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ichain Logistics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Feb 24, 2021
55841_rns_2021-02-24_a004aa76-a95c-4f1a-a162-e78547f3432f.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718,937.00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21 年3 月2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45号文同意江苏海晨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2020 年8 月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 万股,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333.3334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13,333.3334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1,718,937.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中的限售部分,共计
1,718,937.00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2021 年3 月2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A 股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共3,954 名, 所持有限售 股份总数 1,718,9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将于2021 年3 月2 日起上 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有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备注 |
|---|---|---|---|---|---|
| 1 |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部分股东 | 1,718,937.00 |
1,718,937.00 |
1,718,937.00 |
无 |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 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类别 | 本次解除限售前数量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增加减少 | 本次解除限售后数量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1,718,937.00 | 76.29% | - | 1,718,937.00 | 100,000,000.00 | 75.00% |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100,000,000.00 | 75.00% | - | / | 100,000,000.00 | 75.00%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首发后限售股 | 1,718,937.00 | 1.29% | - | 1,718,937.00 | 0 | 0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614,397.00 | 23.71% | 1,718,937.00 | - | 33,333,334.00 | 25.00% |
| 三、总股本 | 133,333,334.00 | 100.00% | - | - | 133,333,334.00 | 100.00% |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 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