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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hain Logistics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ug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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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385.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5.39%;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8 月24 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45号文同意江苏海晨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2020 年8 月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 万股,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333.3334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13,333.3334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涉及纽诺金通有限公
司、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鹏晨源拓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5 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333.3334 万股,其中限售股10,000 万
股,流通股3,333.3334万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385.02 万股,将在2021 年8 月24 日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一)限售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本公司所
持公司股份。
    2、本机构/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对本机构/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
则本机构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机构/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期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通
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的,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减持公告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化,本机构/本公司
的承诺内容将相应地调整。
    4、本机构/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
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
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
应调整)。
(二)限售股东深圳市前海鹏晨源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钟鼎陇屿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本公司所 持公司股份。

2、本机构/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对本机构/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机构 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8 月24 日(星期二)。

  •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85.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39%;本

  •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385.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39%。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 名。

  •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质押股份数量
1 纽诺金通有限公司 20,475,000
20,475,000

0
2 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8,190,000
8,190,000

3,600,000
3 深圳市前海鹏晨源拓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2,963,000
2,963,000

0
4 天津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740,700
740,700

0
5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1,481,500
1,481,500

0
合 计 33,850,200 33,850,200
3,600,000

注:上述质押股份在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别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本次解除限售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00,000,000 75.00%
-
33,850,200 66,149,800
49.61%
其中:首发
前限售股
100,000,000 75.00%
-
33,850,200 66,149,800
49.61%
首发
后限售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33,333,334 25.00% 33,850,200
-
67,186,534
50.39%
三、总股本 133,333,334 100.00%
-
- 133,333,334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