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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Nov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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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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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船汉光 股票代码: 3008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恩菲科技大厦 B 座 6 住所/通讯地址: 层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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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船汉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中船汉光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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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目 录 | ............................................................................................................................ 3 |
|---|---|
| 第一节 | 释义.................................................................................................................... 4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5 |
| 第三节 |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
| 第四节 | 权益变动方式.................................................................................................... 7 |
| 第五节 |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8 |
| 第六节 | 其他重大事项.................................................................................................... 9 |
| 第七节 | 备查文件.......................................................................................................... 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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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船汉光、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
指 |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国风投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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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期限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504 |
|
| 周渝波 | |
| 91440300MA5DHX6U4H | |
| 201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8日 | |
| 10,200,000万人民币 | |
| 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 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 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资管理顾问。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董事 | ||||||
| 1 | 周渝波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2 | 莫德旺 | 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3 | 孙晓文 | 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4 | 黄锦贤 | 独立董事 | 男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是 |
| 5 | 于业明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 6 | 马勇 | 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7 | 姚飞 | 董事 | 男 | 中国 | 深圳 | 否 |
| 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莫德旺 | 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风投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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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其控制的主体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98% |
| 2 | 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7.85% |
| 3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6.08%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 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 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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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 17,844,826 股股票,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6.028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17,844,826 股 减少至 14,800,426 股,持股比例由 6.02845%减少至 4.99998%。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中船汉光的股票,合计减持 3,044,400 股,减持后持有中船汉光股票 14,800,42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99998%。
四、 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国风投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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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渝波
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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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北省邯郸市 |
| 股票简称 | 中船汉光 | 股票代码 | 300847.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 五路128 号基金小 镇对冲基金中心 504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减少■ | 无■ |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 否■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 赠与□ | |||
|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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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7,844,826股 |
| 持股比例:6.0284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减少3,044,400股_ 变动比例:减少1.02848% 变动后持股数量:14,800,426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11月 10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竞价减持,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
是□否□不适用■ 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周渝波
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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