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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Jul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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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1-030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7,016,388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

  • 总股本的26.0182%;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 年7 月9 日。

  •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6 号)核准,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9,340,000 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2020 年7 月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48,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 股本为197,340,000 股。其中限售股为1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74.99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9,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5.002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5 月28 日,根据公司于2021 年5 月14 日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总股本197,3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 增5 股,合计转增股份数量为98,670,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97,340,000 股增至296,01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96,01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为22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4.9975%,无 限售流通股74,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2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邯郸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中国国 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共青城 银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永新县星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深圳星融咨询管理有 限公司”)、宁波大榭汉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如下承诺:

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邯郸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公 司所持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公司拟通过相关规定要 求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 (3)减持数量。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发

  • 行人股票数量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 (4)减持期限。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若本单位

  • /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提前披露减持 计划。

  • 2、公司股东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企业)、宁波大榭

  • 汉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银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星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

  •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

  • 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7 月9 日(星期

  • 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7,016,388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26.018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7,016,388 股,占 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26.0182%。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7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股)
1 邯郸市财政局信息中
22,932,000 22,932,000 22,932,000
2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7,844,826 17,844,826 17,844,826
3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15,860,250 15,860,250 15,860,250
4 共青城银汐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5 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
展中心(有限合伙)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6 永新县星融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7 宁波大榭汉胜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股)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通股
222,000,000
74.9975%
-77,016,388 144,983,612 48.9793%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74,010,000 25.0025% 77,016,388 151,026,388 51.0207%
三、总股本 296,010,000 100.0000% - 296,01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