww.lihaujia.com


A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HUAX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6-9楼

Add: 6-9/F Block B,152 Hudong Road,Fuzhou,Fujian,China

电话(Tel):0591-87852574

Http://www.fjhxcpa.com

传真(Fax): 0591-87840354

邮政编码(Postcode):350003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4950049号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悍高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悍高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悍高集团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HUAX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6-9楼
Add: 6-9/F Block B,152 Hudong Road,Fuzhou,Fujian,China

电话(Tel):0591-87852574
Http://www.fjhxcpa.com

传真(Fax): 0591-87840354
邮政编码(Postcode):350003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悍高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悍高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悍高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年4月24日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9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0,622,649.84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1005441085号)。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17,354,300.00
减: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91,153,584.89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487,626.77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428,185,042.89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减:本年已使用金额 21,485,151.9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7,018,147.09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7,018,147.09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家居”)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悍高家居及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支行 702980519227 109,631.96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 9550880074606500903 12,631.60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 757900478810088 5,956,969.19
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801101001548208925 70,938,914.34
合计 77,018,147.09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21,988,711.46元,置换金额为412,606,977.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金额 |
| --- | --- | --- | --- |
|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 370,000,000.00 | 371,617,831.69 | 370,000,000.00 |
|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00.00 | 37,763,902.15 | 30,000,000.00 |
|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000,000.00 | 12,606,977.62 | 12,606,977.62 |
| 合计 | 420,000,000.00 | 421,988,711.46 | 412,606,977.62 |

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1005441091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附表1。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7,018,147.09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占募集资金净额 15.08%,该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陆续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1,062.2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40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409.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37,000.00 37,000.00 37,000.00 37,000.00 100.00% 2026年12月 20,867.93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202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1,405.63 1,405.63 70.28% 202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000.00 42,000.00 41,405.63 41,405.63 98.58% 20,867.93
超募资金投向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9,062.26 9,062.26 2,003.58 2,003.58 22.11% 2026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062.26 9,062.26 2,003.58 2,003.58 22.11%
合计 51,062.26 51,062.26 43,409.21 43,409.21 85.01% 20,867.9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5月调整到2026年12月,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合计9,062.26万元用于公司在建募投项目“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继续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规模和质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7,701.81万元,剩余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将继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