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ichain Logist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6, 2021

55841_rns_2021-03-26_a70ca4b0-7e54-4361-bb2c-175c8093336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晨股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 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 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

(三)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4 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 授权人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 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若远期结 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 造成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 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其他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 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秉 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 杜绝投机性行为。

(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控制交易风险。

(三)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为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 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公司内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 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公司将在定期 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操作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 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 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审核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 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 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 睿

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